1、城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印发的精神,全面排查各种火灾隐患,保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13型0513工程”,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决定自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10月15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全局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无火灾隐患存在,无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杜绝火灾
2、隐患,局成立城管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1.局办公室、督查科:负责对局大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督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区各专项办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市容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区户外广告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负责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3.各执法大(中)队: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内外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环卫处(所)。负责对单位办公场所、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及停车场等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负责重点
3、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及存在火灾隐患垃圾的安全处理工作,防范火灾发生。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 5.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情况; 6.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7.各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方式: 1.6月18日至6月24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消防安全排查,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6月24日下班前报局督查科。 2.由局办公室和督查科组成检查小组,从6月25日至6月31日对机关各科室、
4、局属各单位(含派驻机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各专项办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的,由局督查科现场发出督查意见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自查和检查要做到“四有四清”,“四有”即有记录、有图片、有通报、有整改,“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一个盲区、不漏一处隐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方案6月19日下班前报局办公室、督查科)。 2.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强加检查和指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跟踪问效。要在局系统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