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二季度目标综合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乡2016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乡2016年度机关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为做好2016年二季度全乡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乡9个村(居) 2.全乡37个机关单位,其中乡直机关24个,派驻机关单位13个。 二、考核内容 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计划安排 (一)观摩学习 各村居至少上报一个观摩点,以“三来一加”、网络创业、高效农业等项目为主,观摩点为2016年以来新建的点,如果是老点,必须是有扩建或者新投入的点,原则上不能上报一季度的观摩点。各机关单位自愿申报观摩点,以服务群众的民生项目为主。请各村(居)和自行
2、申报观摩点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观摩点情况报乡综合办登记汇总,以便组织观摩学习。 (二)归口考评 1、村居考评 乡直各归口牵头考评责任单位(见附件1)根据平时对各村工作情况(居)的掌握,结合观摩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各村(居)二季度度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作出客观评价后,认真填写“二季度村(居)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情况表”,报请乡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乡综合办。 2、机关单位考评 对机关单位牵头考核的相关单位(附件2),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各机关单位目标考核评分情况,报请乡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乡综合办。 (三)述职测评 1.述职。召开季度工作述职汇报会,参
3、会人员为乡三套班成员、各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机关全体人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分别围绕本季度工作重点,汇报最满意事项、最不满意事项和创新亮点工作推进情况,三套班成员述职不超过5分钟,其他人员述职不超过3分钟。 2.测评。全体参会人员根据每人公开述职内容和日常了解情况,分类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式测评。在监察室监督下,综合办牵头组织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列入总分。 (四)综合评定 由乡综合办根据各牵头考核单位提交的考核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审定。 四、组织领导 2016年二季度全乡目标综合考评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综合办组织各牵头考核单位具体实施,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五、考核纪律 各牵头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各项目标考核和实绩认定工作,力求考严、考实、考准,严禁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配合牵头考核单位开展考核工作。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