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docx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77069 上传时间:2024-01-3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分馏安全操作规程3篇【第1篇】苯基减压分馏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加料不准超过釜锅容积的2/3。 2.检查釜、贮罐、接受器、冷凝器、真空泵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检查各种管路、阀门和仪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升温前放净釜夹套内的冷却水,待蒸气供给时再开回水器阀门。 5.按真空泵操作规程启动真空泵,关闭大气阀门,与干燥系统接通。同时打开接受器及料管阀门与塔接通。 6.冷凝器给水。 二开车 1.缓慢升温,回流后注意控制流量。 2.检查冷凝器供水情况,发现断水立即停气。 3.按系统顺序更换接受器阀门。 三停车 1.关闭蒸气阀门,停真空泵。 (1)按真空泵操作规程停真空泵; (2)解除

2、真空,先解除接受器的真空,后解除干燥系统及管路的真空。 2.关闭回水阀门,釜夹套内通冷水降温至50以下,然后关闭釜的液面计阀门。 3.用二氧化碳将釜内料压入贮罐。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篇】甲基分馏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培训并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加料量不得超过釜容积的34,加料结束后,应将釜上液面计阀门关闭。 3检查贮罐、接受器、乳化塔、冷凝器、仪表、阀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大气管、物料管是否畅通不漏料。 5关闭釜锅进水阀,打开u型管阀,使冷凝器通水。 6打开回流阀,关闭接收阀,按馏分顺序更换接受器阀门。 7打开大气阀门。

3、二、开车 1给气升温进入正常操作。 (1)经常观察压差计压差变化; (2)经常观察回流转子流量计的浮子的升降情况; (3)压差不准超过13310000帕(100毫米汞柱)。浮子不许突然波动很大,出现此现象时应立即停气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升温。 2经常检查冷凝器给水情况,发现断水,应立即停气检修。 三、停车 1先关闭蒸气阀门,待无回流后停冷凝水。 2如需连续生产,需在釜温降至50以下时,方可加新料。 3不连续生产,则关闭大气阀门和回水气阀门。 【第3篇】苯基常压分馏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培训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2.加料量不准超过釜容积的3/4,加料

4、后关闭釜液面计阀门。 3.检查贮罐、冷凝器、釜、各种管路和阀门、仪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将釜夹套内的冷凝水放净,关闭进水阀,给气10分钟,关闭出水阀,再打开回水器阀门。 5.打开回流阀门,关闭接收阀门,给冷凝器送水。 二开车 1.给气后缓慢升温进行正常操作,检查釜内压力,不准超过0.03兆帕。 2.检查气体冷凝情况,发现冷凝器断水或料管发热,需停气降温,排除故障后再升温。 三停车 1.关闭蒸气阀门,待无回流后停冷凝水,关闭回水器阀门。 2.将釜内余气放掉后通入冷却水降温,待釜温降至50以下时,关闭釜锅上的液面计阀门。 3.用二氧化碳气体将锅内余料压入贮罐,压力不准超过0.15兆帕。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