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工集资建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鉴于:
为解决公司职工住房困难,公司条件也较为困难,经公司班子研究决定:职工集资建房。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员工宿舍住房楼,在光明路17号建造员工宿舍楼一幢(占地面积约为170M2)。一楼为公司所使用,二楼起为职工宿舍。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建造的宿舍住房( 室,面积约85M2)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3、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宿舍住房( 室)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上述单元住房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上述单元住房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住房( 室)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住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宿舍楼坐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每个单元建筑面积约为***M2。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2款约定住房( 室)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取得
1、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上述单元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单元的所有权益。如有迁拆,赔偿等问题全归乙方自主拥有权。
2、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乙方同意甲方不办理该单元住房独立产权证,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乙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三条、集资房款与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集资宿舍住房( 室)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一次性付清集资房款人民币五万元整(¥*****元)。
第四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但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自己单元的水电费、治安、消防、卫生等费用。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手模)
签订地点:
199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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