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全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 区人社局*(2018年7月20日) 各位领导: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是进一步推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区人社局将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平稳、有序、顺畅。 一、改革准备情况 (一)总结合作经验。2001年*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条)实施后,我省外资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
2、来地税系统代为征收,为共同做好征收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过去10多年中,人社,税务部门一直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协作关系、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流程,在资金管理、信息流转、工作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问题,能够为此次改革提供借鉴和指引。 (二)做好前期准备。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区人社局主动作为,组织局属有关单位对职能划转可能涉及的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基金管理、权益记录、稽核风控等全业务流程进行了预先梳理,对区人社部门的征收机构,人员和工作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区的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形成了做好征收职能划转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三)积极主动对接
3、。我们依就征缴体制改革做好了思想准备、相关经办机构积极为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政策规定,全区基金征收规模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及时为税务部门提供服务。 二、下步工作安排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要求高,牵涉到双方业务,财务和信息等多个方面,下半年区人社局将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完善推动职能划转的工作机制。区人社局将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改革任务的高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形成局领导牵头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推进改革,确保从2019年起将我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由税务
4、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不断提升职能划转后的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险从参保、征收、账户管理到待遇支付的各个环节之间有内在关联,区人社局在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国优化完善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会同税务部门着手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信息一致、保证数据传递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职能划转后既能增强征收工作成效,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扎实做好职能划转过渡期内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基金征收、发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征收目标任务,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推动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