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衍生品开发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鉴于:1、 甲方系-下属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运营之公司;2、 甲乙双方愿共同合作开发具有文化创意产品,包装设计与甲方文化风格一致。3、 乙方具有开展合作业务的能力和条件。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一致,达成合作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合作产品:在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合作开发具有甲方元素的文化衍生品,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标记“甲方”, 甲方负责该产品在甲方渠道的经营销售,乙方可在甲方销售场合之外进行产品销售。产品品类涉及: 纸胶带、小夜灯 乙方负责相关产品的创意策划、方案设计、打样、量产等工作;乙方可在向甲方报备确认后,所有设计、研发、打样、量
2、产、包装、运送费用均有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自有渠道内销售,并向甲方提交授权费每件产品按零售价的6%-8%提取(贵金属产品另行商定)。二、甲乙双方的职责与权利1、甲方的职责与权利 (1)甲方负责合作协议书的草拟工作,允许乙方在馆藏文物衍生产品创意、研发、生产、宣传时使用甲方的名称、品牌标记等信息;(2)甲方定期提供馆藏文物信息(含可以制作产品的图片、文献和相关资料信息)给乙方,供乙方规划及开发产品使用;(3)所有合作的具有甲方元素的甲方文化衍生品的设计方案及产品文字均需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4)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为甲方设计的衍生产品,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本协
3、议约定的范围外进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授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产品价值30%的补偿金。(5)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生产的上述衍生产品进行生产工艺、材料的监督和成品的质量鉴定,发现质量瑕疵的,有权规定乙方暂停生产,进行改善,销毁不合格产品。直至生产工艺、材料和成品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累计超过三次发现乙方生产工艺、材料及成品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导致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如乙方在自由渠道销售,需按计划申报并支付授权费,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毕。2、 乙方的职责与权利(1)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题材进行创意、设计、组织生产;(2)乙方所有研发与创意设计的甲方馆
4、藏文物衍生品方案需报备甲方审核(所有含甲方标记和甲方提供甲方文化元素信息的产品),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进行投产;(3)乙方负责本协议内产品的资金投入,原材料购买并监督包装的生产、组装和产品的仓储配送;(4)乙方根据甲方的题材规定,编制产品开发及生产规划,交甲方审核(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5)乙方负责制订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产品供应的质量和数量;(6)乙方在自有渠道销售,需按计划申报并提交授权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含产品名称、数量、售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毕。(7)乙方负责制定经甲方授权的甲方衍生品的宣传方案,需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8)乙方需在承诺在协议约定
5、的期限开发甲方文化衍生品_ _7_ 款。(9)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品牌标记等信息,应当严格限制在本条款第(2)项约定的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相关方案中。三、质量规定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效果图、样品及样品包装进行生产,应保证其产品质量、包装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因产品质量、包装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相关特殊材质的产品乙方必须出具官方相关材质鉴定证书用以证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因鉴定证书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导致第三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四、订单与交货(限由甲方销售的产品)1 协议生效且甲方确认样品后,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结果进行生产、供货,供货数量
6、以甲方订单数量为准。订单根据销售情况由甲方盖章书面告知(特殊情况下以传真形式告知,甲方盖章书面告知原件将补交乙方)乙方进行补货。2由乙方负责选择物流运送方式,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乙方确认交货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包装、质量后对货品无异议,则在乙方提供的签收单上签收。签收单传真有效,是交接产品的有效凭证。3. 在甲方做货品签收前,与订单产品有关的所有运送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在甲方签收后,与订单产品有关的所有运送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五、 提成比例及结算方式1. 产品建议零售价格由合作双方共同参与拟定,由于原料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须有
7、双方确认后执行;2.授权产品类别涉及: 纸胶带、小夜灯 ;3.双方按照零售价的五折结算。甲方负责双方合作开发的博物馆衍生品在甲方文化商品店中的销售及运营,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提供17%增值税票。 六、 违约及违约责任1甲方在甲方商品店销售的产品,在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况下,甲方无合法理由不得延迟付款。如无合法理由延迟付款,甲方在超过协议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之后仍未履行协议责任,乙方有权规定按延迟支付货款每日3计收违约金,但所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延迟支付货款的10%。违约金总额达成最大限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乙方在自有渠道销售的产品,乙方无合法理由不得延迟付款。延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规定按延迟
8、支付货款每日3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成应付货款10%的最大限额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3乙方假如逾期未提供符合协议约定质量规定的成品,乙方在超过协议订单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之后仍未履行协议责任,需每日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但所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延迟交付产品货款的10%。违约金总额达成最大限额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甲乙双方按照不低于统一建议零售价格进行销售,若一方低于双方确认的统一建议零售价格销售产品,须以该产品统一建议零售价两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导致的经济损失。5按协议规定产品的违约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付清。6
9、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资料、商业数据均为保密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除甲方确认之外的任何场地、场合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标记并且不得披露给第三方,一方若有泄密行为,另一方可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7. 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或甲方名誉权受损或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规定乙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交付产品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被第三方主张侵害其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七、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协议有效期满,则自动终止。2、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以提前终止。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协议的。4、协议解除的效力自书面解除告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10、解除告知以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告知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之日。八、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两年。如双方在有效期内合作顺利,均无不履行合约的行为,则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15日内达成续约的补充协议。未达成续约补充协议的,协议到期终止。2.合作有效期结束后,乙方不得允许再生产与甲方相关的任何产品,并且就合作期间的生产的所有剩余产品交由甲方负责销售,甲方支付的价格仍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执行。九、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任何告知应当按照本协议载明的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发出并送达。任何一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5.双方就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和谐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6.本协议签订地为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章):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