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记在城乡低保规范工作会发言 同志们: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利用大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刚才,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健同志宣读了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这项活动做了具体周密的安排,县、区民政局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我市1998年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6年4月农村低
2、保正式建制。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2009年10月将各项救助制度进行整合,出台了市城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等,健全完善城乡低保体系,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保障人数稳中有增,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城市低保自1998年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7次调整,目前平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100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7.5元提高到160元,
3、保障人数从911人增加到18562人,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保障人数分别增长了130%、327%、1938%,保障标准比全省平均保障标准225元高5元,保障面8.3%比全省平均保障面12.9%低4.6个百分点,月人均补助水平比全省平均补助水平150元高10元,十三年来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6.14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47亿元。我市农村低保自2006年建制以来,先后经历了4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由最初的700元提高到11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0元提高到72元,保障人数从3716人增加到12186人,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保障人数分别增长了57.1%、620%、228%,保障标准比全省平均保障
4、标准1096元高4元,保障面4.9%比全省平均保障面16.3%低11.4个百分点,月人均补助水平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相等,五年来,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6480人,发放低保金2655万元。至目前,全市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4127户3074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494户18562人,农村低保对象5633户12186人,全市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突破政策界线,将一
5、些本应由其他途径解决困难的人员如失地农民、折迁户等纳入保障范围;有的忽视城乡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普惠性。二是城乡低保管理还不够规范。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个别低保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出现“拆户保、按人保”现象;有的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将外出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及时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有的把关不严,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有的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实行一户一档,保障对象变更审核登记不够及时。三是随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有了较大调整,加之基层工作人员变化较大,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掌握不够。四是低保工作经费列支不足
6、。五是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不够到位。 上述问题已经引起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就是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精心策划,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省上和市上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的核查整顿,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全面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全
7、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重点是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法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原则、标准、方法、步骤,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平”入手,重点做好规范领导责任落实、规范政策法规运用、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切实抓好“八个一”的宣传活动。要把低保对象的全面核查作为这次活动的核心内容,对城乡低保对象逐户进行全面调查、全面摸排、全面筛选,鼓励群众举报城乡低保工作中程序不规范、对象不准确等问题,并让符合条件而未纳入保障的家庭能够及时申报。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摸底排序、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
8、进行操作,确保全程“阳光”操作和公开透明,确保保障对象准确、合理,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坚持”、“四不准”、“五不纳入”,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社区)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区民政局集中研究、集体审批;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不纳入,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不纳入,没有张榜公示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好逸恶劳的不纳入。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按政策规定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定期核查,及时按程序办理增发、
9、停发、减发低保金手续,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要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县、乡都要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编号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装订,专人专柜保管。建立完善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和实施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坚持把政策宣传贯穿工作的始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政策宣传墙、刷写固定标语、组织宣传队进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手册等措
10、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真正明白低保工作的实施范围、保障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体、支持和推动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低保对象消除“挣点工资收入还不如吃低保”、“有困难找低保”等错误思想认识,鼓励他们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自救。要认真做好低保信访工作,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提高队伍素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低保政策培训班、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
11、、照章办事”的政策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通过调剂、聘用等途径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证每个乡镇、城市社区至少有两名专职、每个村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的稳定,使低保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把好“五关”,即村(社区)入户调查关、群众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县区民政局审批关、公开公示关,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样,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全市各级民政、财政部
12、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区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安排,尽快开展工作。民政部门要把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城市低保资金按月、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在月初或季初发放到户;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按城乡低保对象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足额列支工作经费。要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低保对象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走访,对错保、漏保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关系民政形象,关系社会和谐。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