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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三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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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2、保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资源、资金的投入并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批准发布公司的管理目标、指标,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6、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各级人员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制。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 8、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追查有关责任者并严肃处理。 二、生产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的管理方针。 2、领导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责任人。 3、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和有关规定。 4、领导全公司施工现场创建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组织落实公司年度管理目标。 5、领导主管部门定期或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重大事故事件及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6、配备合理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题会。 三、总工程师 1、贯彻实施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的管理方针等,领导公司质量、技术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管理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2、批准、组织实施年度科技进步计划。领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引进、研究、公关或鉴定、实施工作。 3、确保本系统配备合理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4、组织编制审查公司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总会计师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财务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保证安全、环境管理所需资金案计划有效投入和实施。 4、监督、检查分公司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资金保障情况。 五、总经济师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物资管理有关规定 2、负责合约预算部和物资管理部的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组织落实成本核算控制工作 4、保证材料供应,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审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二节 公司主要相关部室管理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 1、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质量、环境、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2、协同主管领导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指标,对目标和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并对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安全达标,创建文明工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证件管理及考核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搞好在建工地的文明施工,创建省、市文明工地,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活动。 6、参加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研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制定事故的预防和整改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监督落实。 二、工程技术部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质量技术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落实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 2、建立健全公司质量技术制度和质量技术管理保证体系,制定公司年度质量技术管理规划,并组织其实施和考评,保证公司质量技术管理方针的落实和质量技术目标的实现。 3、监督落实公司各部门(项目)的质量技术管理,建立公司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落实质量技术管理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改进。 4、负责公司质量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和继续教育工作。 5、监督项目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技术规划的实施,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 6、定期组织公司质量联合大检查和季节性质量检查,开展质量竞赛评比工作。 7、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和质量分析会议,加强质量管理,预防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8、负责公司试验设备和计量仪器的管理,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台账并定期检定,加强施工现场计量管理。 9、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负责公司的顾客服务调查管理,组织工程回访,接待顾客投诉,监督回访和保修工作。 三、物资管理部 1、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对物资、机械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管理。 2、负责本单位供方资料的收集、提名、评估,发布合格供方名单。 3、根据司属各项目提供的物资需用计划,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任务,严格遵循“三对比”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4、做好噪声控制和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设备材料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设备的综合管理,指导、检查设备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6、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标识、周期检定的管理,对项目部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行政办公室 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本系统的各项目标和指标。 2、负责编制《各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规定对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任职前的考察及聘解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机关的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对本单位的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不断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 4、搞好饮食卫生,严防食物中毒,按规定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职工中暑。 5、搞好公司机关办公车辆的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修。 五、财务部 1、在总会计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财务和资金的管理。建立安全、环境管理资金专用台账,确保所需资金按计划投入。 3、监督、检查分公司与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过程中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六、合约预算部 1、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正确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 2、负责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工作,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3、负责项目成本核算,向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提供分析数据,并保证其真实性。 4、施工过程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跟踪控制,发现异常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信息。 5、负责建立合同数据库,对全公司工程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合同数据库的安全性。 七、人力资源部 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本系统的各项目标和指标。 2、负责编制《各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规定对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人任职前的考察及聘解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需要,编制公司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按有关规定申请鉴定因工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等级。 5、负责对本系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市场拓展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收集工程信息,建立工程信息台帐,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信息进行评审,以判定项目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性,确定是否实施市场营销措施。 3、负责保管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以及投标信用手册原件、企业IC卡、项目经理IC卡,投标使用的各种章印,并负责投标信用手册的年检工作。 4、负责对联营方的资信、实力以及联营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通过评审的工程信息纳入公司的信息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控制。 5、工程信息的跟踪、调查,以随时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及时调整市场营销策略。 6、组织相关各职能部门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期、质量、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和投标计划,并分发给工程技术部、合约预算部等投标工作小组。 九、保卫部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企业承担的各项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轨道。 2、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工保卫部门负责的任务,调节、疏导企业内部纠纷。 3、收存公司范围内所有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机密机要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的档案资料,并定期对这些部位的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4、收存司属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资料,建立防火档案;成立防火领导机构,指导司属单位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掌握义务消防队的底数,并定期组织防火培训和演练,对危险品管理情况组织消防检查。 十、机电部 1、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机电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 2、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方针和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组织各项目机电部落实和执行,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关系。 3、负责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奖惩办法执行,负责机电材料的检验与控制,负责项目中机电工程的技术管理,对机电工程施工进行检查指导。 4、负责项目机电工程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和结算工作,直接负责机电项目的制造成本核定,负责项目机电工程的合同履约管理。 5、每周不定期到各项目检查项目的落实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掌握工程动态,对各机电项目部的目标完成情况和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6、负责参与机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接标后,配合各相关部门进行标书的制作和投标报价的确定工作,并协助投标,中标后,负责机电工程合同的评审,协助相关部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节 项目部有关人员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贯彻实施。 2、明确项目部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环境、安全设施等资源,将管理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必须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优先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 4、搞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坚持周一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5、项目部对安全每周检查一次,并迎接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将落实结果反馈原检查部门。 6、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环境保护政策,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 7、按规定要求为职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导职工正确佩带和使用。 8、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报告公司和有关领导,同时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 二、生产副经理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制度。 2、确保在施工前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各工作,在掌握生产进度的同时掌握安全动态,组织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是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4、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三、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的落实,对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进行检查和审定。 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落实,收集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职工劳动条件,做到持续改进。 4、创建适宜的工作环境,采取措施,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 5、参加工伤、火灾、中毒、设备等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组织制定技术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监督整改落实。 四、工长(施工员) 1、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认真实施特殊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针对各分部工程特点,详细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和监督落实工作。 2、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做好施工有关记录。 3、负责审核签发施工任务书,严肃任务书的管理。 4、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要求,编制月、周、日作业计划并负责落实。 5、参加项目每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提出整改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提出的各项措施负责组织落实。 五、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配合公司安全部每月进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认真抓好本项目部的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工作,确保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无事故。 3、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和存档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规定每月25日向公司安全部汇报安全生产的各种管理资料及事故月报表。 5、在施工现场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察,并作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六、材料员 1、认真执行标准、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按有关安全特性和制度进行保管和防护,确保库房整洁,存放安全有效。 2、执行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最大限度节能降耗,并及时统计汇总上报物质部。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能源和资源的有效控制,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4、材料库房内部配备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机管员 1、执行设备有关规定,按施工方案中安全要求,按现场设备布置图安装设备,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负责。 2、负责组织机械设备安装、调市及设备验收工作,建立设备台账。 3、组织搞好设备日常安全使用、保养、维护、改造、报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持证上岗,确保设备运转记录填写齐全、完整。 八、班组长 1、认真执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作业,对本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 3、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提高反事故能力。 5、配合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 6、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7、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作业。 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服从指挥,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 九、班组兼职安全员 1、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经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3、协助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手上无次品、身边无事故活动。 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自检工作,发现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处理报告。 十、工人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3、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有权拒绝部安全生产的指挥。 4、在施工现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四节 分包单位管理职责 一、分包方现场负责人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落实总包单位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3、在生产施工中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及时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好周一教育、班前教育制度,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人人都当安全员。 5、及时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有安全问题时及时解决,对总包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时,按照“三定”的原则限期整改。 6、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担任安全员,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 7、在施工现场做到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生产每一天。 8、积极组织主持本部的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检查结果,确保本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 1、负责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部的哟有效运行,确保项目安全目标与指标落实。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并及时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编制本项目部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 3、熟悉施工图纸,组织项目人员仔细审核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4、参加现场的安全生产会议,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5、组织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各种纪录的同步性、准确性和可追嗍性。 6、施工现场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故再次扩大。 三、分包单位现场工长(施工员) 1、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认真实施特殊、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针对分项工程特点,详细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和督导落实工作。 2、对施工全过程、全层次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做好施工纪录。 3、负责审核、签发施工任务书,严肃任务书的管理。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要求,编制月、周、日作业计划,并负责落实。 5、参加项目每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提出整改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提出的各项措施负责组织落实。 四、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员 1、认真贯彻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的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配合总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我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3、参加本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各种活动,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纪录。 4、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要求每月25日向总包单位汇报工作及事故月报表。 5、在施工现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在工作中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施工现场存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总包单位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 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结构图 总经理 总会计师 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 机电部 安全管理部 工程部 物资管理部 财务部 合约预算部 市场拓展部 人力资源部 行政办公室 质量技术部 项目部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安全员 施工班组 安全管理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流程图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综合管理 总结分析上年工作 事故事件处理 危险源管理 资质及资格证 培训教育 监督和检查 发现问题 提出管理目标建议 应急处理 危险源排查及确定 相关方资质确定 培训需求汇总 下发整改通知 领导审批 上报事故事件 危险源单位上报 培训需求上报 相关档案 问题整改 修改目标 组织调查 危险源类别及治理方案审核 目标合理 评价、审核 确定培训内容 组织验收 否 证件领取 培训结果总结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培训计划审批 变更实施验收 变更备案 变更申请 变更管理 变更审批 变更审核 公布考核结果 领导审批 提出考核意见 组织落实、实施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方案合理 领导批准 否 安全、环保、健康考核 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是 落实整改计划 组织危险源治理 符合标准 治理情况验收 事故单位整改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和指标, 一、管理目标 1. 重伤、死亡零事故,较大火灾、集体中毒零事故。 2. 一般轻伤事故(1000—30000元内)频率在2.92‰以下,每年以10%递减。 3.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手续齐全的项目必须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无手续的项目按文明工地要求施工。 4.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100%,优良率85%。 5. 施工过程中污水、扬尘、噪声、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6. 无污染、无投诉事件发生。 二、管理目标实施办法 1、为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 相关职能部(室)及项目部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并制定考核办法。 2、公司及项目部针对目标、指标编制管理方案,以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3、强化基础安全建设、基层安全教育、基本功素质的提高,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人的不安全的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状态和管理缺陷的监管。 4、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落实: 5、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社会信誉。 三、奖罚办法 1、 完成管理目标的,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给予奖励。 2、对未完成管理目标的,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给予处罚。 第二节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后,要留有发票复印件,建立台帐。 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专项费用,用于购置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寒防护用品。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费用:用于购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安全防护专项费用:用于购买安全网、密目网、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测试仪、安全防护门、栏杆、配电箱等。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费用:用于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的费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费用。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坚持周一教育活动,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安全生产计划,通报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3、对新入厂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并且按规定每两年进行复审,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第四节 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制度 一、检查制度 1、每月公司由主管生产经理带队组织相关部室,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联合检查,通过检查,排列名次,作为对项目部的 考核内容。 2、每旬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质量、材料、机械等相关人员对所辖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标准)检查评分,作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作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3、各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日检,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班组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部位的施工要跟班检查,并作好日检记录。 4、安全检查必须严格认真,检查人员有停工权和处罚权,对查出的较大隐患 ,还要签发隐患通知书,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5、对于“三违”现象,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受检单位对存在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 二、处罚办法 1. 项目部 (1) 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处罚按合同执行 (2) 拒不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罚5000元。 (3) 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罚5000元。 (4) 对各级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经整改复查仍达不到安全要求且违章施工的罚2000元。 (5) 在省、市级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罚2000元。 (6)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作业的罚1000元 (7) 施工现场无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审批的罚200元。 (8) 无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不能指导施工的罚100元。 (9) 安全资料归档不及时,弄虚作假的罚100元。 (10) 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未分解的罚100元。 (11) 对新工人未进行教育或周一活动不及时的罚100元。 2. 施工队(班组) (1) 不听从公司、项目部管理野蛮施工的罚1000元。 (2) 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施工的罚1000元。 (3) 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2000----10000元。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确的每人次50元。 (5)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当者罚50元。 (6) 从事特殊工种操作无有效特殊工种上岗证的每人次罚100-----1000元。(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指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7) 工具、材料堆放不当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罚50元。 (8) 酒后上岗作业者罚100元,并停止当天工作。 (9) 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的每次罚200元。 (10) 未经许可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的罚500元。 (11) 擅自拆除、移动、损坏各种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罚200元。 (12) 在施工的楼内大便每人次100元。 (13) 各种防护不到位每部位罚100元。(临边防护、楼层防护、脚手架防护、卸料平台防护等) (14) 从楼上向下抛洒物品的罚100------10000元。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检查结果。 2、所有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被罚单位或个人、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3、附停工令 停 工 令 项目部: 鉴于该项目在 方面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为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决定对本项目部停工 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部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下令人: 年 月 日 第五节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分类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伤亡事故的报告: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向公司通报。 3、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速度立即报公司 主管领导。接受报告者一小时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劳动部门、公安部门。 4、发生伤亡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服从应急指挥者的调动、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和降低事故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相关工作。 5、事故处理遵循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尊重科学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六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施工现场采购的防护用品必修符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相关证件和资料,所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为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检测报告、永久性的标识等,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抽样检测和实验,严禁不合格的劳动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3、劳动防护用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潮湿、明火、强酸和尖锐坚硬的物体并妥善保管,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领用规定,落实防火、防霉烂、防高温、防潮湿措施,按照规定发放、领用和回收。 第七节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为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安全生产,做如下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通常有:氧气瓶、乙炔气瓶、防水材料、油漆、烯料、油料、外加剂、液化石油气等。 1、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在使用时按已批复的采购计划限额领取。对每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索取其安全数据说明书 ,并在物品上进行专门标识。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不得露天存放,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3、根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业场所配置相应的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出入库时,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和验收,建立收、发台账,严格出入库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入库。 5、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当天如有剩余,必须及时退回、当天归库,不准随意丢弃、倾倒,更不准转送其他人,严格将上诉物品私自存放在办公室、宿舍中。 第八节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为保护施工现场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发动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 1、项目部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消防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2、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满足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 3、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用火,并派专人监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具体的防火措施。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高出作业面时下面必须有人监护。氧气、乙炔瓶禁止暴晒,两瓶间距不少于5米,距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5、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宿舍、食堂严禁私接电源和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和电褥子。 6、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对不能自救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社会援助。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 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牌。 第九节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为保证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质量,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如下规定: 1、脚手架钢管、扣件、临时用电设施、电缆、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有项目材料员和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工程、基坑支护和架设的安全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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