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贫攻坚及新农村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发言稿 一、我县低保情况 2018年6月份止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3491户9737人,共发放低保金2499.9万元。符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的有1243人,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养金744.5万元。严格审查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在册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复核工作,精确认定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坚持动态管理,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及时按规定程序退出。 二、做好与扶贫有效衔接 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衔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
2、加强我县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衔接,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实现民政“应保尽保”兜底职能,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 5月份县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比对数据和梳理,全县共有409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建档立卡扶贫户未纳入低保救助,存在返贫风险。县民政局成立了建档立卡扶贫户家庭经济状况重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陈金明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张卫江任副组长,成员由救灾救济股和核对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重新核查工作分两个小组,从6月13日至6月20日深入乡镇、街道(区、场)全面开展重新核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林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建档立卡扶贫户重新核查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三、工作措施 通过再次核查409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建档立卡扶贫户,其中:有劳动能力172户;有法定赡养人153户;银行存款超标准3户;有工商执照7户;有房产3户;有车辆10户;有社保2户;放弃申请8户;已故1户;符合50户。符合条件的50户按照低保申请程序及时纳入,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