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校园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有住宿生学校要完善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第二条 有住宿生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出入校门的管理,学校要配备生活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校园住宿生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住宿生安全保卫工作。第三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住宿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要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查房制度。第四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
2、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五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六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若发现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
3、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七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电脑语音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第八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楼梯间配置消防应急灯,有条件的学校视情设置应急疏散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教师定岗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第九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宿舍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并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第十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要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遇到特殊情况须提早放学离校应及时将学生离校的时间告之家长。在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住宿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十一条 有住宿生的学校要适时安排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