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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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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县外转诊比例,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二、试点对象 当地医院已经与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县(市、区)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设区市开展试点,温州、XX市为省级试点联系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 实行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制,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地工作等)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常住的县(市、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全面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政策,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二)加强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确定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诊前医院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转诊平台将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等情况传送到相应医院,并负责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经转诊平台转下级医疗机构。开展资源下沉、建立合作关系、设立城市医院分院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对口转诊,严格控制患者未经分院转诊直接到城市医院就诊。避免盲目转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三)推进健康守门人制度的形成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订全科医生按服务人口、服务质量获取报酬的相关制度,收入分配向基层责任医生倾斜。加快建立责任医生与城乡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院前、院后服务,院前服务主要提供预约、转诊服务,通过健康档案的流转快速确定患者的相关情况,让有需要的患者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院后服务主要为群众提供下转、社区随访及居家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不断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深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级医院龙头学科建设,加快建设培育区域专病中心,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强人才、中医药技术、适宜技术、仪器设备、信息化平台等要素配置,为群众提供较强的住院医疗服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慢性病患者在基层用到常用、有效的药品,让下转患者能够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等同于大医院的住院康复服务。加强基层全科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激励约束并重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积极性。 (五)探索医疗机构纵向联合协同机制 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制度,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加强省、市与县(市)的紧密合作,推进与经济利益适当挂钩的合作办医,实现城市医院的管理、人才、资源、技术和信息的向下延伸。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医院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通道,探索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内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建立长期的结对帮扶机制,结合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的同质化医疗服务。 四、试点时间和步骤 (一)试点时间 2014年9月底前,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启动试点;2014年12月底前,XX市、XX市作为市级试点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试点;XX县区启动试点; 2015年3月底前,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衢江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启动试点; 其他设区市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启动。 (二)试点步骤 1、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县(市、区) 2014年7月-2014年9月。准备阶段。试点地区做好制定试点方案、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组织建设、流程制定等工作,同时开展双向转诊平台前期建设。 2014年10月-2015年9月。运行阶段。试点地区按标准和流程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并完成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其他试点对象运行时间顺延。 2015年10月-2015年12月。评估阶段。各设区市及省卫生计生委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开展评估。 2016年1月-2016年3月。完善阶段。针对分级诊疗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修正及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方案。 2、其他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设区市或县(市、区)试点步骤由当地自行确定。 五、组织保障 (一)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90%左右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加大主导推进力度,发改、财政、社保、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管,持续改进分级诊疗举措。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宣传,保证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采取各种形式,加强“首诊在社区(基层)、小病进社区(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基层)”就医秩序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培训教育,让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附:XX省分级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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