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委百日攻坚活动方案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的开局之年。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重要前提。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平安建设的主体任务已经由过去以治安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巩固全市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计生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疏导群众情绪,把排查化解社
2、会矛盾纠纷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深化维稳责任制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三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建设桥港时代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以下7种类型的矛盾纠纷: 1.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 2.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3.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 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
3、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 6.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经营环节和企业、工地生产环节发生的涉众矛盾纠纷; 7.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就地稳控等综合措施,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保持98%以上、积案化解率9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工作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从5月20日起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市人口计生委于5月24日印发活动方案,各镇(乡)、开发
4、区、街道计生办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领会“百日攻坚”活动的意义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百日攻坚”活动的重点,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此次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梳理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善于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潜在苗头、深层次隐患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要广泛动员并组织各级计生干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和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
5、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类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按类型、诱因、事件、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处置预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 (三)调处攻坚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 完善分级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排摸准确,报告及时,并及时调处化解一般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
6、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化解,力争使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整合力量集中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诉等问题,通过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政策之隙的问题,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平负责、立足长远的前提下,合理参照解决,确保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对一些家庭矛盾激化有报警记录、企业恶意欠薪逃债、民间非法集资、房地产建设质量和销售等领域的潜在性隐患,要建立专门排查调解档案,逐个
7、制定调处方案,确保不蔓延、不激化。总之,要注重创新调处的方式方法,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该类矛盾纠纷。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认真检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健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百日攻坚”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
8、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自5月27日起至9月10日,实行每日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制度。所有报表报至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法制科负责汇总并于每天下午4:00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信息科施春飞邮箱。 (二)强化领导责任。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配足配强镇、村(居)两级调处专业力量。要把此次“百日攻坚”活动与“三解三促”活动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诚心开展走访活动,与基层群众广泛交流交心,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形式,推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运用“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真正实现“三全三确保”,即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积案领导全包案、群众合理诉求全解决,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非正常越级上访。 (三)坚持法治理念。要坚持矛盾化解和法治引导相结合,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群众思想和行为引导到法律政策的轨道上来,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减少问题。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