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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确保煤矿用工管理秩序规范,实现煤矿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目标,推进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XX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印发〈XX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吕煤字【2012】
40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
长:高海平
矿长
副组长:贾保生
生产副矿长
贺建华
安全副矿长
成承云
通风副矿长
郭恩合
机电副矿长
成小平
技术副矿长
成
员:武计牛
李乃权
刘东林
李成全
贺振万
高保旦
成文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208),办公室后勤副主任成文平。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按照省煤炭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
504号)有关内容实施。
(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按照上级要求,针对煤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情况;
2、落实各项措施,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情况;
3、按照各类人员的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完成达标任务情况;
4、变招工为招生情况;
5、加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1)落实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2)建设期间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情况;
(四)收入分配
1、煤矿是否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实行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或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
2、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
4、是否存在煤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经济效益增长,煤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
5、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从业人员权益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包保组、主体企业、煤矿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增强依法维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对各类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损害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县局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加强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用工的重要举措,已成立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主体企业、煤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非法违法用工行为。
检查人员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将煤矿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井下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从严进行处罚,责令煤矿停工停产进行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煤矿企业未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特别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要从重进行处罚。
(四)明确专人,上报信息
各主体企业、煤矿要明确专人将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资料、阶段总结以及附表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县局汇报后将上报市局。
第二篇: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关于XX县区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确保煤矿用工管理秩序规范,实现煤矿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目标,推进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XX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印发〈XX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吕煤字【2012】
40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
长:高海平
矿长
副组长:贾保生
生产副矿长
贺建华
安全副矿长
成承云
通风副矿长
郭恩合
机电副矿长
成小平
技术副矿长
成
员:武计牛
李乃权
刘东林
李成全
贺振万
高保旦
成文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208),办公室后勤副主任成文平。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按照省煤炭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
504号)有关内容实施。
(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我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落实各项措施,推进我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3、按照各类人员的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完成达标任务;
4、变招工为招生;
5、加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职业危害防治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1)落实我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2)建设期间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情况;
(四)收入分配
1、我矿是否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实行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或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
2、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4、不存在煤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经济效益增长,煤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
5、不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从业人员权益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矿委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增强依法维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对各类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损害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加强我矿用工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用工的重要举措,已成立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非法违法用工行为。检查人员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将我矿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井下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从严进行处罚,责令停工停产进行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我矿未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特别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要从重进行处罚。
(四)明确专人,上报信息
我矿要明确专人将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资料、阶段总结以及附表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及矿委会。
第三篇: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煤矿用工
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确保煤矿用工管理秩序规范,实现煤矿企业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目标,推进集团公司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山西焦煤集团《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资函[2012]3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12年7月19日起至10月底结束。
检查范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单位及资源整合控股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
1、生产矿井的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国家和XX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2)落实煤矿用工主体责任情况;
(3)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精神,实行“五个统一”的煤矿用工管理情况;
(4)建立健全煤矿用工管理部门和煤矿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5)按照《转发关于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统一使用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汾煤劳发[2011]426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情况;
(6)按照《转发关于做好煤矿单位从业人员年检工作的通知》(汾煤劳函[2011]20号)精神,实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制度情况;
(7)煤矿用工管理信息化情况;
(8)煤矿企业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未通过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擅自招用人员、煤矿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以及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等情况;
(10)对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出的用工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按照省煤炭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504号)有关内容实施。
(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按照上级要求,针对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情况;
2、落实各项措施,推进本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情况;
3、按照各类人员的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完成达标任务情况;
4、变招工为招生情况;
5、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
1、生产矿井的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情况;(2)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499号)要求,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情况;
(3)按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及具体落实情况;
(4)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履行告知义务、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5)煤矿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情况;(6)职业危害申报和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情况;
(7)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8)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
(9)是否存在损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情况。
2、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1)落实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2)建设期间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四)收入分配
1、煤矿企业是否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实行以个人安全
技能帐户或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
2、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
4、是否存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
5、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从业人员权益行为。
三、阶段划分和检查方式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至8月12日)
煤矿单位对照检查方案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煤炭公司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验收阶段(8月13日至9月30日)
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全面验收的方式进行,特别要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检查效果,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省级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面检查验收阶段结束后,省厅将组织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专项督查,对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验收阶段工作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31日)各煤矿单位对煤矿用工执法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将有关表格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劳资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这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要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对各类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损害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把这次执法大检查作为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用工的重要举措,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非法违法用工行为。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将煤矿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井下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从严进行处罚,必须责令企业停工停产进行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煤矿企业未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特别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要从重进行处罚。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要随时掌握执法大检查检查进展情况。各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上报阶段总结和附表。
附件:
1、全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情况表一(煤矿用工基本情况)
2、全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情况表二(执法大检查情况)
3、全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情况表三(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情况)
4、全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情况表四(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
第四篇:侯甲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矿劳动用工管理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煤矿劳动用工“六个百分百”目标,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和全体员工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县煤炭局安排部署,现决定对我矿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进行专项检查,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本矿各科(队)室。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本矿成立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赵中玲
副组长:闫光庆张青合李玉皋陈育兵郭江红
张建光杨青海
成员:各科(队)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负责各项具体事宜,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科室负责人为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组长、副组长负责对各部门的检查工作督查指导。
三、时间安排
按照县煤炭局要求,本矿专项检查从7月18日起至7月2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7月18日—8月20日)
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科室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开展动员大会,布置专项工作,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专项刊物,组织专题讲座,保存影音音像资料等,大力营造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浓郁气氛。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7月25日)各科室要对照县煤炭局相关要求和本矿专项检查的各项内容,对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以及职业卫生防治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通过转岗、调离等方式进行内部调整。
1、各科室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全面检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本矿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2、按照省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各类人员学历提升和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对各岗位从业人员是否达到岗位准入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7月25日——7月29日)各科室对照检查实施方案,每个科室写出书面材料总结,从业人员不符合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的,要及时汇报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卫生检查办公室,要按照县煤炭局相关规定,进行本矿人员转岗、调离、辞退等方式进行调整。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方案山西阳泉XX县区石店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方案
根据XX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变招工为招生,实现从业人员素质专业化,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促进安全、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领导组:组长:贾瑞军
副组长:郭建平、杜培新、李聿茂、代瑞峰成员:梁星斗、张勇、王建明、李卫忠、杨金牛及相关职能部室全体成员
领导组在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勇担任,负责我公司自查自纠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从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
三、活动地点
石店煤业有限公司全矿井范围。
四、活动方式
本方案领导组责专人对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严格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
第49号)和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劳发[2013]138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499号)以及市煤炭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阳煤政发[2011]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变招工为招生,实现从业人员素质专业化,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促进我公司工业安全、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近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劳动用工管理
1、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由人力资源部带领相关部室人员对我公司以下4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1日至6月3日。
(1)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
(2)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管理员的情况;(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条例的情况;
(4)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从业人员准入,由培训中心带领相关部室人员对我公司以下3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1日至6月3日。
(1)煤矿董事长、“六长”任职资格审核认证备案注册登记情况;(2)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和技术职称准入情况;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技能证准入情况。
3、变招工为招生,由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带领相关部室人员对我公司以下3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4日至6月6日。
(1)煤矿“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煤矿“变招工为招生”工作年度招录情况;
(3)建立完善院校毕业生培训、考核、评价、待遇成系列的成才激励机制情况。
4、素质提升工程,由培训中心带领相关部室人员对我公司以下3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4日至6月6日。
(1)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进展情况;
(3)煤矿主体专业人才培养和骨干队伍素质提升情况。
5、劳动用工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带领相关部室人员对我公司以下4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7日至6月10日。
(1)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公共备案登记率、职工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和从业人员年检率达到“百分之百”情况;
(2)推行以安全技能账户和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方法情况,落实省最低工资标准、井下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情况;
(3)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4)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5)是否存在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进行劳务承包等行为;
(6)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劳动用工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职业卫生管理
1、职业危害防治,由质标办和职工医院带领相关部室对我公司以下11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1日至6月10日。
(1)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省煤炭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499号)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情况;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及具体落实情况;(4)定期向煤炭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报送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情况;
(5)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6)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7)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且保证专款专用情况;(8)是否存在损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情况;
(9)矿井是否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作业场所的综合防尘设施、设备是否可靠有效;
(10)井上、下主要作业场所的环境温度、有毒气体及噪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建设矿井是否按照省煤炭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516号)和《补充通知》(晋煤劳发[2012]600号)要求,向煤炭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2、职业健康监护,由职工医院带领相关部室对我公司以下11点内容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时间定在6月11日至6月15日。
(1)煤矿企业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有关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
(2)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
(3)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4)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情况;
(5)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6)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情况;(7)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情况;
(8)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10)为离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
(1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我公司各职能部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各级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劳动用工和职业卫生自查自纠工作。
2、全面动员,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增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对各类违法非法用工行为和侵害劳动者职业健康行为进行举报。
3、严格检查,全面整改。
我公司要把此次工作作为落实责任,保护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做到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各职能部室自查小组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4、总结提高,及时反馈。
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组要及时掌握我公司的自查情况,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013年6月27日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领导组,经领导组决定后,制定自查报告。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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