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局开展“拍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届纪委第八次全会、市第十届纪委六次全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和我市第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有关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在扶贫救灾、涉煤涉企、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索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形成持续高压
2、震慑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中央精准扶贫目标实现,确保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享受改革发展的实惠,促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治对象 局机关股(室、队、会、中心),龙塘、三都、南阳、公平四个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针对当前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发生在群
3、众身边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1、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 2、重点解决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发放福利、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3、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用自己的钱搞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有钱就任性”问题。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4、重点解决基层干部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
4、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5、重点解决各部门执法、监管、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重点解决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采取行贿、送礼、请吃、请旅游等多种手段控制选举、破坏选举等问题。 7、重点解决违反党章和其他党风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不按程序突击发展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入党等问题。 8、重点解决针对面向煤矿企业的公开内容不规范、热点问题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过程走形式、企业办事
5、往返跑、公开效果表面化等问题。 9、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职工私办企业参股入股,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四)严肃查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10、主要包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安排部署不力、推进迟缓,查处不够坚决有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动员排查、集中查处、建章立制等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1、全面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集
6、中人员、精力、时间,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全面排查。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梳理。各相关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本部门下拨的涉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清查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3、全面清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对十八大以来涉纪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件梳理登记,实打实澄清问题底数,并积极和市纪委沟通,对问题线索实行逐级对账,结案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 协助市委纪检监察机关,并加强与组织、法
7、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工作合力,查办案件。 1、分类处置。局纪检监察室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及时上报并进行分类处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要视情节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使日常性执纪监督成为常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要上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筛选出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型案件,将由市纪委直接进行重点调查处理。 2、严格追责。按照市纪委要求,坚持“一案三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
8、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严肃执行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的个人,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袒护包庇的党组和纪检组,市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及时通报。要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特别是网络媒体热议的案件,要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取信于民。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针对
9、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探索监督惩戒有效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纪检监察组组长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抓好落实,抓实抓细。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
10、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等,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抓好专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针对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要以文件通报等形式,集中通报一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为开展专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与市纪委沟通联系,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研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分析涉纪信访情况,掌握全局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定位;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边起底边排查边查办,加快工作进度;要主动作为,与局各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实现工作有序衔接、密切配合。 (四)加强成果转化,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要加强发生在我们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经常性检查,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积极探索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四个方面力求突破,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实现基层党风正、政风清的目标。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