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邮政管理局法治邮政建设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国邮发﹝2013﹞157号)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邮政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建设法治邮政,为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提供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作为法治邮政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将“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作为基本职责,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职权法定。实施邮政监督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定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权责统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高效便民。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及时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法律学习
组织全局同志定期学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邮政行业相关法律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举办专题法律讲座讲授邮政行业相关法律以及执法要求,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展板在全局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以培养全局同志的法治意识与能力以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习惯。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邮政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制度建设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实行。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当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备案。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每隔两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向省邮政管理局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处理情况及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明确审批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申报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审批条件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不得单纯通过书面审核作出决定。
(三)改进行政执法
坚持执法综合管理。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实行邮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以培训考核为重点,逐步加大执法指导和监督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执法纪律和用语规范,严格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的管理,注重执法形象,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推行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形成办案规范,指导具体执法工作。
(四)深入普法宣传
在开展全局同志学习行业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对邮政快递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邮政行业法律的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刊等优势平台,宣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邮政行业相关法律。在世界邮政日和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走上街头、深入社区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地邮政行业相关法律的宣传以及答疑解惑。总结经典的邮政快递维权案例,做成易接受可借鉴的材料,充实宣传内容。
(五)强化监督问责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加强行政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力。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或者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积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以及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积极处理申诉。健全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机制,加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建设,对消费者提出的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申诉,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建立申诉与执法的联动机制,对申诉中发现的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引起足够重视。开展法治邮政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将法治邮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成立法治邮政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三)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分工协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法治邮政实践中的创新思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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