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pptx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670312 上传时间:2024-01-29 格式:PPTX 页数:48 大小:2.02MB 下载积分:11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页 一、改革背景一、改革背景-为何要改为何要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页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制度与企业统帐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并行:我国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始建于1955年,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都实施大致相当退休制度。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逐步对企业职员退休制度进行了改革,最终形成了当前实施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即使一些地域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但因为改革缺乏整体设计,政策统一性、规范性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当前仍沿用一直实施单位退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页 两种制度并行带来很多矛盾和问题:制度内部矛盾:首先退休人员按单位管理,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负担,一些事业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有些地域和单位尤其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了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确保及时足额支付现象。另首先现行退休费计发方法以工作人员退休前“最终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分档计算,且档次划分比较粗,难以表达同级别干部任职长短细致区分,更无法充分表达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劳动贡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页 社会层面矛盾:企业已经实施了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其它就业群体也陆续进入这一制度范围内,当前只有机关事业单位仍实施原有退休制度,不一样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引发“双轨制”、“待遇差”矛盾。首先,企业单位和职员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联络亲密,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费,待遇与缴费无关,从而引发社会对养老保障制度公平性质疑。另首先,因为制度模式不一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5页 以上这些矛盾日积月累,加之正面引导不够,尤其是对两种制度“待遇差”分析、比较不力,要求将两种制度并轨乃至简单地认为实现“待遇并轨”舆论,是近年来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最热话题,社会上要求实现养老制度公平呼声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6页 两种制度并轨主要意义:-有利于统筹推进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企业职员和其它就业群体已经有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伴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方面建立,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矛盾:改革后,实施与企业相同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一样缴费,同一方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统筹安排待遇调整,表达了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首先实现了制度并轨,并逐步化解推行相同劳动义务条件下待遇差距较大矛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7页-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是落实公务员解聘制度、聘用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实施全员聘用制度主要保障方法,为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用人机制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全方面表达工作人员劳动贡献:将现行退休费计发方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愈加全方面表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劳动贡献,深入增强激励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8页 二、改革目标和标准二、改革目标和标准-改什么改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9页(一)改革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决议布署,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连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连续性为出发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起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0页(二)改革标准 1.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表达国民收入再分配愈加重视公平要求,又表达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异,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升单位和职员参保缴费主动性。2.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要求切实推行缴费义务,享受对应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但、统筹互剂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1页 3.3.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连续发展。4.4.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经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经过实施过渡性办法,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5.5.处理突出矛盾与确保可连续发展相促进。处理突出矛盾与确保可连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节奏和力度,先行处理当前城镇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促进养老保险可连续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2页(三)改革前后政策改变 1.1.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从原来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与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从原来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与此相关,改变了筹资渠道,由财政单位直接支付退休费改为单位和个人此相关,改变了筹资渠道,由财政单位直接支付退休费改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基金,再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待遇。这有利于按照大数法则缴费,形成基金,再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待遇。这有利于按照大数法则均衡单位之间退休养老负担,也便于与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均衡单位之间退休养老负担,也便于与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利于人员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人员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概括起来,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模式由过去退休费制度改为社会保险模式。对工作人员个人来说,直接改变就是由过去不缴费变为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3页 2.改革了养老待遇确定机制:原来按“最终工资”一定百分比分档计发退休费,而且档次设置比较粗,难以充分表达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做贡献,甚至出现所谓“提职一日游”现象。改革后,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限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职务、工资变动能够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更富有激励性,有利于引导单位为职员、职员为自己未来养老保障依法推行缴费义务;同时这也与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机制一致,表达基本规则公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4页改革前:改革前:工作人员领取退休待遇统称退休费,依据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和津补助一定百分比计发。以公务员为例,退休费=基本退休费+退休补助基本退休费=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50%-100%,详细百分比依据工龄确定);退休补助=规范性津补助*70%10年以下50%10-20年70%20-30年80%30-35年85%工作年限满35年,按90%计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5页改革后:改革后:工作人员退休后领取养老待遇统称基本养老金,依据退休前全省社平工资、本人缴费年限(含实施缴费前工龄)、退休年纪、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原因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退休中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6页 3.3.改革了待遇调整机制:由与在职职员同时到与企业退改革了待遇调整机制:由与在职职员同时到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调整休人员统筹调整 改革前: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随职员作人员工资调整而调整。改革后:改革后:与企业职员统筹考虑,与个人缴费多少、缴费年限挂钩,与在职员作人员脱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7页 4.4.改革了养老保障体系结构:改革了养老保障体系结构: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一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保险多层次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8页 三、改革主要政策三、改革主要政策-怎么改怎么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19页 (一)关于改革范围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改革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考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当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还未转企改制到位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仍继续参加;还未参加,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制到位后,按相关要求纳入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国家统一要求发给离休费。机关事业单位中按照劳动协议法要求录用编制外人员,继续按照要求参加企业职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0页 (二)关于缴费百分比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单位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扣除编外人员工资),缴费百分比为20%,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扣除工资中按照现行要求不计入退休费计发基数部分。超出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缴费基数),缴费百分比为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1页 (三)关于缴费基数 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含本人上年度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补助、规范后津补助、年底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包含本人上年度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补助、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2页 (四)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 若干名词含义:若干名词含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除有尤其说明,决定中缴费年限均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缴费工资:计算核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3页 缴费指数:缴费指数:反应个人缴费水平,是个人缴费工资与同期社平工资比值。举例:举例:如某退休人员某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0000元,该年度全省在岗职员月平均工资为3841元,则该年度缴费指数为1000038412.6;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841元,缴费指数为38413841=1;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缴费指数为30003841=0.78。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4页 指指数数化化月月平平均均缴缴费费工工资资:表达了个人缴费水平退休时社平工资,表达多缴多得规律,反应缴费水平对计发基数影响,是计发基础性养老金基数一部分,是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基数,详细计算方法是缴费指数与社平工资乘积。假定退休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3841元,当缴费指数为2.6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841*2.6=9987元;缴费指数为1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841*1=3841元;当缴费指数为0.78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841*0.78=2996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5页 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除数,是计发基本养老金一个参数。决定附件计发月数表表达长缴多得规律:退休年纪越大,对应除数越小,在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定情况下,计算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越大;反之,则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结构中一部分;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总和大于或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过渡期:过渡期:改革后,为确保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而要求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6页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7页改革后待遇计发老人老人原待遇保持不变;原待遇保持不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中人中人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个人账户养老金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期内实施新老方法过渡期内实施新老方法对比;对比;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新人新人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个人账户养老金;老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改革前改革后 参工时间参工时间w 退休时间退休时间年年10月月1日日 参工时间参工时间 退休时间退休时间 参工时间参工时间 退休时间退休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8页改革后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员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改革前工作年限)1.3%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员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新人新人中人中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29页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按原待遇执行,今后按国家规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按原待遇执行,今后按国家规定调整待遇。定调整待遇。改革前已退休人员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按原待遇执行,今后参加机关事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按原待遇执行,今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0页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新人新人改革后年参加工作年参加工作2048年退休年退休年年10月月1日日缴费年限30年如:如: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2,个人账户累计额70000元。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0*(1+2)/2*30*1%=9000元70000/139=503.6元9503.69503.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1页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员-中人中人改革前改革后改革前改革后1978参工参工退休退休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年限36年年实际缴费实际缴费年限年限4年年 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40年年1988参工参工2028退休退休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年限26年年实际缴费实际缴费年限年限14年年 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40年年如:如:假设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均为5000元,平均缴费指数为2.5,视同缴费指数3,个人账户累计10000元。5000*(1+2.5)/2*40*1%=3500元10000/139=71.94元5000*3*36*1.3%=7020元10000*(1+2.5)/2*40*1%=7000元50000/139=359.71元10000*3*26*1.3%=10140如:如:假设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均为10000元,平均缴费指数为2.5,视同缴费指数3,个人账户累计50000元。10591.9410591.94元元17499.7117499.71元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2页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新老方法对比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新老方法对比改革前改革后2024年年10月月1日前退休日前退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前参加工作年年9月月30日日年年10月月1日日 N 老方法=(AM+B+C)(1+Gn-1)n=新方法=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A: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基本工资标准;B: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退休补助标准;C:按照国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应增加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原方法计发百分比;Gn-1:参考第n-1年全省在岗职员工资增加等原因确定工资增加率,n,N,且G=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退休年度,N,2024。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其退休年度视同为年。老方法新方法执行老方法待遇执行老方法待遇新方法老方法1010月月1 1日日-年年1212.202320232024202410年过渡期年过渡期老方法老方法+(新(新方法方法-老方法)老方法)*10%*10%老方法老方法+(新(新方法方法-老方法)老方法)*20%*20%以这类推以这类推.老方法老方法+(新(新方法方法-老方法)老方法)*90%*90%老方法老方法+(新(新方法方法-老方法)老方法)*100%=*100%=新方新方法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3页 (五)关于待遇调整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依据职员工资增加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4页 (六)关于特殊人群退休费加发政策 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改革后取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高级教授等荣誉称号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升基本退休费计发百分比,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资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取得这类荣誉称号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助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助标准由各省依据平衡衔接标准确定。符合原有加法退休费情况其它人员,按照上述方法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5页现行加发退休费政策现行加发退休费政策 1.1.提升退休费计发百分比提升退休费计发百分比 取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等称号,可提升5%-15%。取得重大贡献高级教授,可提升5%-15%。在西藏海拔3500以上工作累计满一定年限,提升5%-10%。因公(工)致残,可提升5%。其它提升百分比:实施计划生育职员可提升5%;教龄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教师可按10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女满25年)归侨可按100%发给。符合提升退休费标准者,其提升退休费百分比和原退休费百分比之和最高不得超出10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6页 2.2.计入退休费基数(打折)计入退休费基数(打折)警衔津贴:155元/月-313元/月;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升10%部分。护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升10%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7页 3.3.退休后继续保留项目(不打折)退休后继续保留项目(不打折)教龄津贴:3元/月-10元/月;护龄津贴:3元/月-10元/月;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300元/月;回民补助:7.7元/月;住房提租补助:工资总额或离退休费3%;固定电话补助:厅级80元/月,省级110元/月;省级干部自雇费:正省级和65周岁以上副省级,220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8页 (七)关于试点地域衔接政策 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相关要求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新老方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制度给本人。各地域开展试点期间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禁止挤占挪用,预防基金资产流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39页 (八)关于关系转移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关系,不转资金。在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转移关系同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按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之和12%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以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0页 (九)关于职业年金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应该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详细见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1页 (十)关于基金管理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可先实施省级调剂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实施严格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2页 (十一)关于经办服务 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决定要求: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经费和服务设施。人社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属地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3页 (十二)其它政策 1.1.关于视同缴费指数:关于视同缴费指数: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各地依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2.2.关于延迟退休:关于延迟退休:两部通知要求:两部通知要求:改革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同意可适当延长退休年纪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仍继续工作,个人能够选择继续缴费,也能够选择不再接续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4页 四、实施改革面临主要难题四、实施改革面临主要难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5页 1.参保单位范围详细界定问题(包括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已经转企改制单位)。2.参保人员范围详细界定问题(包括编内编外怎样划分矛盾。3.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缴费基数(绩效工资)核定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6页 4.改革后基本养老金“替换率”能否实施预期目标问题(过渡期结束后部分人群待遇下降)。5.原有退休费制度中加发退休费人群怎样详细处理问题。6.怎样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7.职业年金功效定位以及管理方式等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7页 8.社会保险关系方面视同缴费年限处理问题。9.“退休”审批问题。10.制度并轨带来其它政策比较(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人群待遇计发问题、抚恤待遇标准不一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高龄补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第48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