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机发2017x号)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xx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x农机安发2017x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2、、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
3、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根据各县市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县市区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基础上,每年推出市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市区1个、示范乡(镇、街道)10个左右、示范村60个左右、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20个左右和市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20名左右。在市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基础上,每年培育申报省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市区1个、示范乡(镇、街道)8个左右、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10个左右和省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2个
4、左右。已被评为市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示范岗位标兵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原来基础上又新的提升。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进一步提升,部门配合密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制度机制健全;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监理装备、安全基础设施和基层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逐年提升,农机事
5、故持续下降。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协作,抓好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成立由政府牵头,农机、安监、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府文件,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农机、安监部门密切协作,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共同负责本地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辖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对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动有关
6、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广大农村形成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负责公布市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并在市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的基础上推荐省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和示范岗位标兵。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在县市区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基础上确定。各县市区农机、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示范单位和岗位
7、标兵的遴选,并做好市级、省级和全国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做好报送工作。全国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171号)的要求和申报条件执行。省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按照省农机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xx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农机安发20175号)的要求和申报条件执行。市级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推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审核。每年7月15日前,县、乡人民政府按照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申报条件(见附件1、附件2)申报市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乡、村;农业
8、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按照市级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和市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条件(见附件3、附件4)申报市级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和市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县级农机和安监部门要依照相关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2、县级推荐。每年8月15日前,县级农机和安监部门负责核查,并联合行文将推荐的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申报表(见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一式两份报市农机局。市级示范单位的推荐原则上在县级示范单位中产生,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推荐原则上以基层从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为主。 3、公示公布。每年9月15日前,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对
9、各县市区推荐的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材料组织审查,并对申报的单位进行抽查。对拟入选的单位和标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最终获得市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乡、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名单。对市级“平安农机”示XX县区、乡、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授予标牌(或通报表彰),对市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颁发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快速发展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安监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努
10、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将成立“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组织,负责辖区内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各县市区要把“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规划,与当地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基层基础,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缺位的问题,确保“十三
11、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推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五)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农机、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监管和激励机制,确保我市“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对命名的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有群众反映投诉的,经调查属实后,取消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资格。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