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篇:《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鼓浪屿概况
(一)基本情况
鼓浪屿位于厦门岛西南隅,与厦门岛、海沧、漳州开发区隔海相望,与厦门岛只隔600米的鹭江。面积1.8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1.34万人,常住人口约1.69万人。
(二)历史沿革
1.行政区划变迁。鼓浪屿在新中国成立后即为市辖行政区。2003年10月区划调整后,区政府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思明区,同时成立了鼓浪屿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鼓浪屿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2.定位变化。1988年鼓浪屿被列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行列。1995年《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将鼓浪屿定位为风景旅游区,同年出台了控制鼓浪屿人口的政策规定,并将制造业逐步迁出鼓浪屿,为旅游设施建设腾出足够的空间。鼓浪屿的发展经历了“强景弱城”和“强城弱景”的过程。“强景弱城”即凭借获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称号,大力发展风景旅游,同时弱化城市功能,包括搬迁工业、转移设施和削减人口等。“强城弱景”则是在过分追求风景旅游导致出现诸多问题的情况下,重新认识鼓浪屿的文化独特性,强调“人文”对于鼓浪屿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突出对岛上历史风貌建筑以及作为世界性遗产地的认识和保护。
(三)自然景观
鼓浪屿为近海岛屿,属低山丘陵地貌。岛屿岸线曲折,沙滩、礁石、峭壁相间环绕,山峦起伏、绿树叠嶂。
(四)人文印迹
1.风貌建筑。鼓浪屿素以“万国建筑博览会”之名享誉国内外,目前已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共390幢,建筑面积约24.6万平方米,主要布局于本岛的中部、东南和东北部。
2.文化艺术。鼓浪屿上有我国第一所婴幼儿学校,有中国首批师范院校,培育了不少音乐人才,有“钢琴之岛”、“音乐之岛”的美誉。随着外来文化的涌入与融合,鼓浪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多元文化。
(五)功能布局
鼓浪屿现状用地以居住及其配套公共设施用地、旅游度假用地和公共绿地为主。其分布特点为岛南部、西南部沿海地区为开发和未开发的自然景区,岛中部、东部多为居住、商业和行政机关等用地,岛北部随着四大工厂搬迁及环鼓路的建设,原工业用地目前调整为绿化用地和预留发展用地。
(六)建筑概况
鼓浪屿上的现状建筑约有6000栋,近90万平方米,多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居住、酒店、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要功能,形成了精巧玲珑、中西合璧、古今博采的特色和风貌。许多老建筑的功能在保护利用过程中从住宅转变为家庭旅馆、展览馆或商业设施。岛上的建筑权属分公房、私房、公私混合房、单位自管房和产权不详房屋等五类,产权不明的比例较大。
二、鼓浪屿面临的机遇
(一)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创新引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出要把厦门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展现中国梦的样板城市。鼓浪屿作为厦门的重要城市名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协调配合,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缔造美丽鼓浪屿谱写新的篇章。
(二)资源优势提供巨大发展潜力。鼓浪屿融自然景观与人文艺术于一体、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中西文化兼收并蓄,是来厦游客的必游之地。钢琴节、音乐周等节庆活动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游客的吸引力持续增强。
(三)文化重建提上重要议事议程。近年来,鼓浪屿过于追求旅游发展而导致社区功能弱化,人文内涵流失严重,损害了鼓浪屿的可持续发展。摒弃现有的粗放发展模式,明确发展定位,体现历史文脉传承,构建文创产业支撑体系,推动以文化旅游为龙头的产业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力推动。借鉴联合国遗产委员会成熟的管理标准和体系,通过申遗达到对鼓浪屿文化遗产进行更有效的保护。申遗工作对鼓浪屿的经济、文化发展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鼓浪屿发展定位、目标与策略
(一)发展定位
着眼于厦门旅游发展战略及鼓浪屿未来发展空间,按照“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的定位,体现鼓浪屿典雅高尚品味特质,突出文化与艺术的内涵、特性和人文社区的特色,使社会保障及旅游发展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将鼓浪屿建设成高尚、优雅、精致的世界级文创名岛,成为“美丽厦门”的精华版。
(二)发展目标
1.高尚的文化之岛。作为东西方文化融合发展的见证,鼓浪屿丰富的建筑景观、生活形态、遗迹文物等,是最为珍贵的唯一性和独特性文化遗产。在未来的发展中,通过申遗等系统工程,加以严格保护和丰富展示,把鼓浪屿建成高尚的文化之岛、世界级文化遗产地。
2.优雅的宜居之岛。科学划定永久居民居住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社区生活的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构建开放、中和、唯美、仁爱的独特社区品格,推进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把鼓浪屿建成兼具传统积淀与现代特征的中西交流融合的国际社区。
3.精致的旅游之岛。以精品化、高端化为目标,严格保护自然风貌区,将鼓浪屿的人文历史遗迹作为体验型旅游产品的重要依托,实现旅游产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加强旅游监护与引导,推动旅游产品高端化,保护好鼓浪屿精致的旅游生态和环境,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发展策略
用发展的眼光看鼓浪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围绕“科学定位、理顺体制、综合整治,整合资源、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按照“整治、整合、提升”的战略步骤,实施美好环境与和谐社区共同缔造行动,达到共建共管共享的良性社会治理效果,走出一条鼓浪屿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共荣、社区生活与景区管理共治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理顺体制。积极推进鼓浪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在机制上建立一个职责清晰、责权一致、相互合作、互为补充、运转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还市民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鼓浪屿。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内容,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彻底改善鼓浪屿的环境秩序。
3.整合资源。整合各类可用于展示、经营的资源,调整旅游及商业的业态与布局,形成岛上、海上大循环的文化商业旅游大格局。实行政企分开,成立统一的市场运营主体,按市场规则承担鼓浪屿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景点的开发建设与维护、景区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经营和商业业态提升等工作。
4.完善功能。以建设生态居住功能与文化旅游高度融合的人文社区为目标,进一步调整充实现有的文化教育、卫生、市政等社区生活保障设施、文化艺术设施及旅游服务等配套设施,并通过综合交通改善,为居民提供生活优质、交通便利的生活环境,为游客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5.提升品位。积极推进鼓浪屿申遗,争取早日成为世界遗产保护地;大力引导、改造和提升商业业态,使其符合鼓浪屿的定位要求;突出发展文创产业,使鼓浪屿成为音乐家天堂、画家乐园,作家创作基地的特殊社区。
四、鼓浪屿整治提升行动大纲
(一)优化环境,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已编制的鼓浪屿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组织各类清理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后续监管到位,不出现回潮现象。
1.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占道经营、烧烤、流动摊贩、破墙开店、违章搭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并防止反弹。
2.无证导游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和查处码头、景点、酒店等区域无证导游、无证照相拉客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最大限度遏制其生存空间,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3.卫生保洁专项整治。加大经费投入,更新保洁设备,增加环卫人员,延长保洁时间,提高冲洗频率,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应急机制,全方位确保景区环境卫生整洁。
4.消费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导游违规提供回扣、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氛围。
5.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实行“先照后证”登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等制度。梳理公布经营场所禁止设置区域目录,开展后续市场监管专项整治。
6.家庭旅馆专项整治。遏制家庭旅馆过度发展、无序竞争的现状,规范经营管理,保持适度繁荣、健康发展。指导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7.海上营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海上旅游营运秩序,加强黄家渡码头的管理,及时查处运送假冒伪劣商品的船只,从运输环节封堵假货上岛。
8.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电瓶车进行清理、限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规范机动车、板车的行驶,确保岛上的交通秩序以及游客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9.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完善户外广告及相关标识的审批监管机制,通过责令自行拆除、强制拆除、分类分路段规范、开展优秀广告评选等方式,优化、美化商业广告环境。
10.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公共安全相关工作,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严防社会治安恶性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功能,实施惠民举措
以建设生态居住功能与文化旅游高度融合的人文社区为目标,优化岛上功能布局,调整充实现有的文化教育、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社区生活保障设施,努力把鼓浪屿建设成为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生活更便利的美丽家园。
11.发展特色教育。积极发展以音乐美术等品类为主的特色教育,推动鼓浪屿教育内涵式发展。注重艺术教育培训,培养学生艺术素养和特长,使居民文化艺术素养呈现递进式增长。积极开发文化艺术教育实践课程资源,将鼓浪屿建设成中小学生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
12.提升文化服务。将鼓浪屿图书馆调整为艺术图书馆,满足居民和游客艺术文献需求。鼓励开办艺术图书销售和相关主题书店,满足居民休闲文化需求。扶持鼓浪屿合唱团等群众文化团体,培育本岛音乐家庭,定期举办中小型音乐沙龙和四季音乐会,营造浓厚的社区艺术氛围。
13.丰富体育项目。在小区周边、公园等处建设健身路径,提升岛上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等运动场,为游客和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健身服务。恢复岛上原有的帆船、帆板运动项目,打造马约翰概念的足球友谊赛、纪念赛等。
14.提升医疗水平。建立完善涵盖紧急情况医疗救治、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岛上卫生资源,建立相对独立建制的小型医院,既解决居民日常一般性的需要,又具备及时处置突发急救事项的能力。设立网格医生,提供建立健康档案、体检、慢性和日常病的咨询与防治、大病接转诊等服务。
15.改造市政设施。实施污水、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内涝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岛上的供水、供电问题。对鼓浪屿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摸底研究,制定整体改造规划,统一布局,分片改造。实施全岛路灯和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鼓浪屿市政综合码头及物流中心。
16.改善社区服务。建立鼓浪屿行政服务中心,为岛上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智慧社区平台建设,为居民提供“智能化、多元化、便捷化”服务;加快智慧医疗、居家养老系统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舒心的家庭服务、养老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扶持发展社区商业。
17.优化景区服务。推进景区标志标识(中英文)指引系统完善工程;实施鼓浪屿直饮水、手推车等便民服务项目建设;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三)理顺体制,有效整合资源
加快推进鼓浪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
18.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根据鼓浪屿发展定位和功能划分,理顺鼓浪屿行政管理体制,使责、权、利相一致,实现优势互补。
19.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组织清理、修订鼓浪屿社区管理制度及景区管理法规等,制定、完善鼓浪屿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为依法保护、管理鼓浪屿历史文化遗产奠定基础。
20.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根据鼓浪屿的整体功能规划,逐步整合公有商业房产及旅游景点等资源,推动旅游商业业态的调整,实现对鼓浪屿国有资产运营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的主体功能。
21.整合优化港航资源。凝聚行业资源,丰富海上客运经营内容、项目和形式,优化调整客运码头功能,大力推动厦门海上旅游客运发展和行业升级转型。整合海上客运公司及客运码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海上运营公司及码头运营公司,逐步实现专业化管理。
(四)凸显文化,培植文创产业
在积极稳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注重文化、生活和业态的内涵提升,用文化创意来处理好遗产、旅游、社区三者的关系,把鼓浪屿打造成世界知名的国际艺术岛。
22.构建文化艺术走廊。将内厝澳定位为鼓浪屿艺术西岸,形成艺术教育、高端展演、深度体验、创意推广、国际交流全方位有机呈现的跨领域、综合性的艺术海岸。
23.实施“全岛博物馆”计划。将重点历史建筑、多国领事馆纳入公共开放的“无墙”博物馆系统,变成活化历史的重要资源。对现有博物馆进行调整提升,促进展馆精品化。增设鼓浪屿历史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建立林语堂、林巧稚等名人纪念馆,构建博物馆文化体系。提升商业主干街区品质,形成体现西洋、南洋、本土文化特色的“万国风情”街区。
24.振兴音乐文化产业。创立高端音乐节及汇演,承办国际性及全国性的钢琴赛事,形成鼓浪屿的钢琴文化品牌体系。开发音乐主题游乐项目,为音乐爱好者打造专项观摩路线,实现岛上处处有琴声的构想,强化游客对音乐岛的感观体验。
25.丰富建筑艺术文化。激活鼓浪屿作为“万国建筑博览会”的多元建筑艺术文化资源,强化建筑艺术与其他文创产业的有机融合,提供多角度、多方式的建筑艺术文化体验。积极推动国家历史文化街区认定申报工作,重视整体环境保护,落实已认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与维护工作。
26.发展视觉艺术产业。梳理鼓浪屿在建筑、历史、人文、艺术等各领域的内容,鼓励创作鼓浪屿专题的电影、书籍、摄影,以及数字虚拟互动产品等视觉艺术作品。举办国际性艺术节、设计周、绘画展等文化艺术盛会,设立高端展示交易平台。建立鼓浪屿漆画、油画研究、创作、培训、展览中心,培育鼓浪屿品牌。
27.创建研学创作基地。修缮包装岛上部分建筑为创作工作室,邀请知名创作者或创作团队免费入驻,以鼓浪屿为原创量身定制作品。引进国内外知名艺术机构在鼓浪屿设立分支机构,建立高级艺术培育基地。依托知名机构院校,面向音乐、文学、视觉艺术等文化创作,开设体验、创作和展示项目,举办大家讲坛、学术论坛、画家沙龙等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恢复鼓浪屿的文化造血功能。
(五)先谋后动,全面提升品位
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目标,通过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恢复鼓浪屿中西文化交融的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28.开展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区域协调互动规划,研究鼓浪屿与全市、鼓浪屿与鹭江对岸区域的互动关系和旅游休闲一体化发展方案;整合鼓浪屿空间布局及旅游发展规划,梳理空间和功能,建立规划“一张图”管理模式;开展各项专项提升规划,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建筑等专项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强化历史风貌保护与合理利用。
29.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制定鼓浪屿海上交通方案,完善岸线码头与水上巴士交通策划方案;改变轮渡码头的使用现状,对人流进行一定的疏导和分流,完善游客、居民进出鼓浪屿的交通组织方案;借鉴香港码头及航线规划管理的相关经验,加强鼓浪屿水域与陆地交通枢纽的链接梳理。
30.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实施分区管制、业态指引,将鼓浪屿划分为商业集中设置区、控制引导区和严格控制区,对业态空间分布进行指引,明确禁止、限制、适宜发展的区域和行业。制定经营场所宜建及禁建区域清单和工作标准,依法管理,严格管制,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31.创新信息消费模式。积极推进鼓浪屿信息消费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解决社区服务、景区管理、智慧安防、申遗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开发建设鼓浪屿智慧旅游系统,实现旅游线路、景点讲解、购物餐饮等智能化电子导览服务和全岛wifi全覆盖。
32.改造提升生态环境。对燕尾山、笔架山、兆和山、鸡母山等山地生态公园进行美化,建设山体健身步行系统;对港仔后、美华、大德记等海滨浴场进行改造提升;对岛上主要道路的绿化养护进行提升改造,做到“黄土不见天”。
33.积极推进申遗工作。对鼓浪屿申遗的核心价值进一步提炼、提升,高质量开展53个遗产核心要素的修缮,力争早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通过申遗,借鉴世界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手段来营造更加美丽的鼓浪屿。
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组办公室
第二篇: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下发《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
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集团公司“两会”精神,推进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年”目标的实现,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培养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动力。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工会决定举办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文化艺术节)。现将制定的《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有何修改意见请于4月2日前电话告知公司工会组宣部。此方案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下发的文件为准。
一、艺术节名称
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文化,展示活力,凝聚力量,促进发展”为主题,以举办文化艺术节为载体,弘扬沈煤企业文化,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民心,激励民力,为促进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三、总体要求
紧密联系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实际,以文化艺术节为载体,围绕“展、文、赛、演、评”五个板块开展系列主题文化艺术活动,把理论武装、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等贯穿艺术节的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相融互进。
四、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文化艺术节活动总体设计及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林守信尹璟友
副主任:霍向阳李光秋张兴东毛司英
委
员:陈世昌陈凤岐方春光于振晓丁
勇杜艳君朱庆财
邓继光胡桂娟关永利冯瑞军郝国辉
文化艺术节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集
团公司工会组宣部。联系人:郝国辉(手机:663009)
五、对象和范围
1、沈煤集团(沈焦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职员工;
2、沈煤集团退休职工;
3、居住沈煤社区内的职工家属。
六、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
(一)活动内容
围绕本届文化艺术节“弘扬文化,展示活力,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的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展、文、赛、演、评”五个板块系列主题艺术活动:
1、展,是指举办职工美术、书法、摄影获奖作品展览。组织开展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进行参展作品创作活动。
2、文,是指举办有奖征文。组织职工文学爱好者进行诗歌、散文、小小说等文学作品创作活动。
3、赛,是指举办职工歌手大赛、职工舞蹈大赛、职工才艺表演大赛、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
4、演,是指举办优秀文艺节目汇演。精选各项大赛中获奖的文艺节目在艺术节闭幕式上进行汇报演出。
5、评,是指评选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各项系列活动优秀作品奖、优秀文艺节目奖和优秀组织奖,并在艺术节闭幕式上进行表彰。
(二)组织方式
本届文化艺术节按照“公司统筹、上下联动、注重基层、勤俭节约、集中展示“的原则,以基层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为主,文化艺术节组委会集中组织活动为辅,来讴歌火热生活、赞美发展成果、激发职工活力。各单位要围绕艺术节主题,制定开展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同时将活动纳入到文化艺术节范畴,凡开展与文化艺术节有关的活动均要冠以“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的字样和统一的标识。
七、实施步骤
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下发通知,布署任务。印发《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总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文化艺术节活动任务。各基层工会和活动协办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各项活动筹备工作。
2、举办展览,启动活动。
以举办文化艺术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览作为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掀起开展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高潮。
各单位也要同期举行本单位的艺术节启动仪式。
3、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和基层单位两级内部电台、电视台、沈煤集团报(厂、矿报)、局域网等媒体,及时报道艺术节启动仪式和艺术节活动进展情况,将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各单位及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集团公司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10月份)
1、第一板块“展”
举办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览会。主办单位:集团公司工会协办单位:蒲河煤矿工会
举办地点:集团公司宾馆二楼大会议室举办时间:5—6月份
2、第二板块“文”
开展文学作品有奖征文活动。主办单位:集团公司工会、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举办时间:4—7月份
3、第三板块“赛”
4—5月份举办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6月份举办职工歌手大赛7月份举办职工才艺表演大赛8月份举办职工舞蹈大赛
主办单位:集团公司工会、集团公司团委协办单位:西马煤矿工会举办地点:西马煤矿俱乐部
4、第四板块“演”
举办“沈煤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优秀节目汇报演出暨闭幕式”。组委会将精选出在各项系列活动中部分获奖文艺节目在艺术节闭幕式上进行汇报演出。主办单位:集团公司工会
举办地点:沈煤集团文体活动中心(暂定)举办时间:10月份
5、第五板块“评”
艺术节组委会根据各单位在艺术节活动期间的表现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评选出文学作品和文艺节目的创作、表演团体和个人奖项若干个。
主办单位:艺术节组委会及各项系列活动评审会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文化艺术节是推动沈煤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形式。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工会主席要亲自挂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早筹划、积极发动,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确保文化艺术节活动圆满成功。
各单位要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艺术节活动方案送达公司工会组宣部,公司工会将对未能按期报送方案的单位在工会工作考核中扣分。
(二)广泛发动,及时宣传
各单位开展活动要突出群众性、提高参与性、注意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和文艺骨干积极参与,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策划开展好适合本企业实际,职工欢迎的文化、艺术等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同时还要加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结合实际,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文化艺术节活动,在配合公司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也要策划组织好本单位的活动项目,并纳入到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做好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和有条不紊。
(四)及时沟通,注意总结各单位在活动中要及时与组委会沟通、通报进展情况,遇到困难时要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协调解决;活动前要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和协办活动方案,活动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艺术节活动的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要求各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艺术节各项活动的文字、摄影和录相资料的制作、存档及向公司工会组宣部报送工作。
附: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各项系列活动方案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2013年4月10日
沈阳煤业集团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各项系列活动方案
活动之一:
举办“沈煤美”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旨
展示XX县区美景、员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送稿时间
5月20日——5月23止。逾期不受理,后果自负。
参赛作品按期送至集团公司宾馆(前院)机关食堂二楼会议室。联系人:郝国辉(手机:663009)
三、获奖作品展览时间
6月初(具体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集团公司在籍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赛。
五、征稿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格调健康、突出沈煤XX县区特色、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相相统一。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近年来原创或新创作的作品,并保证参赛作品从未在集团公司历届艺术节上展出过。
3、参赛作品种类要求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雕塑(雕刻)。不收实用美术作品、习作和横幅或超规格的画作。
(2)书法作品包括毛笔、硬笔书法均可。不收横幅作品。(3)摄影作品类别:
a、XX县区发展类,要求记录XX县区发展变迁的步伐,展示近年XX县区改革、建设、发展的成果。增强我们热爱沈煤,关注沈煤发展的责任感;
b、自然风光类,要求展示祖国壮丽河山,摄天地之精华,拍山水之魂魄,从不同的视角赋予自然风景以人类的思想感情;
c、人文纪实类,要求用镜头聚集沈煤人工作生活情景,以人性的视角记录和浓缩沈煤人工作、生活及文化的变迁。(4)摄影作品要求
a、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创作时间为2011年以后。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副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b、投稿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谢绝组照。投稿时请务必将数码作品统一格式为jpg文件,压缩文件不小于1.2mb,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制作画册等;
c、各参赛作品注明作品标题,并简要说明图片故事或情景及技术参数,要求200字以内;
d、参赛作品应标明对应参赛作品类别,以便于组委会对作品评奖;
e、谢绝玻璃镜框装裱作品参赛
4、美术、书法、摄影参赛作品装裱自理。
5、参赛作品规格要求
(1)美术作品尺寸不大于200cm×200cm,不小于70cm×70cm;雕塑作品尺寸不大于150cm×150cm×150cm。(2)书法作品尺寸不大于140cm×70cm,不小于70cm×70cm篆刻作品尺寸不大于45cm×70cm。
6、参赛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类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创作(拍摄)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7、作品统一由各基层工会征集进行初审,本次大赛各单位报送参赛作品个人最高上限3件、单位最高上限10件。个人或单位超过10件或3件,均按10件或按3件计算。
8、各单位报送参赛作品同时,报送本单位参赛作品明细表。凡投稿参赛作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各项细则和规定。
9、参赛作品以实物为准,电子版作品只作参考。
10、将举办获奖作品展览。在举办获奖作品展览的同时举行获奖作品颁奖仪式。
11、将在《沈煤集团报》上将刊发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8名。
优秀作品奖10名。
入围作品纪念奖若干名。
注:(1)反映沈煤内容和题材的作品评奖优先考虑;
(2)同一作者的多幅作品获奖,只对一幅奖级最高的作品予以奖励。其余颁发荣誉证书。
七、作品评审
艺术节组委会将聘请专业评委对参赛的作品进行逐一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等级。
八、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依法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参赛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不得抄袭、临摹、拷贝、仿冒、电脑合成他人作品。如查实参赛作品有违规行为的,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如已领得奖品(奖金)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品(奖金)。
2、参赛作品内容不符合大赛规定条件和要求的,评委会将拒绝予以评定。
3、凡曾参加过集团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大赛的作品,不能再参加本次大赛。
4、参赛者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请作者自留参赛作品底稿及数码原始文件。
6、凡被选中参加展览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之二:
举办“热爱沈煤、感恩沈煤、赞美沈煤”有奖征文方案
一、征文主题
以抒发“热爱沈煤、感恩沈煤、赞美沈煤”情怀为主题。
二、征文体裁
以诗歌、散文、论文、见闻、小小说为主,兼容相声、快板、故事、小品等艺术门类的文学作品。
三、活动起、止时间
征文从4月份开始至6月末止。
四、主办单位
集团公司工会、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五、评委会
主任:霍向阳毛司英副主任:陈凤岐方春光
成员:于振晓邓继光胡桂娟郝国辉张革武杨庆宏
六、奖励办法
1、征文创作奖项及奖励标准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作品奖20名;纪念奖若干名。
对获奖作品将在集团报上予以刊发,并向省、市报刊推荐。
七、征文要求
1、征文文稿要围绕沈煤特色、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内容详实。
2、体裁诗歌、散文、论文、见闻、小小说为主,兼容相声、快板、故事、小品等艺术门类文学作品。作品文字长度限定短篇,字数不得超出短篇文体的规定要求(控制在5000字左右)。
3、素材要真实,不得由网上下载、改编或抄袭他人作品,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负责。主办方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所有征文不予退稿,征文一经选用,征文组织者有权使用征文内容。
5、征稿要求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稿要用word文本),并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6、征文用电子邮件传至集团公司工会组宣部(局域网邮箱:ghzx),或传至qq:1064143641,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前注明“艺术节征文”字样。传稿前请提前告知接收人郝国辉。联系电话:663009。
7、艺术节组委会作为征文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本次艺术节征文最终解释权和获奖文章的使用权。
8、所有投稿者须保证其投送的文学作品文稿是最新原创作品或近年原创并未在《沈煤集团报》上发表过。组委会不接收已在《沈煤集团报》上表过的作品,如投送的作品被举报查实违反规定将通报批评并索回已获得的奖品(奖金)和证书。
9、如参赛作品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由文章提交者自行负责。
10、职工总数200人以下的单位投稿不得少于3篇;200—500人(含500人)的单位投稿不得少于5篇;职工总数600—1000人(含1000人)单位投稿不得少于8篇;职工总数2000人以上的单位投稿不得少于10篇。
11、集团公司工会将此项活动纳入到全年工会工作考核之中,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基层工会将结合“五项工程”检查予以扣分。对出现空缺的单位,将取消评先资格。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之三:
举办“放歌沈煤”职工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题和谐之声唱响沈煤
二、预、决赛时间(暂定)
6月中下旬预(决)赛(具体预、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要求必须是沈煤集团(含沈焦股份公司)在籍职工;沈煤社区家属和65周岁以下退休职工均可参赛。但不得外借艺术院校(系)声乐教师、艺术院(团)专业演员或职业歌手等外单位人员参赛。
四、报名截止日期
5月20日至5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办法
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报名参赛。要于6月1日前将参赛的报名表报到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宣传部。
联系人:郝国辉,联系电话:024—62540438;局内小号:663009。
2、在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报名中,无论那种唱法总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以上的,组委会将取消该种唱法的比赛。
3、各单位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人数自定,但每种唱法个人最多不超过4人(男女各2人)、组合最多不得超过2组(男女各1组,每组不得超6人)。三种唱法的参赛人数尽量均衡。
(二)资格审查办法。组委会办公室将设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参赛,要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收回已获得的奖金(奖品)并对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比赛形式
本次歌手大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选拔和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预赛。
七、比赛要求
1、比赛分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对唱、或组合演唱均可。
2、每名(组)选手预(决)赛时只允许演唱一首歌曲。
3、参赛曲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旋律优美。
4、参赛单位、歌手独立或参与创作的以歌颂沈煤为主题的歌曲。可在成绩总分上适当加分(加分标准另定)。
5、参赛选手必须自备cd伴奏碟和u盘各一份,要于6月1日前送达公司工会组宣部。要求送达的cd音乐伴奏碟和u盘必须音质清晰、效果良好、没有断点。否则,后果自负。
6、报名后,参赛歌手及演唱曲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7、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选手不得自行调换比赛序号。
8、严格按参赛对象的有关规定报名参赛,如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究违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奖励办法
1、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各设:(1)个人演唱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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