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我校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突
2、发性、群体性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突发性、群
3、体性传染病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学校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严格对水源的防护和水质的消毒,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
4、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1、传染病 、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5、。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领导小组将做好下列工作: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积极配合卫生,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领导
6、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渊子崖小学 第二篇: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XX县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县政府的统一
7、部署,为做好我局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管理工作,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严格遵循“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有序,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理体系,确保“实现稳定工作万无一失,保障企业平安顺利运行”。现特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做好应急工作,我局特成立了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魏海涛 副组长:万云飞王彬 成员:单治家闫磊 孙太华王鸿鸣 张淑华李大平 赵兰杰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启动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副组长前往现场负责协调处理
8、。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现场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上访的应急处理工作及信息沟通工作。 三、现场处置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收集可能造成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当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副组长前往现场进行协调指挥,积极对上访人员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要向县政府
9、报告发生上访事件的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式及需要市、县政府协调解决的事宜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对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应急领导小组将及时将其移送至司法机关进行相应处理。 XX县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012年5月4日 第三篇:突发性传染病应急预案1应急响应和终止 1.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0、1.2应急响应程序 1.2.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
11、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
12、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善后处理 2.1后期评估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处
13、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责任 对在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恢复生产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
14、的各项救援工作。 3应急保障 3.1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后勤保障 3.2.1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
15、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传染病疫情。 4附则 4.1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
16、的地区。 4.1.5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第四篇: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院政发200875号 院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院桥镇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单位,各办公室、办事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新修订
17、的院桥镇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通知抄送:区应办 院桥镇党政办2008年9月19日印发 院桥镇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j总体应
18、急预案和XX市XX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重太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或重要场所的; (2)聚众堵塞交通枢纽的;(3)聚众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4)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的; (5)罢工、罢课,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7)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8)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9
19、)其他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1.4事件等级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事件。参与人数5人以上30人以下,未发生打架、毁坏财物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到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2、重大事件。参与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已发生打架、毁坏财物的治安事件和集体上访行为影响较大,有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 3、特大事件。参与人数100人以上或人数虽不到100人,但发生打、砸、抢等恶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行为激烈、影响巨大,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
20、等行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成立处置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或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党政办人员、派出所副所长、相关办事处人员等组成。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指挥部下设四个组。 1、政策法律宣传、疏导化解矛盾组。组长由政法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涉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机关干部和所涉及村(居)干部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政策宣传、说理疏导,并积极为群众解决一些合情合理的实际问题,负责将越级上访人
21、员带回。 2、疏散围观人群组。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民警、交警及镇机关干部、城建监察队员组成。 职责。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群体突发性事件规模,必对要时对部分闹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 3、机动应急组。组长由武装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部担任,成员由镇机关干部、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 职责。统一集中待命,随时接受指挥部交办的任务,负责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警力后续支援。 4、后勤服务和信j息上报组。组长由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女干部、党政办秘书等组成。 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用车、人员就餐等,及时采集信j惑向指挥部和上 级报告。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
22、负责。在镇党委、政府和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预防放产加弘解矛盾。坚持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及时消除诱发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3)把握政策,依法处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突发性事件,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对在事件中另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以最快
23、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5)加强引导,控制事态。稳定群众情绪,教育群守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按照“宜解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思路,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处理程序 1、建立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村(居)、单位要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要做好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报告电话:镇政府办公室:84871100,平安服务中心:84875110(白天)、84871133(晚上),派出所接警电话:84874110。 2、一般事件的处置。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
24、后,立即指派政策法律宣传、疏导化解矛盾组及相关办事处、单位领导到场处置。必要时出动疏散围观人群组到场。 3、重特太事件的处置。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各组人员迅速到场处置,并及时向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5、应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并落实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 (2)保持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各必要的应急各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物资储各制度。车辆、武器警械、防爆及照明、灭火等设各、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
25、置需要。 5.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奖励和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 行表彰。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延误处置时间,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对发生的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置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4)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
26、等原因,导致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五篇: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委、*政府关于印发*市*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字【*】 *字),结合我单位职责,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委、*政府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为防止聚众打砸抢烧、严重堵塞交通、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为重点,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力争把事态制止于施法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实维护政治稳
27、定和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 (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事件; (二)聚众干扰、阻挠区内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行的事件; (三)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要害部门或单位的事件; (四)聚众赌塞公共交通,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事件; (五)聚众哄抢重点工程物质以及其他公私财物的事件; (六)在重大节庆、文娱、商贸等活动中或在其他人流密集场所聚众滋事,制造混乱或破坏公共设施的事件; (七)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事件; (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三、应急反应、处置分工和组织指挥 (一)应急反应及处置分工 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开发区管委会
28、应迅速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稳定办,并上报市政府。 凡发生在辖区内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开发区自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在开发区与周边区域之间的,或虽发生在辖区内,但持续时间较长,影响恶劣的或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自行处置有极大困难,需要区里指导、协调处置或增派力量的,开发区应向区里报告;到区100人以下的一般性上访原则上应由事发单位和开发区在区信访局的参与下直接处置;凡发生辖区内人员到省进京集体上访,经上级稳定办或信访局通报需赴省到京接访的,开发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负责接访。 (二)组织指挥 在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由“丰南经济开发区处置重大群体性
29、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内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当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时,按照党委、管委领导的分工,由党委、管委的分管领导任组长,党委、管委会其他相关领导协助,以及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丰南经济开发区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属企业相关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分管企业的管委会领导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外资企业由分管外资企业的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配合,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要加强指导,由经发局为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经发局等责任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10分钟内集合完毕,在
30、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由分管领导带领赶赴现场实施处置;属土地征用、居民拆迁、欠付工程款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分管建设的管委会领导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相关领导配合,由土地所为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建设局等责任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10分钟内集合完毕,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由分管领导带领赶赴现场实施处置。 以上各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情报信息和综合协调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导组。 1、情报信息和综合协调组 情报信息和综合协调小组的职责任务:及时、准确掌 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动向和发展趋势,
31、为管委会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传达管委会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事件处置的指示、指令;协调区内有关各部门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职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开展政策法制教育,进行对话、劝阻、疏导、缓解和消除群众对立情绪;深入事发现场,对上访、闹事人群予以监控,收集、整理事件中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对事发现场煽动闹事者,进行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必要的手段予以制止;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对人群密集和交通堵塞的路段、场所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确保畅通;对现场实施新闻管制。 3、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导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现场处置指导小组工作职责:指导
32、事发地、事发单位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开发区有关部门、事件涉及的相关社区或部门,协调、配合事发地、事发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根据管委会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处置事发单位无力处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分工: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作由情报信息和综合协调组负责;党委、管委会视情牵头协调,组织对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但现场处置应在突 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事发单位及有关基层组织为主组织实施。 四、突发事件处置原则、要求及纪律 (一)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
33、头上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对重大隐患苗头、信息必须严格按照维稳情报信息4a级管理制度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乱报、瞒报。 (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处置方法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三)对因企业改制职工下岗、生活困难、拖欠工资、“三乱”、城市管理、居民拆迁、居民安置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尽量劝阻疏导,多做化解工作,不能简单地以治安问题进行处理或轻率地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的群体性事件,要以减少损失、避免伤亡、尽快恢复秩序和交通为原则,果断快速处置。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在及时向上级报告、请示的同时,塞阻交通情
34、形必须在20分钟内无条件强行带离现场或予以驱散;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及要害部门(单位)和阻塞公路干线(包括国道、省道、区内主要街道)情形必须在30分钟内恢复正常秩序。 (五)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的违法活动,对有打、砸、抢、烧行为的闹事者,要把握时机,严厉打击,依法严惩,但要尽量缩小打击面。 (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辖区内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事发社区及事发单位应随时听候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调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发生区内人员集体上访、闹事,接到管委会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和指令后,党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必须立即在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指挥下,组成有力的工作班子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七)要严格新闻纪律。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不得宣传,确需作正面宣传报导的,由党委、管委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严防因舆论导向不当恶化事态,影响和引发新的矛盾问题。 (八)凡拒不执行党委、管委会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指令或化解处置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 5月29日第24页 共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