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方案 XX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化解产能办字20186号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打击制售“地条 钢”违法行为的通知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XX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1月22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政府副秘书长宋迪维对全省取缔“地条钢”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黑龙江、吉林两省多起顶风违法建设生产“地条钢”案件以及鹰潭、上饶、吉安泰和等地铸
2、造企业违规生产钢 1 坯问题的教训,不遗余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各项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新的问题出现。现将我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经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地条钢”产能得到有效取缔。但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较强,特别是随着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加大,近期个别地区出现了顶风新上“地条钢”企业(加工点)事件,反映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严防“
3、地条钢”死灰复燃,会议专门部署了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任务。要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做到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2.落实任务要求。坚持法治化原则,坚定推进取缔“地条钢”,持续严查严防严打,该拆除的“地条钢”设
4、备要不留后患,该问责2 的要坚决问责。进一步明确地方、部门各项任务要求,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联合执法,更加注重举报响应,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有效机制,严惩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压实地方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取缔“地条钢”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省直部门、地市(州)政府的职责分工,落实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要求。要借鉴有些地区取缔“地条钢”层层传导压力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将责任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到乡镇,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盲区。 4.落实部门责任。环保、国土资源、质检、安
5、全、海关、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强化诚信约束,将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聚焦易发领域。各地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要对以下情况保持高度警惕: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铸造企业;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产能的企业;废钢资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的地区;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地区;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 3 和能力不足的地区。 6
6、.认真排查核查。各地区在梳理总结取缔“地条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针对当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有效措施。会后,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排查,加强对用电量异常企业的监测,消除“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隐患。对大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企业,各地区要严肃核查,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相关企业,对于隐瞒不报、查处不及时不坚决的,严厉追究有关方面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得姑息。 7.加强督促检查。部际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督导会、进行约谈、赴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强化“地条
7、钢”督查机制的同时,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8.完善举报制度。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建立“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机制的实施方案,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设立了“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平台,并规范了举报、核实、查处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各地区要在用好上述举报平台、完善本地区举报平台的同时,尽快健全举报响应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告。 9.严肃追责问责。如果出现向部际联席会议举报或在部际联4 席会议开展专项大检查期间发现顶风新上“地条钢”企业、生产销
8、售“地条钢”等问题,且有关地区核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部际联席会议将按照查处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的方式,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钢铁工业协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省(区、市)新发现的“地条钢”企业从项目合规、产能置换、产品质量、用地审批、环境保护、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出口监管、纳税情况、注册登记、银行信贷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若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上报国务院严肃追责问责。 10.发挥舆论作用。各地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
9、力度,宣讲“地条钢”的危害和国家钢铁工业的政策,向国内外宣传取缔“地条钢”成效,充分体现我国取缔“地条钢”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捍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 二、省政府指示要求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副秘书长宋迪维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地条钢”工作,省领导多次指示、批示,要求做到“零”容忍、实现“零”存在。2017年,全省取缔“地条钢”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 5 段性的成果。但随着钢材价格大幅上涨,近期我省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动向,有一些铸造企业和特钢企业顶风违规
10、生产的情况,说明取缔“地条钢”工作是一项既艰巨又复杂的长期任务,需要大家长期不懈的坚持抓下去。 宋迪维强调,刚才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黑龙江、XX省对近期发现的“地条钢”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对下一步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行了部署,大家要认真吸取教训,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并就抓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钢铁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单
11、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大家要认真吸取黑龙江、XX省的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将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对本辖区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工作职责。 6 2.进一步严格监管,注重实效。为巩固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成果,严防已退出产能和落后、“地条钢”等产能死灰复燃,省里专门制定下发了XX省取缔“地条钢”遏制违规新
12、增钢铁产能的长效监管机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但是近期鹰潭、上饶、吉安等地还是发现了一些铸造企业“挂羊头卖狗肉”违规生产钢坯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既有客观上的问题(如有些铸造企业隐蔽生产钢坯,白天搞铸造、晚上搞钢坯,千方百计躲避检查),但更主要的是主观问题,有些地方领导认识不深刻、麻痹大意,认为本地没有钢铁企业,对排查走过场,上报监管月报也马虎应付,结果就出现了问题,一些干部还被问责。各地要明确每户钢铁企业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要参照省工信委的作法,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接到的举报信息要做到“接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由于“地
13、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强,各地要进一步对钢铁冶炼企业、铸造企业、轧钢企业和具有中(工)频炉的企业开展全面的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决不能走过场。同时要将上述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坚决防止“地条钢”企业死灰复燃。如再出现问题要严肃问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3.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XX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钢 7 铁行业遏制违规新增产能彻底清除“地条钢”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监督检查,继续保持打击取缔“地条钢”的思想不松、机制不变、人
14、员不撤、工作不懈,对全省境内“地条钢”零容忍、出重拳,始终保持对“地条钢”盯紧看死、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省还将继续执行打击“地条钢”严禁新增产能监管月报制度,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相关监管工作,省化解产能办还将对各地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我们还将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加强用电监管的形式,从用电源头上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我们和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将下发关于加强用电监管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要求各地供电部门将根据各地提供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予以重点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新增容量较大的钢铁、铸造等企业向
15、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时,应事先向同级有关部门备案,经审核同意后,供电部门方可受理。 三、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巩固前期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层层传达。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和部分省接连对新增“地条钢”产能作出通报、对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作出部署,8 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坚决取缔“地条钢”的决心。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关键设备转移快、隐蔽性强,各地务必要始终保持高度警
16、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确保政令畅通,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2.加强对易发领域、重点企业排查监管。各地要加强对铸造企业、特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企业、废钢资源丰富和钢材需求旺盛地区、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地区、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地区等6个易发区域的监管,不留监管死角,彻底清除“地条钢”滋生土壤。为彻底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各级负责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的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建立涉钢(冶炼)企业、铸造企业、轧钢企业和具有中(工)频炉企业等重点企业台账,包括企业名称
17、、法人、具体位置、主要装备及数量、产能、工艺等信息,定期更新台账内容,实施“一企一档”管理,实施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非法转产“地条钢”行为。 3.加强用电监测排查。各地供电部门对夜间用电量较多、用电量激增或波动较大的涉钢(冶炼)企业、铸造企业、轧钢企业以及具有中(工)频炉企业加强用电监测分析,对出现用电量异常的企业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新增容量较大的钢铁、铸造等企业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时,经同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供电部门方可受理。 9 4.继续做好月排查工作。各地要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和职能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监管责任人;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覆盖、无缝隙、零死角;对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决不姑息;要及时、如实、按要求上报当月排查监管报告。 5.完善举报监督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工信、发改、市场和质量监管、规建等相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对接到的举报信息做到“接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参照省里,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查实的有效举报,给予一定的奖励。 2018年2月6日 XX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 10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