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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情况及本校存在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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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情况及本校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大全 第一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情况及本校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大全篇一: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心得体会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心得体会 维新一小:秦珍美通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详细内容后,我知道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职权和代表应当履行义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

2、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

3、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总之,通过这次学习,我提高了对学校工会的认识,增进了主人翁的责任感。篇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习活动总结 由教育部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我校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

4、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中,紧紧围绕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法律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权利,从而有利的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集中了教职工的智慧、统一了全校的认识、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了教职工主人翁的作用、加强了学校民主科学决策、凝聚了全校的力量、实现了公平公正、妥善解决了学校的难点、热点问题。现将我校的贯彻落实规定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做好规定的宣传。学校以集中学习、年级组学习和教职工自学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且及时对规定开展广泛性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

5、内容,使规定成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条件,成为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遵循,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准则。 二是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根据规定精神,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的作用,在集教职工智慧,加强学校民主科学决策,在统一全校认识,凝聚全校力量,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在协调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学校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加强对干部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还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并积极依法

6、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和发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规定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完善了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予以落实。特别是对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教职工福利分配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做好学校非在编人员、代课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同时,加强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队伍的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通过组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详细内容后,每一位教职

7、工代表都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自己应当行驶的八大职权。并且每一位代表们都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学校基层领导下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都将会在学校制定依法治校实施办法、校内规章制度建设、经费管理、绩效分配等组多方面为学校献计献策,有力的推进了学校民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教代会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过去为缩短会议时间,我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省略了工会工作报告和女工委工作报告等,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下发材料向代表汇报,不利于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充分讨论。 2、在教代会职权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我校在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方面因各种原因和实际情

8、况尚没有完全纳入到教职工代表大会。 3、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有限,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对代表履职的热情不高,部分代表提交的提案质量较低等等。 三、贯彻规定的措施 1、党政领导深刻领会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落实规定。因为,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法律的刚性规定;是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下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全校教职工真正实现当家教做主,参与管理学校事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是学校党政听取基层群众呼声,增强学校工作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创造性,促进学校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

9、化,实现学校集思广益、共谋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 2、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今后,我校不仅要做好规定中的“规定动作”,如代表比例、任期时间等,还要在修订和改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实施办法时坚持依法设立、实事求是、不断完善、创新发展的原则。 3、加强代表及工会干部人员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教代会代表是教代会制度的主体,是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力;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在教代会会前、会中、会后草拟文件、协调会议、联络代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等落实的关键。因此做好人员培训事关教代会质量,事关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事关学校的科学发展。 5、强化工会工

10、作的认知力、执行力和有效监督。工会工作人员的认知程度、执行能力和监督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代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全局。因此强化工会工作的认知力、执行力和有效监督势在必行。篇三: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行使,是学校行政负责

11、人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的重要渠道。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教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规定为指导原则,以全体教师为主体,坚持教职工代表学习和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规定活动,推动和促进我校教职工代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活动内

12、容、步骤 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展规定学习贯彻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至5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规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翻印规定文件下发,确保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人手一份,先行学习。将规定全文挂在学校网网页上,方便教职工自学。组织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通过讲座的形式集中学习规定的全部内容,深刻理解把握规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利用学校教职工大会、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和教研组活动等契机,引导全校教职工开展学习活动,扩大教育面,增强影响力,把学习规定列为教师业务学习,党组织和工会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学习目标,

13、提高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加坚定深入学习和贯彻规定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学习提高阶段(5月至7月) 组织校工会干部等人员以分批参加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内容、意义和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校工会领导作一次辅导报告,要求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引导教职工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和讨论,交流体会心得,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将教职工学习规定的成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掖先进,掀起学习和贯彻规定的高潮,借此形成合力和长力,保证学习成果。 (三)、考评总结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组织一次全校

14、范围的问卷答题考试或知识竞赛,巩固学习成果。并在学期末召开一次教代会工作、公会工作报告会,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认真全面总结此次活动的成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规定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把这次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学校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周密安排,明确专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部署,全员参与。成立规定学习贯彻活动领导小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做好统筹安排活动的宣传、实施和总结等具体工作,做到规定学习贯彻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15、。 (三)、加强检查,确保实效。加强规定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和检查,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积极参加学习贯彻活动,共同推动规定学习贯彻活动有效开展,在学习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汇总,对学习贯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反思和改进。 第二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

16、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1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17、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 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

18、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2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

19、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

20、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

21、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

22、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4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

23、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

24、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

25、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

26、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6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 大力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后,以教育部令颁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工会在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帮助下联合制定的,凝聚着广大教职工、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系统工会干部20多年来的心血和智慧。规定的颁布施行,是对教代会制度从试点到发展30多

27、年来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升华,成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指导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学校管理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了新形势下做好党的职工群众工作的运行机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重要内涵。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广大教职工政治民主权利的高度尊重。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对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教代

28、会制度建设,要充分肯定教代会工作取得的成绩 教代会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开始试点到规定的颁布施行,经过30多年的实践,教代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实现了6个重要转变。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早在1980年,党中央批准在部分高校和中小学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试点工作。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成为高校教代会 7工作的核心依据和中小学教代会的主要依据。随后先后颁布实施的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对通过教代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

29、监督作出规定。 二是由高等学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在广度方面,由高等学校向各级各类学校推广;在深度方面,由一级教代会向乡镇教代会、二级教代会延伸;在内容方面,由教代会制度向校务公开制度拓展。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先后制定了教代会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等文件。一些区县和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规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78个省级人大通过了22个有关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包括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一些学校在上世纪90年代就逐步推行教代会工作检查制度、教

30、代会代表巡察制度、教代会代表质询制度、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作制度、教代会评估制度,成立了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加强了教代会闭会期间各项职权的落实。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力逐渐落实。暂行条例规定了教代会的职权。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细化了教代会职权涉及的工作范围,扩充了教代会的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职权的内容,扩展了教代会的参与领域,丰富了教代会的形式,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在教代会建设实践中,各地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工会运作、各方参与的党政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教代会建设的工作格局。教代会领导机构

31、的第一负责人都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担任,工作机构设在校工会。加强了工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教代会代表队伍建设。 二、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教代会制度的成功经验 多年的实践为我们搞好教代会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第一,坚 8持党的领导,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重大问题主动请示党组织,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这是做好教代会工作的前提;第二,坚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心工作,通过教代会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做好教代会工作的基础;第三,坚持把基层民主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立法,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

32、程序化,这是做好教代会工作的保证;第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开拓新途径,这是做好教代会工作的关键;第五,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在围绕学校大局开展工作的同时,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共建共享和谐校园,这是做好教代会工作的根本。 三、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明确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地位 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是教育系统基层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教育规划纲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提出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并从完善中国特色

33、现代大学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高度,提出了加强教代会建设、开展学校民主管理的具体举措。我国的普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普遍实行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规范学校政治权力、行政管理权力、民主管理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多种权力的合理配臵,相互补充、互相支持、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

34、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已经成为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9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四、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科学界定教代会的职权 这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中办、国办下发的、原则上适用于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单位的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

35、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提出:“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工会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教育部领导在不久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代会必须有职有权,不能成为“橡皮图章”。暂行条例规定了教代会的四项职权,通常被概括为讨论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这与企业职代会的职权基本相当。规定根据当前学校民主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规定了教代会的八项职权,

36、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即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这三项职权都很重要,讨论建议权是基础,讨论通过权是核心,评议监督权是关键,没有这三项职权,教代会容易变“虚”,空有架子而流于形式,难以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定教代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讨论建议权,即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从内容看,讨论 10建

37、议权主要包括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以及提案办理情况,可以使学校党政的决策更加符合本校实际,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更加具有群众基础。二是讨论通过权,即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从内容看,讨论通过权主要包括凡是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讨论通过权的实施,能有效保证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以及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体现了教代会与行政领导相互支持、平等沟通、协商一致的“共决”原则。如果教代会通

38、不过,行政方需要进一步与教职工进行沟通、协调,对方案加以改进、完善,使之更具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加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有效避免损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妨碍学校健康发展的“恶规”出现。例如,在一些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是评议监督权,即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评议监督权是指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学校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这是在新

39、形势下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有力保证。 五、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发挥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规定第五章明确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并规定了承担教代会相关的五项工作职责,责成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学校工会在履行工作机构职责的过程中,应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教代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学校党组织领导教代会工作,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善于整合各 11方利益,在教代会代表选举、主席团组成、大会论题及议程、决议等重大问题上把关掌舵,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学校改革发展作贡献。二是教代会与行政的关

40、系。学校行政应当尊重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全面听取、合理吸收采纳教代会做出的决议、提案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经费、场地、时间、人力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行。教代会实施民主管理必须服从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三是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

41、他任务。 六、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规定的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与全总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通知,把贯彻实施规定精神作为当前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系统工会考核评价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各地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要积极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规定的学习宣传纳入国家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要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学习宣讲会、理论研究调研成果评比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规定活动。教育部和全总将适

42、时对全国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全总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工会贯彻实施规定汇报会,中国教工将举办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七、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坚持教代会制度的与时俱进教代会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是教代会制度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要确立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规模较小、比较分散的学校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的组织方式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鼓励规模较大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下属单位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要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代会制度建设,力争在近期有较大的突破。要鼓励学校根据规定和本校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民

43、主管理和监督的效能。要落实好教代会的各项职权,特别是在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中,对于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工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应坚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要落实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的要求,加强教代会工作机构建设,推动适用劳动合同法范围的教职工与行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校际性或区域性、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坚持集体合同草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要加强教代会代表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要把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把校务公开的对内公开与面向社会的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结合起来,

44、互相补充、共同促进、整体推进,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及全社会对教育公益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级教育系统工会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抓紧起草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布适用本行政区域的配套规章,或者制定发布配套的实施文件。对符合规定的、在规定实施前已经发布的地方性规章或文件要坚持,并及时进行充实和完善。有抵触的、不利于学校开展民主管理和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和修订。有关学校也要将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作为加强依法治校、健全校内规章制度的重要举措。 13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 写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出台之际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 教育规划纲要提

45、出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学校制度,其中明确要求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为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教育部在长期、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以及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入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教育部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后,于2011年12月8日以教育部第32号令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制定颁布,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促进学校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必将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学校

46、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并要求“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并予以实施。暂行条例实施以来,促进了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带动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进程。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1998年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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