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带徒”活动实施方案大全 “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 “导师带徒”活动是运用管理手段,组织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在工作岗位上以导师的身份,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青年员工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爱岗敬业技术熟练、专业精湛、作风过硬的青年人才的一项岗位实践活动。为推动“导师带徒”活动深入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宗旨是。促进企业发展、服务青年成才,全面提高青年员工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二条“导师带徒”活动的目标是。加快培养
2、企业需要的工程、经济、财会、政工、综合等各专业类别的青年人才。 第三条“导师带徒”活动带徒的对象以新入企员工为主;鼓励其他青年员工拜师学艺。 第四条“导师带徒”活动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团委联合组织实施。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1- 组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副职 组员:工程管理部、技术开发部、桥梁事业部、盾构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成本管理部、经济运营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法律合规部、信息管理部、审计部、团委、人力资源部、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第六条“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团
3、委。 第七条“导师带徒”领导小组职责是:制定公司“导师带徒”办法,对“导师带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督促实施;研究确定 一、二级导师库;审批优秀师徒的评选与表彰。 第八条“导师带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具体协调“导师带徒”活动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导师带徒”工作总体部署,推进“导师带徒”活动的实施;建立公司导师库,推进活动深入展开;负责导师津贴的发放、组织优秀师徒评选与表彰;向集团公司“导师带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导师带徒”活动开展情况。 第九条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二级导师的评选、制订学员培养计划、考核标准并组织学员考核,督促二级导师做好传帮带,对二级导师进行考核,通过现场指导、听取汇报、
4、业务检查-2- 和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关注本系统学员的成长。 第三章导师 第十条实行两级导师制。四总师和部分班子副职为一级导师,负责督促、指导二级导师带徒工作,关心、关注青年人的成长进步,并主动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公司建立二级导师库,按专业方向分为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试验检测、安全管理、盾构机电、通用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党群文秘、法律事务、信息技术等12类。 第十一条二级导师评选范围 1、集团公司、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平台专家。 2、机关部门领导(副总工、副总会、副总经、总经理助理等)和部门负责人、机关部室业务骨干,优秀技能人才、优秀政工人才。 3、所属单位部门及以上领导干部(测试
5、主管),尽量推荐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二级导师。 4、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第十二条二级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 -3- 本岗位的工作,能文明从教,悉心传艺。 2、管理技术导师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要在某专业有一定的造诣和权威性,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技能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到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导师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具有技师资格或在某一工种有“技术绝活”。 3、熟练掌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办法和流程。 -4- 第十三条二级导师评选流程第十四条二级导师的职责 1、带业务。根据学
6、员的培养方向,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具体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报上级业务部门和一级导师审核后实施。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引导、督促、检查学员的学习。同时,要注重增强学员的创新意识,开展创造性攻关活动。 2、导思想。关心学员的思想进步,在思想和职业道德上作表率,引导学员树立热爱企业、爱岗敬业、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作风正派的精神。 3、传作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学员树立科学严谨、求精务实、遵守纪律、注重细节、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帮困难。对学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所在项目、有关部门和一级导师反映,协助解决,为其创
7、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 第四章学员 第十五条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热爱企业、热爱岗位;有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潜力。 -5- 第十六条学员应在理论上、实践上及职业道德方面接受导师的指导,刻苦学习,尊敬导师,努力当好导师的助手。 第十七条学员对导师有选择的权利,同时应接受组织指定的导师。 第十八条企业新入职的大学生必须参加“导师带徒”活动,合同签订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8月底之前完成,签订率必须达到100%。 第五章师徒关系确定 第十九条师徒关系的确立。以二级导师为主结合机关业务部门意见和项目需求分配新毕业学员,毕业分配时直接确立师徒关系,每个导师最
8、多带三个学员。原则上没有二级导师的项目不分配相应专业新学员。见习期内学员不占项目编制。一年后对新学员进行二次分配。“导师带徒”协议一式二份,导师、学员各一份。 第二十条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专业(工种)的需要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如有继续“传、帮、带”的必要,可在协议期满后续签(或另结师徒),继续保持师徒关系,享受师徒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导师应于协议生效后半个月内根据业务部门培训要求写出具体培训计划和内容安排,学员应于协议生效后半个-6- 月内写出学习目标及计划,经导师审定后,向公司“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二十二条师徒关系因内部调配等客观原因终止后,所在单位
9、应第一时间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导师带徒”办公室反映,积极协助学员重新确定师徒关系,并于1个月内为学员重新安排导师。 第二十三条导师、学员尽可能同一项目(部门)、同一专业结对。特殊专业(工种)可以跨单位结对,由“导师带徒”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四条二级导师和业务部门每季度要对“导师带徒”情况进行一次自评和考核,参照附件二“导师带徒”跟踪考核表进行。每半年将跟踪考核表提供团委和人力资源部,作为试用期考核、见习期考核的依据。每年8月底对导师和徒弟进行年度考评和表彰奖励,参照附件三徒弟考核鉴定表进行。考评情况由“导师带徒”办公室汇总后向集团公司“导师带徒”领导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二十
10、五条考核鉴定标准原则上必须高于学员原有技能水平,基本条件是学员能够独立完成的所在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 -7- 第二十六条考核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被考核为优秀的徒弟在评选优秀和先进见习学员、职称评定、技术等级鉴定方面优先考虑,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延期转正定级。 第二十七条领导小组和业务部门要对二级导师的带徒情况进行考察与考核,参照附件四二级导师考核鉴定表进行。每年确定师徒关系前根据考核情况对二级导师库进行增减,对不能较好履行职责或把带徒任务交给其他人代管等不满足“导师带徒”需要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第二十八条导师在协议期内每月享受500元津贴,多带一名徒弟增加200元。津贴由导师所在单位随工资发放,每半年核发一次。协议期内,学员出现违纪违规、辞职现象,或协议期满被鉴定为不合格,视情况扣除导师年度津贴的20-50%。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表彰,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师徒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费用从行政管理费中列支。评为优秀导师奖励2000元(10%),评为先进导师1000元(10%),合格导师奖励500元,不合格导师取消导师资格。优秀徒弟的评选和见习期考核一并进行。 优秀和先进导师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进入专家平台等方面优先考虑。 -8-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