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校园之星评选方法 为了更好地鼓舞学生开展多种才能,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养的全面提高,在校园内构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气氛,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每学期评选“校园之星”。“校园之星”是指在学习、工作、艺术、体育、科技、环保、劳动、爱心、进步情况等多多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详细评选方法如下: 1、评选工程:设学习、工作、艺术、体育、科技、环保、劳动、爱心、进步之星等多多项。 2、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有优良的学习态度和方法,成绩优秀。在本班居学习成绩前3名,或在学校、市级学科知识竞赛中获过一等、二等奖及以上。 (2)工作之星:为学
2、校、班级、团支部或学校做过大量工作,表现突出。 (3)艺术之星: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演讲、主持人和文学作品创作等方面有突出专长,在学校、市级竞赛中获过一等、二等奖及以上。 (4)科技之星:在科技小创造、小制造、小论文和科技实验方面有突出专长,在学校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体育之星: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专长,在学校、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竞赛中获过个人单项第一名、第三名以上的名次 (6)劳动之星:在完成学校或者班级劳动任务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较长时间为学校、班级或者社区完成某项劳动任务。 (7)爱心之星:本年度在协助同学克服困难,赞助贫困学生方面有优秀表现,或者在参加社
3、会献爱心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 (8)进步之星:本年度在恪守纪律方面有明显进步(多数老师认可)或者在班级学习学科知识方面有非常大进步。(9)环保之星:为保护环境做出奉献,义务宣传环保知识,为学校班级卫生工作做出突出奉献。(10)假设有典型人物,“校园之星”范畴可进展外延,如可申报“尊师之星”、“孝敬之星”等等。均为该方面表现比拟突出者。 3、评选、奖励方法:(1)每班可选其中一项推荐1名人选(某些工程假设无适宜人选,能够放弃)。 (2)每班由班委会推荐产生候选人,学生也能够直截了当向政教处自荐。 (3)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格(包括票数、获奖证书复印件)并上报政教处。 (4)由政教处组织评审产生正式人选。 (5)给每位“校园之星”学生颁发证书。 (6)在学校宣传橱窗中公布“校园之星”学生的名单并张贴相片。 (7)“校园之星”学生能够优先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第一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_ 年_月姓名性别班级拟申报星名事迹介绍100字以内,第三人称班主任签名:注:1、每班限报1人。2、本表请务必按时交到政教处或交送电子文档。3、星级名称参考:勤奋之星、爱班之星、责任之星、奉献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节约之星、进步之星、文采之星、文明之星、劳动之星、友爱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