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牧局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畜牧业“保增长,保安全,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总体要求,按照“规范、创新、提高”的思路,进一步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的成果,创新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综合执法水平,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总体要求 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全面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成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以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和完善驻场检疫监管制度为重点,全面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通过创新机制体制,
2、大力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建立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编制、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按照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管理职能的要求,建立起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有编办批文、单位章子和牌子,有组织机构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开户行、帐号,有收费许可证。积极推进参公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所是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实施。按照
3、农业部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率先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官方兽医制度,要在去年全面清理整顿“两员”的基础上,做好现有的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向官方兽医过渡转换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新增和招聘人员要以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为主,逐步改变基层业务技术人员学历偏低的现状。 3、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10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设施建设项目,一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检疫监督设备品种和数量必须按照要求申报采购,按照要求参加签定合同会议,设备到货后要及时检查核对,并尽快投入使用;二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清设备款;三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工作沟通联系。 4、做好动物
4、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要及时向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发送有关工作动态消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广泛正面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社会认可。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5、以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为重点,使产地检疫检疫率提高10%。结合实施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规范化建设,统一申报点外观设计、标志牌样式和名称,完善检疫设施设备。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统一检疫申报程序,建立出栏动物先申报再检疫机制,提高主动申报
5、率。各地要根据产地检疫工作潜力的大小,提出相应的检疫率提高幅度,全市总体要求是提高15%。严格到场、到户、到点实施现场检疫,做好运载工具消毒,回收动物免疫证明。基本要求是,一是要建立检疫队伍。要能够满足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需要,既要有动物检疫员,还要建立协检员队伍,动物检疫员一个县范围内,平均每个乡镇要达到人,协检员可以是乡镇基层站除动物检疫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可以与村级防疫员结合,一个人两种身份。二是合理布设报检点。根据当地畜禽饲养情况、地理情况、交通情况,以方便群众、有利把关为原则,合理设置报检点,一个县范围内,平均每个乡镇要达到个。三是明确并公示报检方式、受报人、报检时间及要求。有
6、电话申报、书面申报等,应当以动物检疫员为主,协检员为辅。 6、以完善屠宰场驻场检疫监管制度为重点,落实屠宰检疫工作。合理配置检疫人员,强化驻场检疫监管,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提倡快进快宰、以宰定收、以销定宰,严格控制屠宰场动物滞留时间。一是统一屠宰检疫实施主体。要求所有畜禽屠宰场(点)检疫工作须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并且派驻检疫人员数量要与实际屠宰量相匹配。二是严把“四关”。严把“入场关”,畜禽入场前要严格查证验物,包括活畜禽检疫证明、二维码耳标,证物是否相符,临床检查是否健康;严把“待宰关”,严格待宰巡查制度,杜绝患病动物进入屠宰环节,驻场检疫员须每4小时巡视1次待宰畜禽,检查临床健康情况;
7、严把“同步检疫关”,畜禽屠宰过程中,严格实行同步检疫,操作符合要求,检疫到位;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疫合格的由驻场检疫员出具检疫证明,产品加施验讫印章或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依法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屠宰检疫各项记录、档案完整,及时、规范填写。包括屠宰检疫记录制度健全,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7、加强队伍培训。省级重点对监督员、检疫员师资和骨干进行培训,市、县两级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监督员、检疫员、协检员轮训一次。 8、积极参与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的全省首届动物
8、检疫和监督执法大比武活动。一是明确比武目的,就是提高队伍素质,扩大执法影响。要通过比武,达到互相交流、检验队伍、提高素质、促进工作、树立形象、展现水平的目的。二是比武的主要内容是既有法律知识,又有检疫追溯技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操作。三是各级都要真正动起来,要高度重视,组织策化,周密安排,制定比武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四是要加强宣传工作。比武活动是既练队伍,又展形象,要与当地主要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等联系,对比武活动的重要阶段都应当组织专题报道,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地位。 9、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双十佳”宣传活动。各地要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向全省首届十佳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十佳动物检疫员学
9、习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造声势,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推荐先进人物和事迹,用座谈会、报告会、巡回演讲会等形式,大力弘扬我省首届动物卫生监督“双十佳”的优良作风和精神风貌,努力塑造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执法机制,全面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 10、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和省农业厅贯彻通知的意见,正确处理好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和农业综合执法的关系。一是依法推进,就是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工作一定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政策依据,重点是执法主体要合法,要分清楚是动物
10、卫生监督所、农业局或畜牧兽医局;二是有序推进,就是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重点是工作职能的调整,原有的工作秩序会有一些变化,一定要有序进行,重点是在县一级,重点是行政处罚职能;三是创新推进,就是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固定的模式,需要探索、试验,需要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四是全面推进,就是推进畜牧兽医饲料综合执法工作有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在2012年底前在县一级全面推行,重点在制度、装备、人员、着装等都要统筹考虑,进行完善和加强。 (五)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追溯能力和水平 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总体达到95,其中能繁母猪耳标佩
11、带率100%,出省生猪耳标佩带率100%,定点屠宰场生猪耳标佩带率100%,扩大追溯设备应用示范,每个县都要抓示范场、示范村。 11、加强对二维码耳标的申请、发放、领用的管理登记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好计划,重点是要及时做好网上的签收工作,在耳标申请、签收和发放环节,网上申请率达到100%,网上签收率达到100%,网上发放率达到95%。 12、加强对二维码耳标的使用指导。新型二维码耳标和配套耳标钳(针)都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配套逐级下发到基层使用。同一企业的耳标和耳标钳(针)要配套使用,不同企业的不能混用。耳标钳针必须使用钝头的,不能用几年前佩带免疫耳标时用的尖头针。要正确操作佩带耳标,
12、掌握技术要求,如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必要时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到现场操作,弄清事情真相后加以解决。如确属耳标或耳标钳(针)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13、做好追溯设备供应和使用管理。组织做好项目建设中的追溯设备供应工作,要求设备配发率达到100%,设备持有人培训率达到100%,设备使用率达到100%。追溯设备到位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在农业部溯源门户网站上注册,注册率要达100%。追溯设备应做到先注册后使用。防疫、检疫、监督三环节都必须有数据、信息传输至农业部中央数据库,每台设备平均每天要上传10条以上信息。 14、强化技术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培
13、训方案,强化对基层兽医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和指导,确保熟练操作,提高溯源信息采集、上传和溯源追踪水平。 15、要做好规模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要督促指导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通过追溯体系信息网按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上报率达100%。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突出全程监管、重点整治和严格检查、严厉处罚,狠抓动物防疫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 16、实施全程常态监管。全面开展养殖、屠宰、流通和诊疗、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监管记录,推进常态监管。 17、狠抓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
14、件符合情况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对加工、销售、贮藏、运输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重要节假日专项整治行动等。 18、规范执法处罚行为。狠抓大案、要案,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报送和汇编。对实施全省动物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农业部关于报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的通知和省厅要求,今年我市在确保高质量完成上报所10个以上案例任务的前提下,与收集的2010年度畜牧兽医重大案例资料工作结合起来,省所将争取将案例整理汇编成册。 19、实行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检疫审批监管制度。探索制定有关管理办法,规范审批,严格审批条件,严格分级审批制度,加强跨
15、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监管,加强调入再饲养动物(仔猪)备案管理,强化调入动物隔离观察、抽样监测、强化免疫等监管措施,做到调入动物健康无疫。 20、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对产地检疫证明、屠宰检疫证明等使用数量作为重点任务(见附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加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健全领发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规范使用农业部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图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检疫工作行为,严禁隔山开证、只检疫收费不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规范管理,提高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综合把关能力 21、发挥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职能作用。把住疫病关和产地检疫关,对查出的
16、病死染疫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推行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公示制,规范检查执法行为。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防出现公路“三乱”。对已批准的XX县区潭溪高速公路检查站,要多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尽快建站,正常履行职责。 (八)加强区域交流协作,坚持联防联控 22、积极配合上海、浙江、广东、北京等地开展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管协作。一是做好与上海的检疫监管协作。上海对外省实行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企业注册登记和动态管理,目前我市有3家入沪注册企业,还有一家正在申请中,各地必须加强管理,确保调出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二是加强与浙江、福建、北京、广东等地的检疫监管协作和信息交流,形成联防联控的动物卫生监督机制。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