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提升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到2018年底,XX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市、州、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各市、州、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2018-2020年,全省将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77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约250万立方米/日。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
2、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十三五”期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新建主干管网35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770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3300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三)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全面实施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对城市现有合流制排水管网要加快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解决因雨季水量增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直排水体影响水环境等问题。加强排水管网问题整治,对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
3、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同时,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养护,选择有经验的设施养护队伍,利用先进养护技术,保障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排水管道正常运行。 (四)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2018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计划新增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54座,总能力约3560吨/日(以80%含水率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2018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2019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0%。遵循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建设区域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
4、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全部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和泥质标准要求,优先选用碳排放量低、资源利用率高的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技术路线。加强污泥减量化技术、脱水技术、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尽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五)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符合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采取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运营。2018年底前,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包括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
5、,同步完成改造。2019年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面转入试运行,加强在线监测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入户管网,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稳定达标运行,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六)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的原则,积极推进再生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扩大用水规模。在低于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再生水价格,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使用再生水。在水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电厂、钢铁、化工、建筑施工
6、、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养护、洗车和城市景观等行业,鼓励使用再生水。2018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2019年达到20%以上,2020年达到25%。 二、工作措施 (一)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继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满足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基本全收集、全处理的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在城市重点区域、新建功能区等地区,加强规划引领,配套建设与功能区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城市改造升级,不断加快基础管网改造升级步伐。 (二)补齐乡镇污水处理短板。各地应科学统筹,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局乡镇生
7、活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区生活污水治理。城市周边有条件的乡镇可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考虑,有条件的村庄应同步开展治理工作。乡镇总体规划设置的XX县区和工业园区,按照XX县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要求执行。 (三)严格污水处理工作标准。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应执行更高标准。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大于90%,生活污水收集率大于80%、处理率大于75%,污水厂负荷率60%-80%、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稳定运行率大于90%,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大于80%。污水处理厂按要求配置进
8、、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全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信息平台通过监测数据,实现对全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要保证常态化规范运行。 (四)创新乡镇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中,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的原则,选择技术资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合作,采用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统筹协调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建设的关系,做好新建与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合理衔接。鼓励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打包,谁承建谁承担运营责任。ppp社会资本方不得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进行转包。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近期设计,预留远期规划用
9、地。管网设计应包括主干网、支管网与入户管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咨询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州组织评审,报省住建厅备案,重点对工艺路线、管网设计、建设规模等提出备案意见,未经评审和备案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简化乡镇污水项目建设程序。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在具备要件的基础上,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实行联评联审机制。省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服务,各参建单位要严格遵守环保、用地、节能、质量、安全等规定,依法依规建设、运营、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组织、市级
10、推动、县级实施的责任体系。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督办考核。各地要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主体责任,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城乡污水治理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环保部门负责对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在线监测和监督指导,并纳入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水利部门负责污水再生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财政、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资金和项目支持。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在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省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项目
11、资金,各地要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支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2019年,省级每年转贷市县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省级根据在线监测考核运营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制定。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征收范围延伸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银行金融信贷支持,积极探索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资金筹措方式。鼓励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设
12、施在内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各地政府应采取相应增信措施或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三)实行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用地需求,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具体执行办法由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制定。政府委托随自来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地城乡生活污水治
13、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建立污水治理技术指导制度,跟踪指导督促各地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方案以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进行技术论证把关,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城乡污水治理工作水平。乡镇生活污水严格控制工艺流程,县(市、区)范围内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维护需要,优选工艺,对有关技术参数予以调整。 (五)严格考核管理。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责任目标重点考核内容。省级建立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制定XX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建成
14、后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对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围绕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建设目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快人工湿地(荷花塘)的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发展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
15、生态协调发展相结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及“五有”标准(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机关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遵循“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实施。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在对全县各
16、自然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人口分 1 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以及村镇规划当中,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统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
17、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的治理模式,安排适当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合理受益。 (三)因村制宜,经济实用。以优化全县水环境为导向,在认真分析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庄的地形地貌、排水方式及去向等特点,因村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序时、措施等。 (四)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 2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
18、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切实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效果。 三、治理模式与要求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 (一)对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二)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上的
19、村庄重点推广人工湿地项目(即垂直流型人工湿地或潜流型人工湿地)。 (三)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分散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庄重点推广“荷花塘”项目(即表面流型人工湿地)。通过污水治理所排放的尾水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尾水排放到环境敏感区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二)尾水排放到非环境敏感区的,尾水鼓励就地 3 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 (三)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的水体。 四、治理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县8个镇119个
20、行政村662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96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66个)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即人工湿地(荷花塘)计划。科学编制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重点围绕列入37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周边等区域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前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自然村有1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8个。2016年后实际需治理的自然村为64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58个。 (一)88个自然村采用人工湿地项目
21、建设,计划分三年(2016年-2018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11个(详见附件1),2017年计划实施40个(详见附件2),2018年计划实施37个(详见附件3)。 (二)558个自然村采用“荷花塘”项目建设,计划分四年(2016年-2019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50个(详见附件4),2017年计划实施165个(详见附件5),2018年计划实施167个(详见附件6),2019年计划实施176个(详见附件7)。 (三)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即农户各类排污口接管等支管网以及 4 生活污水排沟等主管网),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五、保障措
22、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加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涉及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指导,编写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指导;县农业局负责村庄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建设养殖
23、小区统一治理或户型沼气等方式治理养殖废水,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环境;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级化粪池防渗措施;县水务局负责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保障;县财政局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使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各自 5 然村作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落实主体,负责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三)多方统筹整合资金。在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由县财政局根据当年的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计划,
24、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等资金,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畴,将不少于20%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实施64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预计需要费用16240.1万元,其中人工湿地项目(88个自然村)测算费用为5080.1万元,截止目前有9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实际概算1130.1万元(含管网建设费用),剩余79个项目按50万元/个测算(不含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3950万元;“荷花塘”项目(558个自然村)按20万元/个测算(含主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11160万元。 (四)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人工湿地
25、(荷花塘)建设用地要因村制宜,由镇政府牵头解决。涉及村集体用地的,直接使用村集体用地建设;涉及到个人用地的,优先考虑通过村集体用地置换的方式解决,如无法置换的,可采取“谁出地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对提供用地支持项目建设的村民,人工湿地(荷花塘)建成后,水塘仍由其使用,种植荷花等作物以及养殖等所产生收益由其获得;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污水排入农田的入口处采取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保 6 证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要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通过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方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
26、水收集管网(沟、渠、道)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ppp模式建设。荷花塘项目建设采取政府出资,乡镇包干模式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六)细致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镇要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及时跟进具体实施项目的有关情况,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进程。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保存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有关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七)加
27、强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污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要求,一是集中处理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投标,由企业投资管理、政府补助形式开展;二是分散处理方面,由所在村负责日常管理,借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模式,通过“政府补贴一些、村民自筹一些”的方式,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通过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加强日常管护,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杂物、悬浮物和沉积物,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联动,建立农 7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并分村建立档案。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印制人工湿地(荷花塘)宣传手册,采取电视、广播、横幅、网络等宣传方
28、式,大力宣传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各镇要通过已建成的人工湿地(荷花塘)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来。 第三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析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析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析 摘要。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加,据调查,2010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已达到27
29、0亿吨。有近60%的农村没有污水处理厂,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因此,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些技术与措施,期望能为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分析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污水治理;处理工艺 中图分类号:r1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和特点 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我国总计有乡镇45412个,村民委员会739980个,乡村户数23692.7万户,乡村人口达91960万人。农
30、村人口分散,人口数量多,没有任何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设施,这使农村生活污染源成为影响水环境的重要因素。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80多亿吨,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农村大部分地区河、湖等水体普遍受到污染,饮用水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直接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极易导致一些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据估算,农村环境问题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超过千亿元,我国农村环境与生态状况令人担忧。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能力获得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畜禽散养户的不断增多,大量畜禽粪便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粪 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便污染逐年加重。有资料显示,
31、养殖一头猪所产生的废水是一个人的7倍,而养殖一头牛则是22倍。这些有机物未经处理,渗入地下或进入地表水,使水环境中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严重威胁着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 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和冲洗厕所用水,这些用水分散,农村没有任何收集的设施,随着雨水的冲刷,随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其中有机物含量大是其主要的特点。 水质、水量波动大。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与经济发达程度、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与习俗以及季节差异等因素有关。总体来说,农村生活污水水质不稳定,不同时段的水质差别大,但是可生化性好,且一般不含
32、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但含有较多的合成洗涤剂以及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一般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不均匀,水量变化明显。由于农村居民生活规律相近,农村污水的排放一般在上午、中午、下午分别有一个高峰时段,夜间排水量小,呈不连续特征。 面广且分散。由于农村面广且一般没有固定的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比较分散,缺乏排水收集系统,收集难度大,生活污水的处理率低。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原则 2.1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处理模式与措施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地区的居住方式、生活习惯等千差万别,使得污水处理方式不能过于单一,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用多元化、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模式与措施。具体可分为:
33、以分散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邻近市政污水管网且满足市政排水管网标准的接入要求,宜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 2.2采取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根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规模、聚集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选择,不能盲目攀比,而一味选择时下时髦先进、处理效果好、自动化控制水平高的处理工艺,而应力求处理效果 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既成熟可靠,又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村实际的技术。 2.3运行操作简便,日常维护管理简单 基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的现状,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应特别注
34、重选用简便易行、运行稳定、维护管理方便,利用当地技术和管理力量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的处理工艺。 2.4满足当前达标排放与今后再生利用需要 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地形地势和居民住宅建设布局等具体情况,探索处理工艺既解决当前村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问题,又充分考虑今后污水处理回用的需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到减量化、资源化,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3.1污水的土地处理系统 污水土地处理系统是指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将污水投配在土地上,通过土壤-植物系统,进行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的净化过程,使污水得到净化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土地处理技
35、术与其他污水生物处理技术相比具有投资省、节能、运行费用低等优点,而污水在被处理的同时也被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利用。 3.2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污水湿地处理系统分自然和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自然湿地就是自然的沼泽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使污水处理达到工程化、实用化的新技术。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壤经常处于饱和状态、生长有象芦苇、香蒲等沼泽生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并经过多层过滤,来达到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目的,它是一种充分利用地下人工介质中栖息的植物、微生物
36、、植物根系,以及介质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特性,将污水净化的天然与人工处理相结合的复合工艺。 3.3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分散的几户或十几户人家适合采用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予以工程化、实用化而创造出的一种新型小规模污水净化工艺技术,是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经一定构造、距地面约50cm深和具有良好扩散性能的土层中。投配污水缓慢通过布水管周围的碎石和砂层,在土壤毛管作用下向附近土层中扩散。表层土壤中有大量微生物,作物根区处于好氧状态,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被过滤、吸附、降解。所以地下渗滤的处理过程非常类似于污水慢速渗滤处理过
37、程。由于负荷低,停留时间长,水质净化效果非常好,而且稳定。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建设容易、维护管理简单,基建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整个处理装置放在地下,不损害景观,不产生臭气。 3.4好氧生物处理系统 好氧生物处理系统是新农村污水处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处理技术。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众多,各有优缺点,选择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论证和比选,注重经济适用。 生物处理法就是通过风机等设备给污水输氧,培养生物菌种和微生物,通过菌种和微生物把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机物分解为无污染的二氧化碳、水等物质,少部分合成为细胞物质,促使微生物增长,并以剩余污泥的形式排出,使污水得以净化排放。如sbr法,集曝气、沉淀、排水功能于一体,不
38、断地转换,省去了传统的污泥回流设备,大大降低了建设费用;a20法具有脱氮、除磷功能,还有如生物转盘处理工艺、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等。生物处理法和自然处理系统比较,占地面积小,抗气候等外界影响的能力强,建设的地点选择范围大,处理稳定,处理效率高。但基建投资、运行成本要高于自然处理系统。 3.5厌氧生物处理系统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生活污水厌氧生物法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许多形式各异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的低能耗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得到应用。如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膜技术,工艺流程简单,不耗能,全部埋于地下,也无需专人管理。与好氧生物处理相比,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
39、术设备的基建投资略高于好氧处理,无日常运行费用的支出。厌氧生物法目前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物处理效率较低,尤其表 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现为氮磷去除率很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应用。 4.结语 农村污染的问题是随着三河、三湖污染的加重才被重视起来的,其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国内处理农村生活废水的例子很少,很多处理技术也仅仅处于中试和小试的研究阶段与示范阶段。以上方法都能很好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但在运用中要考虑到建设与运行成本等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参考文献: 1何刚.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探讨j.北京水务,2007,(6). 2成先雄,严群.农村生活污
40、水土地处理技术j.四川环境,2005,(2). 3乐小芳.我国农村生活方式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分析.农业环境与发展,2004,21(4):4245. -最新【精品】 范文 第四篇: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 (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4年1月9日 前言 本导则用于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任务,也是流域及区域水环境改善的关键。县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是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难题、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较好方式,是加强村镇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
41、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编制而成。导则借鉴了XX省XX县区及其他一些地方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好的经验,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运行的原则,提出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导向要求,并在各地经验基础上凝炼了农村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选择。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解释。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术语与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统一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统一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统一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统一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农村污水处理适宜技术及选择(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
42、一章总则 1.0.1为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导则。 1.0.2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以县(市)域为基本单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原则组织实施。 1.0.3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具备条件的县(市)应按本导则要求,推动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1.0.4县级市XX县区域人口密度较高(2000人/平方公里)的县宜开展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1.0.5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管理、规划、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2.0.
43、1县(市)域 县(市)行政辖区的地域范围。 2.0.2镇区污水 乡镇建成区内市政污水的统称,包括综合性生活污水和进入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的产业废水,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截留的雨污水。 2.0.3村庄污水 村庄居住区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性污水。 2.0.4村镇污水 镇区污水和村庄污水统称村镇污水。 2.0.5集中处理 村镇污水经支管、干管和主管所组成的管道系统输送至县(市)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方式。 2.0.6村组处理 以村(组)为单位对村庄污水进行收集,使用独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方式。 2.0.7分户处理 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一户或相邻几户居民家庭污水就地处理的方式
44、。 2.0.8分散处理 村组处理和分户处理统称分散处理。 2.0.9统一运行 由一个运营主体负责多个污水处理厂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方式。 2.0.10污水管理区 由同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的所有区域。 第三章统一管理3.1管理责任 3.1.1县(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主体,应制定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统筹县(市)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1.2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应遵循城乡污水治理由同一部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由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逐
45、步建立覆盖全县(市)域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和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3.1.3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应与经批准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致。 3.1.4乡镇人民政府应按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要求,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下,组织本镇(乡)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1.5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和排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积极支持和配合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工作。 3.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 3.2.1县(市)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应根据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确定。 3.2.2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市)域城乡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的行业指导和运行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质量。 3.2.3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工程立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及价格管理措施的制定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3.2.4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相关环境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依法做好污水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2.5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