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社区网格管理)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深入宣传我系统政策法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良好队伍形象,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报道工作管理 1、区办(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培训、考核工作,对各科室(分拨中心)、各所的信息宣传工作半年进行通报;负责对系统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收集、审核、统计、整理、编撰、发布(送)。 2、各所应明确一名分管副所长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并指定一名文字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信息员。 二、宣传报道工作
2、内容 1、紧密结合市、区中心工作,对各项活动成效、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 2、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典型事例、工作动态、好人好事等。 3、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针对本单位的某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 三、宣传报道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要确保真实、准确,避免虚报和漏报。 3、要紧扣中心工作,挖掘特色信息。 4、工作动态类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类信息在一周内报送。 5、稿件投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6、各单位信息稿件原则上统一报送区办(局)电子邮箱(联系人:*
3、,联系电话:*),经区办(局)审定后统一上报。 7、如遇重大事件,信息需第一时间发送的,经各所负责人或街道办领导同意,可以直接投送,但所投送的稿件须同时报送区办(局)备案。反映问题类的信息稿件,须统一经区办(局)审定报送。 四、信息宣传任务分解 各科室(中心)、各所宣传报道任务详见附表一。要求各科室(中心)、各所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解,组织人员落实到位。 五、奖励标准 (略) 六、考核及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考评采取对单位(部门)考核与对个人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是: 1、区办(局)对各科室(中心)的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完成今年任务量的为达标,反之为不达标。 2、区办(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刊载或播报数量,按照奖励标准兑付稿费。对完成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审稿、组稿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