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深入推进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办公用房配备的有关规定,推行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管理,逐步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和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场、园、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市属街道办事处
2、(场、园、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用房。 二级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所属一级单位负责。 三、清理方式 1.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2.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3.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4.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
3、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5.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6.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
4、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7.在清理整改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市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腾退办公用房要求相对集中。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
5、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四、工作步骤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2014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登记自查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安排专班专人对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看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无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有办公用房情况,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分别填写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6、、市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证、房产证、“三定方案”等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审查核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标准和本方案要求的事项,要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再会同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敷衍应付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
7、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清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相关文件精神,把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8、明确专人,抓好本单位及所辖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准确填报。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填报相关表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要掌握好政策,严格区分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三)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清理,切实摸清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确保用房符合政策,管理规范有序。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清理工作,要把清理工作和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严明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走过场。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