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重点部位施工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2)方案责任人:编制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 审批。公司总工。 3)管理流程: 根据施组、规范等 形成 形成 4)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原则: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至少10天编制审批完, (2)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3)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劳力及流水段划分相协调。 (4)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选取多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选用。 (5)使
2、施工方案具有严肃性、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并做好预防措施。 5)方案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只写与本方案有关的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机具准备;人员、劳力准备;技术准备;其它准备。 (3)作业条件。包括前道工序、测量的验收情况、现场的水电等条件、人员上岗条件、其它条件。 (4)主要施工工艺;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5)质量验收标准;包括各种检验、试验等的要求。 (6)保证措施。包括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 (7)其它注意事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环保注意事项等。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完
3、后,由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并审批后,报监理审批,并办理相关技术资料。 6)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发放后,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进行施工方案交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机具、人员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对方案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优化、修改,确认并交完底后即作为强直性文件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更改。 7)在方案执行过程中,设计或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方案的正常执行时,由项目专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修改,并按正常手续进行审批后执行。 8)对不按方案落实或私自更改方案的,造成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另进行一定的处罚。 (1)方案编制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因方案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责 (3)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4)对方案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上一篇:社区听证制度下一篇:没有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