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工作,切实推进我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加快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二)真实准确。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三)讲求时效。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
2、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四)利于监督。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5.工作动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公务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 6.人事任免; 7.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内部公开 1.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等开支使用情况,公车使用情况; 4.干部交流、考核、晋级晋薪、奖惩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
3、要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 根据申请内容,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作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
4、方的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公开;依申请公开按照申请对象要求公开答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机关各股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
5、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三)规范公开内容方式 主动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公开目录的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内部公开要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三公经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示。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明确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畅通当面、信函等受理渠道。对复杂的申请件,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办理意见会商,努力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四)加强督查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对本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