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县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以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为重点,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
2、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项行动都由镇安委会一个成员单位牵头,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指导协调配合单位开展行动。要突出校车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隐患等3项大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重点环节,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开展校车隐患专项整治。(中心校牵头,交警中队、运管所
4、、安监站等部门配合),坚决制止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不符合校车驾驶的驾驶员接送学生,严厉打击校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校车超速、超载、未按规定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交警中队牵头,运管所、安监站等部门配合)。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入手,严厉打击非法改(伪)装、无证运输、大吨小标、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5、”,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严格落实长途客车中途休息制度,坚决执行凌晨25点长途客车停运或实行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规定。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排查客车、校车经行线路中的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和紧急避险车道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 4.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全面检查非煤矿山炸药库、采空区、露天矿边坡、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的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
6、采落实情况;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监站牵头,运管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四超两改”等行为。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 6.开展燃气及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城建环保站牵头,安监站、城管队等部门配合)。重点消除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燃气使用方面,要入户检查燃气泄漏情况,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和事故的应对能力。 7.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派出所牵头,文体卫站、安监站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市场、商场、饭店等人员
7、密集场所以及肉禽屠宰、食品加工等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8.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城建环保站牵头,安监站、城管队等部门配合)。加强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无序非法建房、企业厂矿无证非法开工建设的行为。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安监站协助县质监局)。全面排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
8、动车辆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危化品生产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和使用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要求 1.坚持全面覆盖。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务必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做到全覆盖,并组成督查组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全程、深入、细致的检查监督,务必做到全覆盖。 2.坚持企业为主。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大检查的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制度,突出事故易发的重
9、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监站和行业管理部门。 3.坚持严格执法。要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驻点督查等方式,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把专项整治真正落到实
10、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领导小组。 顾问:李良谭邵益钱国强 组长:罗运河 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邓新钱垂华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罗华英孙琦烨周述中 周小龙 成员:漆恋恋廖秋明彭国顺肖华王晓云 刘志强刘伟臣刘小定文苏龙孙东华 郭逢军陈红庙王长青刘华云刘军 贺风华黄中奇刘真正赵文博岳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颜少江任办公
11、室主任,刘伟臣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晓云、赵文博、岳武、王长青、刘小定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2.加强督导督查。镇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办、安监站联合组成的综合督导组,定期深入各村(居)、相关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查,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暗查暗访,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12、人的责任。 3.加强统筹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9日前将相关统计材料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镇安委会办公室要于每月的20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统计表和月度工作汇总材料,并于10月25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联系人:刘伟臣,电话:8632002。 附件: 1.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统计表 2.滩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方案 3.滩头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4.滩头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方案 2014年8月7日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