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计生局社会抚养费治理方案 为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经区人口计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10日开始,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整治我区的生育环境、生育秩序,有效控制违法生育行为,保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全面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实现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征收范围及工作目标 对全区2002年9月至今
2、,未缴纳或欠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和依法处理。通过开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专项行动,有效地打击和惩处违法生育行为,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三、基本原则 在集中征收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依法征收,文明执法的原则。既要严格依法征收,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又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严格执法程序、依据、标准及征收数额;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地裁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 三是坚持“三结合”的原则,即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征收相结合;区、镇(街道)、村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四
3、、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 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宣传。全区统一组织宣传车逐村宣传,重点村重点宣传;各镇、街道也要充分利用广播、过街横幅、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引导教育群众自觉缴纳,彻底打消个别心存侥幸、钻政策空子及等待观望的念头。 第二阶段。集中征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镇、街道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违法生育对象的去向及家庭经济状况。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
4、础上,对没有下发征收决定书的及时下发。对已作出征收决定但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要下发催缴社会抚养费通知书,并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对诉讼期已满,有能力履行但拒不缴纳的对象,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促使其全额缴纳。各镇、街道要借助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机遇,大幅提高征收率和执行到位率,确保社会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10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地进行回顾总结,特别要注重对工作经验的总结积累,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寻求处理问题的方法。对因特殊情况仍不能征缴社会抚养费的要写出书面说明。工作总结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5、政策法规股。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整治工作,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认真研究解决征收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别对待,确保征收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集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的领导,全区成立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征缴工作中,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遵守
6、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违法生育后的上报时间,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征收决定。要严格社会抚养费管理,各镇、街道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全额及时上缴区社会抚养费专用账户。 (三)抓住重点,分类征收。各镇、街道要选准几例典型个案,对多次反复做思想工作依然拒缴且态度恶劣的,要采取相应行政手段严厉打击,确保足额征收到位。注重分类征收,对属于违法生育欠缴社会抚养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征收;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中确属家庭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人口计生局批准可分期缴纳;对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超生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必须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