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长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14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
2、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四、发放对象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五、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
3、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xxx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