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广场拆迁安置方案 为顺利推进商业广场项目,确保项目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制定商业广场项目拆迁安置阶段工作方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拆迁安置指挥部机构设置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安排: (一)完成项目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 1.由区经合局负责完成项目拆迁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年11月10日前完成) 2.由区发改局负责,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对10、11、30号安置地块地形图的绘制。(年11月20日前完成) 3.由区城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完成10、11、30号安置地块的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年11月30日前完成) 4.由区城
2、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配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30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1月30日前完成) (二)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上单位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集体土地上村民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3.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拆迁评估工作,就拆迁安置方案与项目地块及30号居民安置地块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住户进行洽谈。(年1
3、2月25前完成) 4.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 5.由区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年12月30前完成) (三)开展动迁工作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于年2月20日开始进行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居民的动迁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于年2月20日开始进行项目地块中集体土地村民的动迁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 3.由区城投负责,完成项目地块“三通一平”工作。(年4月15日前) 4.由区城投负责,在安置地块建设项目动迁户拆迁安置用房。 三、指挥部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流程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的工作推进方案,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协作、同步实施、交叉推进、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领导包干制和专人负责制,按期推进项目。 (三)指挥部采取周例会、月通报的形式督促项目推进。每周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一次汇报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上报指挥长。指挥长每月召开一次通报会,检查督促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