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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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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办事处健康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搞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我处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解决我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动”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全处职业病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重点任务 检查范围为全处范围内的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整治的重点为: (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立即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二)企业必须依法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三)企业必须对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四)企业必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雇用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 (五)企业必须对从事接触粉尘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对已确诊为尘肺病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六)企业必须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后果的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 (七)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八)企业存在其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各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处直各部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应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指导,促进企业自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三)强化执法检查,落实企业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行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逾期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发挥工会作用,排查治理隐患。工会组织要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企业落实“五个一”和“一个备”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组织发动职工参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促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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