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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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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第一章 概述.11.1 建设项目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2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3第二章总则.242.1 编制依据.242.2 评价目的、评价方法与评价重点.312.3 评价因子识别与选取.332.4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35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382.6 环境保护目标.40第三章现有工程及在建工程概况.433.1 建设单位概况.433.3 现有工程概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623.4 在建工程概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1173.5

2、 现有、在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1193.6 跟踪监测情况分析.1193.7 排污许可巾请及执行情况.1203.8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1213.9 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213.10 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122第四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244.1 项目基本情况.1244.2 工程概况.1244.3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564.4 污染因素分析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166I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5 清河采油厂东营市境内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1844.6 清洁生产分析.1864.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97第五章现状环境影响调查与评价.19

3、85.1 自然环境概况.1985.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045.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105.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115.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195.6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345.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37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66.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256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64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706.4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906.5 声环境影响分析.3086.6 固体废物境影响分析.3176.7 生态境影响分析.3226.8 环境风险评价.344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

4、证.3807.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3807.2 运营期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3847.3 闭井期环保措施.3887.4 环保措施汇总.392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968.1 社会效益分析.3968.2 环境损益分析.396第九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3999.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399II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2 环境监测规划.4019.3 信息公开.405第十章评价结论与建议.40810.1 结论.40810.2 总结论.41510.3“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41510.4 建议.417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

5、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附件3标准批复附件4危废协议附件5危废转移联单附件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附件7现有项目环评文件附件8伴生气检测报告附件9注汽锅炉环评及验收批复附件10专家评审意见附件H修改说明附件12专家签名表附件13复核签字表il l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概述1.1 项目背景(1)项目背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简称“清河采油厂“)厂 址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工区面积U38.6k m2,地跨东营区、广饶县、寿光市7 个乡镇、3个经济开发区、2个农场、28个自然村。清河采油厂现有基层单位10个,机关科室13个,机关直

6、属3个,员工1500多人。清河采油厂在东营市境内清河采 油厂主要分布于广饶县大码头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 业示范区等地,划归管理二区、管理三区运营。截止目前,清河采油厂在东营区域有 油水井936 口,开井430 口,开井率45.94%,日产油量558.23日产液量6496.53 平均单井日产油量1.33年产油量17.39x l()4t,年产液量197.81x10%共有水井44 口,开井48 口,日注水4851m3。东营市境内现有接转站7座,注水站4座,活动注 汽锅炉1台,污水处理站2座(1座在停工改造),油泥砂贮存池1座(位于北块 站)。2020年8月5日中国石油化工

7、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东 营区)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W,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止。目前,为充分挖掘 油田剩余油潜力,提高储量动用程度,提升 油田 东营区块开发水平,拟对东营区境内的井网进行加密部署,清河采油厂拟实施本项 目。(2)拟建工程本项目总部署12 口油井,其中,北部油区部署油井8 口,面120区部署油井4 口。根据油藏工程方案,部署12 口井标定产能平均为2.o t/d,累计采油G.nx io 配套建设集油管线5.8k m,掺水管线1.0k m,并建设供配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本工 程新建12 口井井身结构为定向井、水平井或侧

8、钻井,采用套管射孔完井方式,采用 酸化、压裂、绕防、预填充、高充热采等方式投产。各区块采出液采用管输方式输送 到站场。工程总投资3751万元,环保投资约360万元,占总投资9.6%。本项目投产后油气集输和处理依托现有项目接转站、注水站、活动注汽锅炉、污 水处理系统、油泥砂贮存池1座(位于北块站)和油气集输系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项目的建设可 1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把埋藏在地下的财富变为今日社会和经济发展急需的宝贵资源,支持社会发展和 国家建设,减少国家原油进口、节约外汇,同时,该区块的开发也能够带动相关产业 的发展,

9、对促进区域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有积极意义。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第7条“陆地石油开采、东营市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 重点治理区,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清河采油厂委托核工业北京地 质研究院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按照项目类型确定了项目负责人并成立了项目组,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的工作程序(见图 1.2-1)开展工作。2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

10、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一阶段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项目组相关评价人员首先进行了现场踏勘,在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 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

11、、环境保 护目标分布情况和确定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 作方案,项目组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环境要素和各 3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工作,据此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对本工 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在以上工作的 基础上,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公众参与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H月3日在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网站(公示 链接为:h ttp:/w w w.briugeia.co m/no t

12、icesdeta il _ 211312.h tml/)进行 了 第一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评价单位于2022年H月16日在核工业北京地 质研究院网站(公示链接为:w w w.briugeia.co m/no ticesdeta il _ 211553.h tml)进行了第 二次网络公示,并在黄三角早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张贴公示(杨宅村、高港村),具体见公众参与说明部分。通过两次网站公示、两次报纸公司和现场公示,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团 体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政策符合性分析1.3.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产能建设工

13、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展 改革委令2019第29号)规定的“第一类 鼓励类 七、石油、天然气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1.2 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陆地石油开采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中的禁止、限制用地 项目。1.3.1.3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2年3月7日)符 合性分析根据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2年3月7日),分析拟建 项目的符合性,详见表1.3-1。4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表L3-1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2年3月7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总则符合(三)到2015年末,行业新、改、扩建项 目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工业废水回 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及 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要遏制重大、杜绝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 发生。要逐步实现对行业排放的石油类污染 物进行总量控制。拟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 废水回用率达到100%,固体废物 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o符合(四)石油天然气开采要坚持油气开发与环 境保护并举,油气田整体开发与优化布局相 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大

15、力推行 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末端治理,注重环境风险防范,因地制宜进行生态恢复 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拟开展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措 施。拟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 济,强化末端治理,注重环境风险 防范,因地制宜进行生态恢复与建 设,实现绿色发展。符合(五)在环境敏感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要在开发前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 充分论证,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要求,积极采取缓解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在开发前对 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要求,积极采取了缓解生态、环 境破坏的措施。符合二、清洁生产符合(一)油气田建设应总体规划,

16、优化布局,整体开发,减少占地和油气损失,实现油气 和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理处置。本项目符合油气田总体规划。符合(二)油气田开发不得使用含有国际公约禁 用化学物质的油气田化学剂,逐步淘汰微毒 及以上油气田化学剂,鼓励使用无毒油气田 化学剂。拟使用环保型无毒无害的化学剂(钻井液等)。符合(三)在勘探开发过程中,应防止产生落地 原油。其中井下作业过程中应配备泄油器、刮油器等。落地原油应及时回收,落地原油 回收率应达到100%。原油不落地,拟通过防渗膜收集。井下作业过程中拟配备泄油器、刮 油器等。符合(四)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宜使用环保型炸 药和可控震源,应采取防渗等措施预防燃料 泄漏对环境的污染。勘探期

17、未对环境造成污染。符合(五)在钻井过程中,鼓励采用环境友好的 钻井液体系;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钻井液 循环率达到95%以上;钻井过程产生的废水 应回用。拟使用聚合物润滑防塌钻井液体 系;拟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钻井 液循环率达到95%以上;钻井过程 产生的废水回用。符合(六)在井下作业过程中,酸化液和压裂液 宜集中配制,酸化残液、压裂残液和返排液 应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放喷返 排入罐率应达到100%。酸化、压裂作业和 试油(气)过程应采取防喷、地面管线防刺、防漏、防溢等措施。酸化废液经现场中和后拉运到现 有废液池内暂存和絮凝沉降处理 后,上清液进南块接转站污水处理 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

18、下层固体废 物暂存在油泥砂贮存池内,委托有 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压裂废液由 罐车拉运至清河采油厂井下作业 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 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符合5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外排。(七)在开发过程中,适宜注水开采的油气 田,应将采出水处理满足标准后回注;对于 稠油注汽开采,鼓励采出水处理后回用于注 汽锅炉。采出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 后回注。符合(八)在油气集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流程,减少煌类气体排放。新建3000m3及以上原 油储罐应采用浮顶型式,新、改、扩建油气 储罐应安装泄漏报警系统。新、改、扩建油 气田油气集输损耗率不高于0.5

19、%,2010年 12月31日前建设的油气田油气集输损耗率 不高于0.8%。本项目油气损耗率低,为0.3%,不 高于0.5%。符合(九)在天然气净化过程中,应采用两级及 以上克劳斯或其他实用高效的硫回收技术,在回收硫资源的同时,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区块天然气含硫量低,用于加热炉 用气。符合三、生态保护符合(一)油气田建设宜布置丛式井组,采用多 分支井、水平井、小孔钻井、空气钻井等钻 井技术,以减少废物产生和占地。布置丛式井组,减少了废物产生和 占地。符合(二)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应根据工区测线 布设,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和爆炸点,避让环 境敏感区和环境敏感时间。对爆点地表应立 即进行恢复。已根据工区测线

20、布设,合理规划了 行车线路和爆炸点,避让了环境敏 感区和环境敏感时间。对爆点地表 应立即进行了恢复。符合(三)在测井过程中,鼓励应用核磁共振测 井技术,减少生态破坏;运输测井放射源车 辆应加装定位系统。应用了核磁共振测井技术,减少了 生态破坏;运输测井放射源车辆应 加装了定位系统。符合(四)在开发过程中,伴生气应回收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 的,应充分燃烧,伴生气回收利用率应达到 80%以上;站场放空天然气应充分燃烧。燃 烧放空设施应避开鸟类迁徙通道。伴生气设油套联通套管气回收装 置。符合(五)在油气开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轻 生态影响并及时用适地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井场周围应

21、设置围堤或井界沟。应设立地下 水水质监测井,加强对油气田地下水水质的 监控,防止回注过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井场周围设置了井界沟。符合(六)位于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鸟类迁徙通道 上的油田、油井,若有较大的生态影响,应 将电线、采油管线地下敷设o在油田作业区,应采取措施,保护零散自然湿地。拟建项目不涉及湿地自然保护区 和鸟类迁徙通道。符合(七)油气田退役前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 价,油气田企业应按照后评价要求进行生态 恢复。退役前拟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建 设单位将按照后评价要求进行生 态恢复。符合四、污染治理符合(一)在钻井和井下作业过程中,鼓励污油、污水进入生产流程循环利用,未进入生产流 程的污油、污水

22、应采用固液分离、废水处理 一体化装置等处理后达标外排。在油气开发 过程中,未回注的油气田采出水宜采用混凝污水全部进入集输流程经污水处 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不外排。符合6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气浮和生化处理相结合的方式。(二)在天然气净化过程中,鼓励采用二氧 化硫尾气处理技术,提高去除效率。不涉及天然气净化。符合(三)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 应按照标准要求采取防渗措施。试油(气)后应立即封闭废弃钻井液贮池。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 施拟按照标准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符合(四)应回收落地原油,以及原油处理、废 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砂)等中的油类物质,含油污

23、泥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残 余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识别,根据识别结果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 置。拟建项目原油不落地。原油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砂)等中的 油类物质,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达到100%(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 收利用)。符合(五)对受到油污染的土壤宜采取生物或物 化方法进行修复。土壤未受到油污染。符合五、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符合(一)环境友好的油田化学剂、酸化液、压 裂液、钻井液,酸化、压裂替代技术,钻井 废物的随钻处理技术,提高天然气净化厂硫 回收率技术。使用环保型的油田化学剂、钻井 液。符合(二)二氧化碳驱采油技术,低渗透

24、地层的 注水处理技术。不涉及。符合(三)废弃钻井液、井下作业废液及含油污 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石油污染 物的快速降解技术,受污染土壤、地下水的 修复技术。废弃钻井液、井下作业废液及含油 污泥采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 置技术。符合六、运行管理与风险防范符合(一)油气田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 定,建立并运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并 运行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 系。符合(二)加强油气田建设、勘探开发过程的环 境监督管理。油气田建设过程应开展工程环 境监理。加强了油气田建设、勘探开发过程 的环境监督管理。符合(三)在开发过程中,企业应加强油气井套 管的检测

25、和维护,防止油气泄漏污染地下 水。设置监测工艺,加强油气井套管的 检测和维护,防止油气泄漏污染地 下水。符合(四)油气田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人员培训 制度,环境监测人员、统计人员、污染治理 设施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建立了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制度,环 境监测人员、统计人员、污染治理 设施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 LLJ 冈。符合(五)油气田企业应对勘探开发过程进行环 境风险因素识别,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应开展特征污染物监测 工作,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 发生由突发性油气泄漏产生的环境事故。对勘探开发过程进行环境风险因 素识别,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定期演练

26、。开展了特征污染物 监测工作,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 急措施,防止发生由突发性油气泄 漏产生的环境事故。符合7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1.4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 评函2019910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3-2。表1.3-2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991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1油气开采项目(含新开发和滚动开发项目)原则上 应当以区块为单位开展环

27、评(以下简称区块环 评),一般包括区块内拟建的新井、加密井、调整 井、站场、设备、管道和电缆及其更换工程、弃置 工程及配套工程等。项目环评应当深入评价项目建 设、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有效的 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其他防治 设施的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置的,应当论证其可行性 和有效性。本项目不属于新区块 开发项目,报告以八 面河油田北部油区、面120区块进行评价;本项目对依托的 污水处理设施、固废 处理设施等均论证了 其可行性和有效性,项目依托处置可行符合2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建设 勘探井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海洋油气勘 探工程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

28、表并进行备案。确定 产能建设规模后,原则上不得以勘探名义继续开展 单井环评。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可以纳入区块环 评。本项目不属于新区块 开发符合3涉及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陆地油气开采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涉及污染物排放的海洋油 气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 4914-2008)等排放标准要 求。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 废水处理系统处置达 标后回用于注水开 发,不外排至地表水 体,不涉及水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符合4涉及废水回注的,应当论证回注的环境可行性,采 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不得回 注与油气开

29、采无关的废水,严禁造成地下水污染。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发布前,回注的开采废水 应当经处理并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 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后回注,同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治污染。回注目 的层应当为地质构造封闭地层,一般应当回注到现 役油气藏或枯竭废弃油气藏。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 应当包含钻井液、压裂液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 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情形的除 夕卜。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 废水处理系统处置达 标后回用于注水开 发,回注水质满足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 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 法(SY/T5329-2012)要求,回注到 现役油藏;本次评价 已给

30、出钻井液组成,不涉及重金属等符合5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钻屑及其他固 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处理和综合利用 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本项目采用水基泥 浆,废弃泥浆委托胜 利油田众安石油装备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泥 浆不落地工艺”处置,符合8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综合利用率。油气开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 当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 求评价。本项目固废章节按建设项目危险废物 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进行评价6涉及高含硫天然气开采的

31、,应当强化钻井、输送、净化等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含硫气田回注采出 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处理站和回注井场 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高含硫天然气净化厂应当采 用先进高效硫磺回收工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井 场加热炉、锅炉、压缩机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 备,应当优先使用清洁燃料,废气排放应当满足国 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伴生气硫化氢 含量较低。本次评价 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符合7施工期应当尽量减少施工占地、缩短施工时间、选 择合理施工方式、落实环境敏感区管控要求以及其 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生态环境影响。钻井和 压裂设备应当优先使用网电、高标准清洁燃油,减 少废气排放。

32、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扰民。施 工结束后,应当及时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对施工期环境 影响进行了重点分析 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采用网店钻 机,本次评价对施工 期噪声提出相应措施符合8油气企业应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油 气开采项目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 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 按要求做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等有关工作的信息 公开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 体,将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办 法(2019年1月1 日)等相关规定,开 展本项目信息公示和 公众意见调查等工作符合L3.L5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土

33、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 环发20205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5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3-3o表L3-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5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1(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应当严格达标排放,并按年度向市生态环 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 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 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 蚀、防渗漏设施和泄漏监测

34、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危险废物的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 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 排放,在排污许可平 台填报污染物排放情 况本项目管线、井场 均按规范建设,施工 期及运营期均进行严 格防渗,防止污染土 壤和地下水。符合9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二)建立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 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持续 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发现污 染隐患

35、的,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 术、管理等措施消除隐患。重点区域包括涉及有毒 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以及固体废物的堆存 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重点设施包括涉及有毒有 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以及水污染治理设 施等。清河采油厂建立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 查制度,设有地下水 例行监测点和报废井 检测等措施,防止污 染土壤和地下水。符合3(三)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应当按照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规范,对 其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 境监测、2次地下水环境监测(丰水期和枯水期各 1次),监测因子应当包含主要常规因子和全部特 征污染因子,编制自行监

36、测年度报告,在山东省重 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监测数据同时 报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可以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 第三方机构实施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 整性、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监测数据异 常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企业已建立自行监测 制度,按照规范要求 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 例行检测,土壤1 次,地下水2次,编 制年度报告并发布。符合4(四)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可能造成二 次污染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污染物收集等 防治措施,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 拆除活动15个工作日前报所在地市生态

37、环境局和 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残留污染物清理、安全处置以 及应急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和对周边环境 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内容。清河采油厂将按照规 定防范拆除活动污 染。符合5(五)严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土壤污 染重点监管单位拟变更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或者其 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 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 所在地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报所在地市生态 环境局备案,由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定会同 自然资源部门组织

38、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该 单位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土壤 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 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清河采油厂将严守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 复制度。符合10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1.6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1.3-4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

39、B39728.2020)符合性分析一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 况15.4废水集输和处理系统排放控制要求 5.4.1油气田采出水、原油稳定装置污 水、天然气凝液及其产品储罐排水、原 油储罐排水应采用密闭管道集输,接入 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 施本项目采出水采用密闭管线集输,接 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了与环境空气隔 离的措施。符合25.7.2在需要采取原油稳定措施的油田 或油田区块内,将油井采出的井产物进 行汇集、处理、输送至原油稳定装置的 全过程应采用密闭工艺流程运营期新建油井采出液送至面120接 转站、南块接转站进行三相分离及后 续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符合35.7.3对油气田放空天然气

40、应予以回收。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应经燃烧后放 空;不能燃烧直接放空的,应报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油井采出液进入站场内三项 分离器进行油气水分离,分离后的伴 生气用于加热炉燃烧,不存在放空情 况。符合4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油气集中 处理站、涉及凝析油或天然气凝液的天 然气处理厂、储油库边界非甲烷总燃浓 度不应超过4.0mg/m3根据本项目井场厂界、现有站场厂界 废气监测结果,现有工程井场、站场 厂界非甲烷总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要求。符合56.1企业应按照

41、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 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监测制 度,制订监测方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 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 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本项目制定监测计划,对大气污染物 排放情况进行例行监测,保存原始监 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符合1.3.L7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10月8日)符合性分析表1.3-5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10月8日)符合性分析一 览表一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 况1第二节加大工业污染协同治理力度推动沿黄一定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 合规园区,加快钢铁、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开展 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

42、、有色等行业强 制性清洁生产,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行生态敏感脆弱区工业清河采油厂已按照要求开展 了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治理,本项目废水不外 排,未设置入河排污口,无偷 排、直排行为;严格按照危险 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危险符合11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禁在黄河干 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开展黄河干支流入河排 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排污口 的在线监测系统,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严 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沿黄所有固定排污源要 依法按证排污。沿黄工业园区

43、全部建成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严控工业废水未 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 统,严厉打击向河湖、沙漠、湿地等偷排、直排 行为。加强工业废弃物风险管控和历史遗留重 金属污染区域治理,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固 体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环境信息强制性 披露制度。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严格按规定开展环境信 息披露。2第四节 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 进行调查评价,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 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和土壤、水体污染 治理,按照“谁破坏谁修复”、

44、“谁修复谁受益”原 则盘活矿区自然资源,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 进矿山生态修复。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 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停止对生态环 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以河湖岸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等为 重点开展黄河流域尾矿库、尾液库风险隐患排 查,“一库一策”,制定治理和应急处置方案,采 取预防性措施化解渗漏和扬散风险,鼓励尾矿 综合利用。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历史遗留矿山 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 修复试点示范。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2021年起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加 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本项目严格按照边开采、边 治理举措,及时

45、进行生态修 复和污染治理,本项目属于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不属于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 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符合1.3.1.8 与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表L3-6与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 况1第一节统筹推动水污染治理。深度治理工业污 染。加强高氟、高盐和涉重废水分质深度治理和 日常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采油污水、井 下作业废液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注水开发,无 外排。符合2第二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全 省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加快燃煤小锅炉淘 汰,提高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46、比例。推进各类 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 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支持。开 展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本项目不新建加热炉、锅炉、多功能罐等加热设备;本项 目施工期须根据山东省大 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 n月30日)、山东省扬尘 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符合12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洁生产。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 治理扬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堆场扬 尘和矿山扬尘整治,降低区域降尘量。推动散 煤、生活面源和农业源大气污

47、染治理。大力推进 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推动柴油货 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柴油机的清洁化,实 时管控移动源污染,加强油品监管执法,确保城 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月24日)的要求采取防治 措施,防止扬尘对附近居民 及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 项目严格按照非道路移动 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 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79 号)和柴油车排放治理技术 指南(中环协2017175号)、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 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管 控移动源污染。3第四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固体 废物和地下水综合整治。加强危险废物、

48、医疗废 物收集处理,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措 施,实行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 力。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 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收 集、运输、处置,实行规范化 管理。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 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并记录 转移联单。符合1.3.1.9 与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 文件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 目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744号)符合性分析(1)文件要求各市要全面梳理本地区拟建、在建、建成工业项目,形成三张清单,确定项目是 否在园区,位于哪个园区,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49、“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是否属于“三高”项目。(2)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 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 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本项目不属于该文件的工业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中鼓励类范围:第七类石 油、天然气中的第1条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政字202123号);项目各装置均 选择成熟、可靠、先进、能耗低的工艺技

50、术和设备,符合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13油田2023年东营区域第一批零散井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2 规划符合性分析1.3.2.1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包括东营区、河口区和垦利区全域、利津县刁口乡、广饶 县丁庄镇和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将港口、机场、水源地、重要基础设施和自 然保护区等未来规划重点拓展和需重点控制的区域纳入规划区,规划控制范围约 6442k m2。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西起东营区界及西六路,东至溢洪河,南起南外环路 及东营南站,北至潍坊路和东营区行政区界(不含胜北社区,包含垦利县机场西侧部 分用地范围),规划控制范围约486k m2。拟建项目面120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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