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生活垃圾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关于印发年度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村通字3号)和关于印发“实施清洁工程、建设幸福家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通字2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四个乡镇公路(s306、s205)沿线两侧100米内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现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清洁工程、建设幸福家园为目标,按照“生态绿化、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健康”的标准,采取市级引导、乡镇主抓、村组联动、农
2、户为主的方式,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卫生清扫清运机制,改善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将我市四个乡镇公路(s306、s205)沿线涉及到的行政村都纳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范围,通过集中整治,在各乡镇、村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理;力争村庄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同时建立和健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有一个明显改善。 三、运作模式 1.推行科学
3、的垃圾分类机制。要求农户对自产垃圾先进行科学分类。对人畜粪便和农作物秸秆、树叶、菜叶等有机垃圾采取在自家屋后就地堆肥或倒入沼气池作为原料;对建筑垃圾采取就地利用作为平地或修路的原材料;对乱渣乱草采取就地焚烧制作火土灰;对橡胶、塑料、玻璃等难以分解的垃圾倒入门前垃圾围;对可回收垃圾采取交回收公司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 2.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户分类”:农户对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进行科学分类,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垃圾围中,要求每户垃圾池建在房屋后面,同时负责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村收集”:各村负责将农户放在垃圾围
4、的垃圾收集到每个村的垃圾收集箱中。“乡转运”:每个乡镇负责将各村垃圾收集箱中的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市处理”:市环卫处将各乡镇压缩整理好的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健全长效的运行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级负责大型清运设备的添置,并给每个村配备一辆垃圾清运车,各乡镇要建立保洁员队伍,对垃圾保洁清运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等加大保障力度,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筹集一定的保洁清运经费,采取“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一点,发动热心人士捐助一点,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户筹集一点”的方法,确保农村环卫机制的长效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设备建设要求 1.垃圾收集清运
5、处理设备。四个乡镇在每个乡镇所在地建设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与公厕配套),并建立配套的排污管网和水电设施,中转站统一由市规划局进行选址、设计,市政府统一购置压缩机,各乡镇提供建设地点,并负责建设和使用管护。市政府给市城管局配备1台密封式垃圾转运车;每个乡镇自配一辆可卸式垃圾转运车,并给每个村配备一个垃圾收集箱,各级负责使用和保管。公路沿线两侧100米内每23户修建一个固定的垃圾围,统一规格,统一颜色(果绿色油漆),统一喷字,由各乡镇负责修建。以上设施设备由市乡两级出资,市财政统一采购。 2.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队伍。市级清运处理工作人员由市城管局、环卫处负责调配,镇、村保洁员队伍由各乡镇负责组建,
6、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乡镇23日要收集清理一次中转站的垃圾,市城管环卫部门及时调配工作人员将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运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五、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公路沿线所涉及的四个乡镇及行政村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等多种手段,开展声势浩大的“三清五改”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及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踊跃维护良好的农村环境。同时,镇、村两级成立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党员骨干和群众户主等层面的会议,层层推进,全方位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
7、知。 2.组织实施阶段 全面完成户垃圾围、村垃圾收集箱和乡镇垃圾中转站的布点、建设、安装工作,各级垃圾运输车辆和各乡镇中转站工作人员、各村保洁员配备到位。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卫生清扫责任制度、配备垃圾收集员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制度、考核评比检查制度等制度,在实践中推动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全面有效地实施。 3.总结完善阶段 月上旬,各乡镇要将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进行试运行,同时召开村保洁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村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各村垃圾统一收集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初见成效。 六、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8、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方志炜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姜正才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农村工作部、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市整治督导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新村办,由市新村办主任刘德忠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程友忠、市城管局局长王文军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专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的督导、考核、评比。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村保洁员、垃圾运输车驾驶员及清运人员的选聘工作,制定人员、车辆和设备管理制度,搞好各村
9、卫生保洁情况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市财政要预算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解决基础设施、有关设备的配置;各乡镇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有关设施设备的配置、村庄保洁员工资、保洁工具配备、设备更新维护及垃圾运输车驾驶员、清运人员工资等费用。二是市财政要设立专项整治督导考核工作经费,用于解决整治督导考核办在工作、购置宣传报道器材、交通等方面的费用。 3.强化督导考核。市整治督导考核办将采取抽查暗访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每个月集中检查2-3次,每月排名,排名情况在市电视台播出,综合排名情况还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次检查评比倒数第一的乡镇主职,市委政府予以诫勉谈话。市财政还将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年底对工作认真积极、垃圾处理及时、管理严格到位的乡镇、村进行资金奖励;对日常管理达不到标准、工作成效不理想的镇、村不能评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对不支持镇村、不配合保洁员工作的家庭不能评为“文明卫生户”。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