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治庸问责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区委、县政府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攻坚战”,比学赶超、真抓实干、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广大干部以“5+2”、“白加黑”的精神,为推动团风跨越发展苦干实干。但是,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也存在着“庸政”、“懒政”现象,如不严格治理,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成为事业发展的阻力。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上缺乏激情;二是慢作为,做事情慢人半拍,工作上拖拉推诿;三是假作为,嘴上讲先行先试,实际上不行不试,形式上天天在忙,实质上无
2、所作为;四是乱作为,不下基层,不作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干部庸懒现象的存在,是能力问题,更是作风问题,要按照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提出的“我们要像治理腐败一样,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把治庸问责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换届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考评、效能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先行先试,严查庸懒行为,扎实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在全系统上下积极营造敢闯敢试、奋发进取、比学赶超、激情创业的氛围,努力推动团风跨越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推进团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治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
3、”问题为重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整治,切实破除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因循守旧、自我封闭,畏首畏尾、无所作为,拖拖拉拉、按部就班的观念,牢固树立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大胆开放、勇于改革,知难而进、敢于碰硬,只争朝夕、勇于跨越的意识,使党员干部队伍能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 三、主要任务 着力推动县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干部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在治庸问责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奋发向
4、上的精神面貌,超常规的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高效运转,保障和推进团风跨越发展。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超出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以及对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拖延办理;岗位责权不明,推诿扯皮,致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群众满意率低;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缺乏
5、改革创新能力,脱离实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工作松懈,玩电脑游戏等与业务无关的事情;其它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治庸问责、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并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岗到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1月底之前)。要结合实际,明确检查内容与考核指标。重点查找在体制机制上制约发展的问题,查找在实行绩效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机关
6、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上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排查存在的“庸、懒”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0年12月)。重点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行政审批效率和党员亮身份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效能,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制度治懒问责。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12月底之前)。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违规当事人要实行问责、
7、处理到位。要重点解决权力配置、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局治庸治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2、严明工作纪律。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肃查处庸、懒、散、乱问题;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等八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定期通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不定期组织检查。 3、健全奖惩机制。综合运用
8、创先争优、干部考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坚持表扬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正面典型的表彰奖励、对反面典型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不作为、不进取、不落实、不为民、不协作、不守纪等方面问题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采取诫勉谈话、效能告诫、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等形式进行问责。对因庸、懒导致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经济损失,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人员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对捏造事实打击、诽谤、诬陷敢干事、敢担责、敢创新的党员干部的行为,严厉打击,弘扬正气,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开展治庸问责专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没有成效的人员要进行问责,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