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2 页 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控工作,准确掌握外省来(返)镇人员情况,有效防止输入性病例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内容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排查 2 月 10 日以后外省返岗职工及就诊患者,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行业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杀、环境清洁等
2、工作。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发热病人情况。3.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处、临时隔离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拨打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转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4.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开诊时间另行通知,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复诊条件,并严禁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第 2 页 共 2 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上报并扫码加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群,细化排查管控工作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并积极配合好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的随时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进行细致摸排,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坚持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二)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日排查情况于上午 11:00 前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三)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