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政风建设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11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强县”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打造优良的行政环境和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县政府决定将2011年确定为全县“政风建设年”。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县乡两级政府和各部门执行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性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八个突出问题”。针对全县各行政单位和公务人员队伍中存在的政风建设突出问题进
2、行整治。 1.执行力弱。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反映迟钝,落实不力;对重点、难点工作,缺乏勇气,不敢碰硬;不能创造性地解决矛盾和问题。 2.权力运用不当。违背依法行政原则,滥用职权,越权执法,将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人为放大自由裁量权;违反法定程序,执行法定职责带有明显的选择性、随意性;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3.形式主义。落实上级要求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流于形式;办事情不求实效,热衷做表面文章,大轰大嗡,简单工作复杂化,不计行政成本。 4.推诿扯皮。对县领导批示事项不落实、不回告、不办结;部门之间横向沟通即可解决的问题,不是主动承担责任、相互补台,而是文来文往、
3、推来推去上交矛盾,使问题久拖不决。 5.办事效率低。审批流程不清晰,办事环节繁杂,超时限审批,或人为设置障碍,明办暗拖。 6.吃拿卡要。在服务和管理中乱伸手,索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务,不送礼不办事、收了礼乱办事。 7.对企业和群众态度冷漠。对待企业和群众“生、冷、硬、撞”,让企业和群众感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8.纪律松懈。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办私事;东走西串,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上网炒股票、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监测重点单位和窗口。在全县政府系统全面开展政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监测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和窗口(具体名单见附件
4、1)。 (三)跟踪重点项目。对涉及全县发展战略、投资的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对其审批等过程进行监督、监测,发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和大项目的推进落实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监督,严肃整治”的原则,开展2011年“政风建设年”活动。为加强领导,成立县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风建设年”的组织领导工作。 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工委、县纠风办、县改善办等部门和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政风建设年”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督办检查等工作。具体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政风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政风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是“政风建设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政风建设年”具体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负责,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政风建设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同时接受县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监察局负责对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的梳理、汇总,制定考核指标,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收集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
6、行政处分,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县领导小组反馈。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系整体工作的协调。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进行适用法规和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被处分干部的工资降档和辞退手续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重点监测部门和窗口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健全各项审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抓好督查考核,营造创优氛围。 县广电局负责报道政风建设检查情况,宣传政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和成果。 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监测部门和窗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教育,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建
7、设。 县纠风办和改善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纠正不良作风,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接受群众的检举、申诉,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找准政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及时纠正。 (二)制定行为规范,强化约束。针对政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行政行为规范和制度,明确提出政风建设所提倡的规范和标准,所反对和整治的现象和问题,形成用制度规范政风行为,靠制度加强政风建设的有效机制。 (三)开展服务对
8、象评议政风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评政风”、“外商评政风”、“代表委员评政风”等专项活动,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进行政风建设民主大评议,并打分排序,通报全县,依靠公众舆论和民主的力量强化政风建设。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在县电视台开设“政风建设年”专栏或专题节目,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风建设年”专栏,并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开展“论政风、树典型”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定期在县电视台公布政风建设方面情况,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五)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县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建设监督员及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组成若干检查
9、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查找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交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集中处理和整治。同时,要通过暗访的形式,发现政风建设中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提交县政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六)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对检查中发现和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政风问题,要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问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整治的突出问题,重点监测的部门、窗口和部位,重点跟踪服务的大项目,制定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筹备召开全县政风建设年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政风建
10、设年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启动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至9月)。对通过各类渠道发现的“八个突出问题”,启动内部批评、诫勉谈话、媒体曝光、监察机关问责和行政处理等整治机制。适时召开“政风建设年”集中通报大会,选树一批正面典型,通报一批反面典型。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1年10月)。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再部署、再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实现政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县政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持续推进“
11、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与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道,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组织召开“政风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明显、成果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实践中获得的成功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并予以制度化,为建立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证。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政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年”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抓紧抓实,确保“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增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能力,增强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能力。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化导向,弘扬正风,鞭笞歪风,形成全县上下关注、支持、参与政风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县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设定政风建设考核指标,将政风建设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在整治政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政风建设成果。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