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70分) 1、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监督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计2分)。协助单位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本单位相关室完成好牵头和协办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承诺书等材料为准。(共计5分) 2、加强作风常态化监管,紧盯“四风”问题不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
2、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一起,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以相关会议记录、工作台帐、通报文件等为准。(共计5分)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服务窗口、基层站所为重点,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县纪委相关科室考核结果为准。(共计5分) 4、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公开群众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处理信访案件,认真筛选案源线索,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报表。以县纪委信访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5分) 5、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
3、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公安纪委完成自办案件1件,林业、教育、卫生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2件,其它县直单位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1件。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0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lt;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gt;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政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5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5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
4、“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5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7、主动配合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准确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上报各类相关报表、材料(以上计5分)。配合相关领域案件的查办、监督检查。(以上计5分)。强化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重一大”会议须邀请对口纪工委参加(以上计5分)。(共计15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30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4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
5、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4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1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4分)。 4.全年报送反腐倡廉信息6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6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6分)。 6、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6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为准。 2、反腐倡廉相关
6、稿件文章被上级纪检监察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3、完成案件任务外,提供1件案件线索,经查立案的,加10分;若相关案件为大、要案件类,则加15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20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4、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抽调基层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纪委办案陪护工作的,每人(10天)加记2分。以县纪委干部室、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腐败案件未及时上报县纪委,被县纪委查出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越级集体上访的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考评工作由各单位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