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精神,加强环境保护,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环境风险,预防和减少各类环境事故,促进我乡环境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新《环保法》,根据上级的部署,围绕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防范环境安全事故,增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意识,确保我乡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责任
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秩序的开展,决定成立**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由杨爱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对象
(一)排查大气污染企业、水污染企业的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整治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废气的直排和超标排放问题。
(二)排查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整治重金属污染问题。
(三)排查各类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是否落实了贮存、利用和处置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了五联单制度,整治问题企业。
(四)排查整治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对已建成及在建符合产业政策的未批先建项目,一律立即停止生产、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对达到验收条件的要尽快组织验收。
(五)对不按时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和未达到验收条件的“久拖不验”项目,进行依法处置。
(六)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七)查处牲畜养殖场、堆煤场污水排放是否达标、直排乱排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日前)
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乡实际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阶段(2015年4月20日前)
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5月20日前)
各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根据措施、时限等要求,及时整治各项突出环境问题。
(四)验收巩固阶段(2015年6月5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相关部门整顿。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的予以通告;对逾期不能通过验收的要查明原因,确因客观条件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可给予一定时间顺延解决;对于继续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五)总结阶段(2015年6月20日前)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乡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行动,各村、各部门要针对相关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措施,做好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检查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发现的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间的每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注意总结提高,做好迎检准备
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做好迎接县政府抽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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