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局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扎实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3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
3、令停航整改; 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2.水上风景旅游区 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运输许可条件; 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有否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有无在旅游码头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有无“三违”现象及处理
4、情况; 船舶和船员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船员安全教育制度及落实情况; 船舶配员及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 船舶安检和定期签证情况; 旅游船舶活动水域是否划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长途客运安全,检查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
5、训情况等; 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对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
6、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XX县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5.驾培行业监管 结合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
7、工作进行核查; 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
8、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
9、限运输查处情况。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船闸安全检查的重点为: 1.“船闸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7月份全省正式推广); 2.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特别是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船闸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船闸机电设备保养情况,新
10、建复线船闸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等; 3.各种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4.南水北调后高水位运行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5.盐河、淮河航道开展“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6.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齐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航道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的重点为: 以“平安工地”创建标准为基础,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消防和危险品管理情况,现场防护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检查特种设备、特种作业
11、人员持证情况,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应急处理准备情况,检查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港口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检查情况; 2.危险货物码头安
12、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石油化工码头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4.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5.港口安全应急、保障、救援预案的完善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领导带队检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督查不少于3次,排列组员单位最前的负责联络工作。 (二)县(区)互查 各县(区)局8月份开展一次互查,具体时间由县(区)局协商安排。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安全专家或具有安全监管经验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市局安全处根据
13、情况派员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三)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组织行业专家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进行检查。要对所有长途客运班线、重点客运站、重点风景旅游区旅游船舶及乡镇渡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地、长途客运车辆每月至少暗访一次。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和相关的台账资料)。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
14、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检查要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以及杀“回马枪”的方式进行。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
15、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于7月10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报市局安委会,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报市局安委会。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