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生鲜牛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牛奶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根据农业部和省农林厅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结合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国办发2008122号),围绕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积极落实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农办牧200
2、868号)等,推行标准化养殖,提高奶牛生产水平,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规范生鲜牛奶收购经营秩序,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和执法监管,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牛奶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奶站检查率达到100%,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生鲜牛奶。 2、重点单位。以奶站为重点,兼顾生鲜牛奶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 3、重点区域。以东台、亭湖2个主产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
3、。 四、整治任务 1、奶站清理整顿与规范。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科学规划设置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奶站的指导,推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推进奶站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4月1日起,全市奶站必须持证经营。 2、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配合部、省做好飞行抽检,重点在东台、亭湖、盐都等地,主要检测三聚氰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单位和个人。 3、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
4、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奶牛养殖者的技术培训,引导奶农按照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从事奶牛养殖和生鲜乳生产,提高奶牛养殖场户的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奶牛标准化养殖进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部、省的要求和部署下,市农业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构建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3、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整理汇总上报。 4、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地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正面引导舆论,为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