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出考察学习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与交流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拓宽教职工的视野,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参加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 二、时间 安排 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第二轮时间安排为2011年至2014年。每位教职工均有一次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每年按教职工总数25%比例安排,四年内按计划全部安排完毕。 三、活动原则 学校各部门工会在四年内按校工会年度下达的人数比例,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本年度退休的教职工可优先安排。有下列情况的教职工当年暂不予安排: (一)调入学校工作不满一年的
2、; (二)在外脱产学习期间的; (三)停薪留职期间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五)上年度学校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 四、活动经费及使用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下达后,每年按教职工总数(以上年度12月份为基数)的25%,每人1000元的标准,以及教职工学习考察组织活动经费(按组织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经费总额的3%计算),一并下拨给各部门工会管理使用,帐号设在学校财务处;各部门工会组织教职工学习考察活动时,原则上一次性用完1000元经费,超支不补;教职工在本周期内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累加下一轮使用。 五、组织形式及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由各部门工会
3、负责组织,教职工自愿选择参加,并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各部门工会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会教职工学习考察活动计划。认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审批表(详见附件3,下称“审批表”),报校工会核准后,并将学习考察线路、价格和参加人员在本部门工会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三)各部门工会按照审计处的意见与旅行社协商好外出学习考察线路、费用及外出旅游人身保险等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由部门工会持审批表、合同(协议)书原件和参加学习考察人员名单(经本人签名确认)到校工会审核后,到财务处请款,并汇至签订合同负责出团的旅行社,不得以现金方式交易。 (四)学习考察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工会将参加学习考察活动的资料、审批表、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参加学习考察人员名单(本人签名确认),由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经部门工会所在单位经济责任人审批,报校工会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冲账报销。 七、活动要求 (一)组织学习考察活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活动安排宜在寒、暑假或其它节假日期间进行。 (二)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考察活动顺利进行。每次组队必须有专人负责,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第一,确保教职工人身和财物安全。 八、本活动方案从2011年起实施,由校工会负责解释。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