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宣传报道方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九十周年和“三新”发展提升年。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推进我局新闻报道工作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区委宣传部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2年新闻报道工作意见 2012年我局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力推进“三新”
2、建设迈上新台阶,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发展氛围。 一是健全机制,努力保持新闻上稿势头。局各部门、科室必须提高认识,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本单位、本科室的中心工作一同制定、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力争通过奖优罚劣等一系列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挖掘新闻素材,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大力宣传我局建设“三新”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同时,要建立典型上报、新闻舆情上报与新闻报道奖励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服务大局,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战役。紧紧围绕建设“三新”这个总体目标,牢牢把准发展脉搏,努力做好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宣传报道;做好“抓项目、保民
3、生、促和谐”和“优环境、提效率、扬正气”的宣传报道;做好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馆、“建区十周年庆典”等大型宣传活动;集中力量搞好“主攻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征地拆迁攻坚战、“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切实为的“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擂鼓助威。 3、强攻上稿,确保圆满完成新闻上稿任务。局各部门、科室通讯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善于发掘和采写本部门、本科室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新成效、新亮点、新特色,既要重视数量上的增加,更要咬住质量上的提升,紧盯重大新闻媒体,在更高的层面上进行宣传,不断提升我局的知名度和美誉
4、度。同时,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积极主动、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健康的方向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新闻上稿任务。 二、上稿范围 (一)内宣媒体 中央级。人民日报(不含海外版)、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正面宣传的焦点访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 省级。日报、建设科技、电视台卫视新闻联播、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早间档)。 市级。井冈山报、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建设信息。 (二)外宣媒体 中央级。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4、9套、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新闻报、团结报、今日中国、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海外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对
5、海外广播、海峡之声电台、北京周报、人民中国。 省级。金陵之声电台、东南广播公司、浦江之声电台、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商报、经济导报、成报等境外媒体。 网络。市级以上各大网络新闻媒体。 三、奖励办法和评优条件 为调动局各部门、科室和全局通讯员上稿积极性,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2年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和奖励办法(吉青宣发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新闻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和先进单位与个人评比条件,具体如下: (一)上稿奖励办法 中央级新闻。人民日报一版及一版单发的重大典型稿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报纸摘要头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和正面宣传的焦点访谈专题,以及光明日报
6、、经济日报一版,每篇奖励4000元;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以上凡综合稿件奖励折半。 省级新闻。(1)日报a1版头条及a1版单发的重大典型(除标题1500字以上)和中国建设报版或其它版(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0元;卫视新闻联播头条,每篇奖励600元;日报其它版头条、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早间档)和中国建设报其它版的一般稿件,每篇奖励400元。以上综合性稿件每篇奖励200元。(2)省级一般稿件每篇奖励200元,综合性稿件奖励100元。 市级新闻。井冈山报头版头条每篇奖励200元、二版头条折半;电视台新闻
7、联播单发头条奖励100元;电视台新闻联播综合头条、井冈山报通讯、电视台专题报道、广播新闻单发头条奖励80元;井冈山报(含井冈山报“新闻”版面稿件)、电视台新闻联播一般新闻稿件每篇奖励40元;电视台“新闻”栏目稿件、广播新闻、建设信息一般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 网络媒体新闻。政府网站采用的正面宣传稿件,省厅级每篇100元、市级80元、区级30元。 外宣新闻。外宣中央级文字、图像(片)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广播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外宣省级文字、图像(片)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广播稿件每篇奖励50元。 (二)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条件 1、先进单位评比条件。重视新闻报道工作,成立了新闻报道组织;
8、积极完成或配合做好局关于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与任务;全面完成新闻上稿任务,成绩显著。按超额完成上稿任务的比例,评出新闻报道先进单位一名,奖励500元。 2、优秀通讯员评比条件。积极采写正面宣传的新闻稿件,无虚假失实报道,全年在规定的市级以上新闻单位上稿5篇以上,区级新闻单位上稿8篇以上,按排名先后评出新闻报道先进个人两名,奖励200元,在局年终总结表彰会上一并奖励。 (三)有关情况说明 1、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的插图、书法、言论、知识集纳以及文艺作品不计新闻稿件数,均不计奖励。 2、在中央级及省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务必及时交验原始凭证;在电视台、电台用稿,必须以用稿通知单原件为凭证。 3、局各单位、科室及通讯员应按要求认真做好用稿登记工作,在每个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的上稿情况,以用稿统计表形式报局办公室,以便核实统稿并按季通报。填用稿统计表时,要填明新闻稿件的标题、发表日期、版面位置、作者等,电台、电视台播出的稿件应注明头条、单发、综合等字样,并提供所刊发稿件的整张样报或用稿单。 4、所有稿件务必真实,文责自负,若出现虚假报道,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