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计划书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时间: 2011.1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制
注册资本:万 实际到位资本:
其中现金到位: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LED市政工程和亮化工程
目前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列表说明目前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股份比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第二部分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公司首期拟在**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投资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预计200万元,基础设施等预计500万元,流动资金预计300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再进行二期(1000万元),主要包括:继续扩大LED产品系列,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生产线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品种。项目全部建成后,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的资金筹措主要是个人投资和银行贷款,其中个人投资是主要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1、公司首期投资预计1000万元,具体估算如下:
(1)公司主要设备投资及安装调试,预计200万元。在公司的首期投资中,主要生产设备及其价格款项如下表2-1、2-2。
表2-1:检测设备及安装调试款项估算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格
款项
厂家地址
1
RCL测量仪器
PE300×500
2
1万/台
2万
四川
2
灯具配光曲线测试仪
3万
3
恒温老化室
10万
4
积分球
1
2万
4万
5
LED分光分色测试系统
H160
2
2万/台
8万
6
LCR测试仪
1
2万/台
2万
7
防水测试系统
10万
8
其他试验设备
10万
8
合计
-
-
-
49万
-
序号
材 料
金额
(万元)
1
丝印机
6
2
接驳台
1
3
贴片机
70
4
回流焊
20
5
上板机
1
6
下料机
1
7
插件线
2
8
AOI检测
5
9
皮带线
1
10
其他辅助设备
10
11
防静电设备及防静电装修
20
合计
147
表2-2:生产车间设备及安装调试款项估算
(2)基础设施等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600万元。主要包括:征地费用、厂区建设、电力设施、污水处理、三通一平等。具体如下:
①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预计:110万元。
②生产车间钢屋架。1000m2,预计100万。
③库房钢屋架。年库存容量5万套,1000m2,预计70万。
④电力及配套设施。预计:30万。
⑤综合楼。建筑面积2000m2,现浇砖混。预计150万。
⑥厂区绿化。预计20万。
⑦堆料场。1000m2×150元/m2,预计15万。
⑨办公设备、住宿、装修。预计30万。
⑩职工食堂、卫生及洗浴设施。300m2,预计36万。
(3)后期保障。其中,办公车辆预计30万(别克车一辆);生活车15万(皮卡车一辆),其它预计费用45万。
(4)首期投资预留流动资金。预计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工资、购入原材料、办公费用及销售费用等。
2、后续项目投资估算。
在项目首期投资的基础上,公司再进行二期(1000万元)投入,主要包括:继续扩大LED产品系列,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生产线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品种。项目全部建成后,总投资2000万元。
二、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共投资2000万元,其中50%由个人投资,50%由银行贷款。具体说明如下:
1、个人投资。公司投资人的资料见附件。项目的首期投资中,50%资金来源于个人投资。
2、银行贷款。随着本项目的投产,公司将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项目总投资额5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
第三部分 湖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湖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光电产品,照明电器,太阳能应用产品,电子产品,LED显示屏,机电产品;霓虹灯灯饰广告制作。(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4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五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 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 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企业组织
一、建立企业组织结构
董事长
总经理
顾问助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生产部
研发部
销售部
出口贸易部
行政部
财务部
后勤部
工程部
二、人事招聘
1、生产部预计按一条生产线配置人员,包括生产主管1名、采购员1名、车间技术人员1名、库管员1名、工人20人。
2、研发部预计配置人员3-5人,组成二个开发小组,一组是针对现有市场开发产品,二组进行技术储备。
3、销售部预计配置人员5-8人。
4、出口贸易部预计配置2-3人。
5、行政部预计配置2-3人。
6、财务部预计配置3人。
7、后勤部预计配置3人。
8、工程部预计配置5-8人。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
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五部分 项目的核心技术
一、核心技术和产品的描述
产品主要有:
1、 大功率LED灯。包括:大功率LED路灯、隧道灯、射灯、专用舞台灯、家用照明灯(客厅、卧室等)等,产品采用1W以上LED灯头设计,采用阵列驱动照明方式或单个灯头直接驱动方式。功率3W~200W不等。
2、 小功率LED灯。包括:车库灯、楼道灯、指示灯、公园灯、草坪灯、家用灯(厨房、卫生间或装饰配套灯具)等,产品采用0.06W灯头设计,阵列驱动照明方式。功率1W~10W不等。
3、 大功率LED、小功率LED混合灯。包括楼道灯、车库灯、家用灯等,根据需要进行设计。产品采用0.06W灯头和1W灯头设计,采用阵列驱动照明方式。功率1W~30W不等。
二、核心技术:
1、 大功率LED灯电源驱动技术、散热技术、封装技术、遥控技术、声、光控制技术等。
2、 小功率LED灯电源驱动技术、封装技术、遥控技术、声、光控制技术等。
3、 大功率LED、小功率LED灯混合电源驱动技术、散热技术、混合封装技术、遥控技术、声、光控制技术等。
三、技术与产品特点:
1、 节能环保,符合国家现有的产业政策;
2、 寿命长,寿命长达50000~100000小时;
3、 照明方式设计多样化,可根据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4、 利用遥控、声、光控制技术达到更好控制要求;
5、 相应驱动、控制技术应用范围广,产业技术延伸链长。
四、技术持有属性(专利、专有技术、配方、品牌、销售网络、许可证、专营权、特许权经营等。)
本产品技术在LED大功率驱动、LED大、小功率混合驱动、散热技术、封装技术、声、光控制技术属于专有技术,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4项专利,其中1项发明、3项实用新型)。
五、核心技术的来源(自主开发、合作开发)
产品核心技术为自主开发和合作开发相结合,主要合作单位重庆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
六、技术和产品的竞争优势
1、产品设计种类多样,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设计;
2、技术组合优势,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遥控、声控、光控、时控组合,也可以根据用户要求进行阵列分块控制。
3、技术应用适应性广,在现有基础上可以将LED灯的色彩、亮度等组合搭配,适合不同应用。
七、研发投入计划
公司已在研发方面做好投入计划。这些投入包括:购置开发设备、开发人员工资、试验检验费用以及与研发有关的其他费用。另外,建立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研发人员实行科研项目专项奖励和销售提成奖励,这双重奖励为:获得专利并转化为公司营业收入的,给予单项奖励;同时,鼓励研发人员参与各项专业学习、各类研讨会,持续提升其专业水准和视野。未来2010年至2012年,研发经费投入将占年度销售收入的5%。研发设备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品种和数量上将有所增加。
第六部分 生产技术及车间设计方案
公司聘请资深专家把关,采用SMT表面贴装及DIP插件等生产工艺。该工艺技术先进,性能成熟可靠,设备适应性强,操作维修方便。本项目的具体生产技术方案如下:
一、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工艺流程
驱动电路焊接、测试、封装
灯罩检验
组合封装、测试
外协产品测试、检验
二次测试、质量检验
装箱
灯头焊接、测试封装
二、布置规划 (第一期)
1、工艺原理与流程。
(1)贴片SMT总流程:(第一期拟建2条线)
流程:锡膏印刷(KFA-1068 半自动丝印机)→SMT检测(ZKS-300B 1米接驳台)→贴片机→SMT检测(ZKS-300B 1米接驳台)→无铅回流焊(ZKS-608)→下料(ZKS-300U全自动下料机)
(2)插件DIP 总流程:(第一期拟建2条线)
流程:短脚插件→进板(波峰焊入板机)→过锡焊接(ZKS-3A无铅双波峰焊)→出板(波峰焊出板机)→补焊线
第七部分 市场营销计划
一、市场调查与预测
LED照明市场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工程照明、商业照明及家用照明,而目前由于技术的限制,LED家用照明只占到整个家用照明市场的2%-3%,LED商业照明占到整个商业照明市场的5%-8%,LED工程照明占到整个工程照明市场的15%-20%,而从LED照明整体销售来看,出口占LED整体销售的50%以上。从供应方面看,目前全国进入LED照明行业的企业大概有四五千家,其中广东占比70%以上,其他省市占30%左右,广东厂商主要分布在深圳、广州、中山、东莞等区域,其中比较有规模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大概100多家,其他大部分规模小,设备缺乏,没有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弱。
全国LED市场情况 (亿元)
年 份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销售收入
390
560
890
1200
销售增长率
26.7
43.6
58.9
34.8
二、公司的目标市场
本公司的目标市场主要分为:工程照明、商用照明、家用照明。目前公司主要定位于LED路灯市场、亮化工程市场、商业照明节能改造、出口市场。
三、主要竞争对手状况
国内目前LED照明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以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创建于2009年,位于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内,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有自营出口权。目前已形成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具有年产20000只LED路灯生产线,是我国华中地区较大的LED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销售到广东和湖北等地区。
该公司主要产品有:LED路灯、LED庭院灯、LED隧道灯、LED投光灯、LED点光源、LED日光灯、LED护栏管等。
四、营销计划
(一)建立公司品牌形象体系
1. 品牌策划
2. 品牌设计
3. 整合品牌传播
(二)制定公司营销战略
1. 制定《公司营销战略计划书》
2. 规划LED照明各产品类别主要销售渠道
3. 清晰定位LED照明各主要客户群
(三)建立公司销售管理体系
1. 公司产品销售政策制定
2. 新客户开发管理体系建立
3. 产品价格管理制度体系建立
4. 销售合同签定及管理体系建立
5. 销售发货管理体系建立
6. 客户资信及授信管理体系建立。
7.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体系建立。
8. 客户档案信息资料管理体系建立。
9. 大客户销售管理体系建立。
12. 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体系建立
13. 应收帐款及销售回款考核管理体系建立
14. 客户投诉及客户满意度体系建立
15. 驻外分公司/办事处管理体系建立
(四)建立LED照明代理商/经销商渠道管理体系
1. 代理/经销各级渠道架构体系设计
2. 代理商/经销商销售政策编制
3. 代理商/经销商渠道利润模式设计
4. 代理商/经销商激励体系建立
5. 代理商/经销商服务体系建立
6. 各级别代理商/经销商投资方案体系建立
7. 各级别代理商/经销商利润回报体系建立
8. 代理商/经销商资格选择标准设计
9. 代理商/经销商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10. 代理商发展、升级、降级与取消制度
11. 代理商日常考核辅导和年度评估
12. 代理商市场秩序管理及违规处罚制度
13. 代理商/经销商销售拓展计划制定
14. 代理商/经销商招商方法选择
15.《代理/经销加盟协议》和《招商手册》编制
16. 代理商/经销商渠道管理体系建立
17. 代理商/经销商的定期考评与后续经营辅导制度建立
(五)建立公司销售团队管理体系
1. 销售部门职能规划、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定岗定编规划
2. 销售部门各岗位职责定义及职位说明书编写
3. 销售部门人力资源方案规划
4. 销售部门各岗位职务要求和任职资格书编写
5. 销售团队高/中/基层人员招聘体系建立
6. 销售团队提成薪酬激励体系建立
7. 销售团队绩效考核体系建立
8. 销售业务费用管理体系建立
9. 销售人员晋升/降级和销售人员奖惩体系建立
10.《销售人员聘用协议暨销售责任书》编制
11. 销售人员借款及费用报销审批管理体系制度建立
12. 销售人员客户应酬招待费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
13. 销售人员出差及费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
14. 销售人员培训管理体系建立
15. 销售人员业务汇报体系建立
16. 销售人员职业生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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