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现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方向 明确、目标确定、责任清晰、推进有序、追责有据,特制订 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变更索赔立项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组织、精心策 划、流程规范、运作高效,立项应作为上场策划的一项重要 工 作。第三条变更索赔立项是指每一个变更索赔创效事项 必须在推进实施前执行专项策划、效益分析、事项申请、审查 批准等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经济管理部经理成 员: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战备部)、经 营部(军民融合办)、安全监督部、财务部(资金中心)等 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专家督导组
2、成员,北京联络处、区域指挥 部 变更索赔负责人(-)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是:1. 制定、修改、完善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办法;指导并动态审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立项 策划方案,提出修正和改进措施;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经济管 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工程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 机构,其职责主要为:1. 协助项目做好变更索赔创效策划、开篇布局;2. 检查变更索赔立项申报执行情况;3. 对项目变更索赔工作进行督导帮扶和过程跟踪;4. 对项目创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5. 负责对项目创效事项推进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总结,纠
3、偏并提出改进意见。(三)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1.及时上报项目变更索赔创效事项立项申请,科学 决策、规范管理;2 .严格按批准的创效事项实施方案及工作推进计划进行 责任分解,确保完成创效目标任务;2. 定期总结上报创效事项推进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填报 相关数据报表;3. 接受上级单位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组对创效事项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 及时报告创效事项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三章变更索赔立项第五条 项目中标后三个月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应根据现场调查、地质情况、施工图纸、清单单价组成、合 同 约定、规范规定、相关规则、案例等共同完成项目变更索赔 创效策划,并明确
4、具体创效事项。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创效策划确定的变更索赔创 效事项进行效益增减对照分析,并将创效事项、策划方案、效 益增减分析等立项资料上报上级单位审查批准,定期报告创 效事项推进完成情况,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第七条 变更索赔立项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二)创效事项主要内容,合同及政策依据,可行性分 析;(三)职责划分及人员分工;(四)创效事项实施方案,工作推进计划;(五)预期目标及创效事项效益增减对比分析计算表。第四章立项审查、执行及调整第八条 立项审查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变更索赔 立项工作小组负责,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审查,并 出具书面综合审查结论。第九条 铁
5、路I类、Ila类变更设计、重大方案优化,及 路外单项变更设计增减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 申请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发起,报工程公司审核。第十条 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变更索赔立项管理工作小 组应对工程项目经理部申报的创效事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 核和审查,在10天内提出修正和改进措施,明确创效目标,经 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交工程项 目经理部执行。第一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将经审查批准的创效 事项,结合施组工期安排、工作职责等,按照批准的创效事 项的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细化推进计划,明确每项工作责 任 人、完成时间节点、验收标准,确保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促使创效事项得到全面执行。第十二条 创效事项必须根据推进计划、时间节点执行 定期报告制度,创效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 更 改、设计方案变更、不可抗拒因素等情况,工程项目经理 部 应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变更索赔立项管 理工作小组。第五章督导检查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小组 应对项目创效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帮扶和过程 跟踪,对项目变更索赔创效工作组织不力、执行不到位、 过 程跟踪不及时、创效目标出现重大偏差等问题,应予 及时纠正。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