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荆州市北门中学州市北门中学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 根据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鄂教师201413 号),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75 号)要求,我校于 5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组织全校教师全员参与培训,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升教师自觉应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方式的能力,提高学科教学水平;进一步
2、促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度融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进一步推动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建立常态化研修机制,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校教师按时、按要参加本次培训,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田良彪 副组长:刘基华、任宏卫、龚庆振 下设工作专班:组 长:刘基华、龚庆振 组 员:陈天华、汪帮清、张德菊、朱文新、王青松 三、培训方式 以引领性研修与自主性研修相结合、任务驱动与自主选学相结合、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学习方法;以教师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为核心内容,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通过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
3、升工程管理与监测平台(WWW)统一注册后,在指定的远程学习平台进行线上研修学习。四、推进措施 1.技术支持。信息技术教师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技术保障,培养骨干。2.骨干引领。保学科组长为本次培训的骨干教师,引领教师促进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基于网络环境的校本研修。3.团队评价。教师参与情况以学科、级部为单位进行评价,每月进行一次考评,9 月初进行全面总结。4.激励促进。分两个校区对本次培训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与教师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对培训比较落后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予以督促谈话,8 月 31 日不能完成培训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补贴。荆州市北门中学 2017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