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卷闸门制作安装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1、 工程名称:铜业公司工程车库电动卷闸门。2、 制作与安装工程工程地点:铜业公司厂区内。3、 工程施工期限:2012年5月1日开工,至2012年5月25日结束。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 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 特大沙尘天气)而影响工程进度。(4)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支付工程款。4、 承包内容:本次承包内容包括
2、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卷闸门工程所须完成的所有项目。5、 工程价款:以竣工实际面积计算。约合人民币: 。(1)承包方式:按上述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施工。(2)工程造价:卷闸门帘180元/平米,电机2100元/台综合单价包干,横梁每个门按280元计算。6、遥控器卷闸门配置要求:卷闸门帘的厚度以乙方报送甲方的样品为标准,工程验收卷闸门帘颜色:孔雀蓝色,每个电动卷闸门配备2把遥控器。6、 付款方式:(1)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5%作为预付款。约合人民币 元整。(2) 卷帘门制作完毕后,在乙方进厂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工程款。
3、约合人民币 元整。(3) 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10天内付清全部余款。(4) 本工程所有的项目不提供发票。7、 工程验收(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内,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3) 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验收的当天为竣工日期。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8、双方的权力和义务(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配合协调
4、施工。负责对乙方的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提供有利的施工现场条件。负责工程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申请7天内组织验收。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负责办理乙方施工车辆及人员的厂区通行证。(2)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严格按要求施工。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在施工工程中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对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9、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在8小时内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