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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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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作业人员对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外单位承担和外来人员参予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

2、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1.8 本规程适用于运行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

3、谓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1.4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以下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20,35kV 1.0m; 66,110kV 1.5m;220 kV 3.0m ;330KV 4.0m;500Kv 5m。2.1.9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必须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必须用专用器具封闭。2.1.10运行

4、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z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2.2.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2.2.2雷雨电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2.2.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2.2.5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2.2.6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

5、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2.3.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和听取指令的报告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2.3.3倒闸操作的分类。2.3.3.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

6、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2.3.3.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2.3.3.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7、2.3.4操作票。2.3.4.1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见附录A)。2.3.4.2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2.3.4.3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

8、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6)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启停、功率变化及状态转换、控制方式改变、主控站转换,控制、保护系统投退,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切换及分接头手动调节。7)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8)直流输电控

9、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2.3.5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2.3.5.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2.3.5.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2.3.5.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2.3.5.4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2.3.5.5下列

10、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2.3.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2.3.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一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一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2.3.6.2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

11、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2.3.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2.3.6.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

12、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2.3.6.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2.3.6.6换流站直流系统应采用程序操作,程序操作不成功,在查明原因并经调度值班员许可后可进行遥控步进操作。2.3.6.7用绝缘

13、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8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3.6.9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2.3.6.10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

14、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3.6.11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2.3.6.12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2.3.6.13同一直流系统两端换流站间发生系统通信故障时,两站间的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配合执行。2.3.6.14双极直流输电系统单极停运检修时,禁止操作双极公共区域设备,禁止合上停运极中性线大地/金属回线隔离开关(刀闸)。2.3.6.15直流系统升降功率前应确认功率设定值不小于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小功率,且不能超过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大功率限制。2.3.6.16手动切除交流滤

15、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2.3.6.17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2.3.7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事故应急处理。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2.4 高压设备工作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

16、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2.4.1.3 不停电工作系指: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2.4.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

17、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7)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5)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

18、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7) 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8)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9)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3.2.6.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3.2.6.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3.2.6.4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19、,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3.2.6.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3.2.6.7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3.2.7.1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1)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2)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

20、一个电气连接部分。3)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3.2.7.2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3.2.7.3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2)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3)全站停电。3.2.7.7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

21、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3.2.7.11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3.2.8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3.2.8.1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3.2.8.2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

22、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3.2.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3.2.10.1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3.2.10.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

2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2.10.3 工作许可人: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3.2.10.4专责监护人: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3.2.10.5工作班成员: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

24、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3.3工作许可制度。3.3.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3.3.1.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3.3.1.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3.1.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3.3.2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2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3.4.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3.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5.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

26、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3.5.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l)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

27、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己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3.5.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3.5.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

28、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3.5.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3.5.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3.5.

29、7己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4.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4.2停电。4.2.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4.2.1.1检修的设备。4.2.1.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表4-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3.8)0.357508.0020、350.6010009.5063(66)、1101.5050及以下1.502203.005006.803304.0

30、06609.005005.0080010.10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4.2.1.3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4.2.1.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4.2.1.5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4.2.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

31、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4.2.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4.2.4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4.3.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再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

32、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4.3.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4.3.3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出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的状态指示、摇测、遥信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取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4.4接地。4.4.l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

33、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4.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4.4.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4.4.4 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4.4.5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

34、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4.4.6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4.4.7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4.4.8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

35、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4.4.9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4.4.10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

36、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4.4.11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1)拆除一相接地线。2)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3)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装置)。上述工作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4.4.12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4.4.13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37、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4.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I)。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4.5

38、.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2-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J要求。4.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

39、标示牌。4.5.5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禁止越过围栏。4.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4.5.7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

40、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5.8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4.5.9 直流换流站单极停电工作,应在双极公共区域设备与停电区域之间设置围栏,在围栏面向停电设备及运行阀厅门口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检修阀厅和直流场设备处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

41、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7.4 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必须不停机进行紧急修理时,应先将励磁回路切断,投入自动灭磁装置,然后将定子引出线与中性点短路接地,在拆装短路接地线时

42、,应戴缘绝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戴防护眼镜。7.6.2 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一极与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8.1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8.6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l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8.7 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

43、行处理。8.15 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9.2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前应验电;()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戴安全帽。10.9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向调度申请,经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13.1一般注意事项。13.1.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

44、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13.1.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应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13.1.3变电站(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13.1.4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遮栏应由

45、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一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m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13.1.5变电站(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13.1.6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同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有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6、登记。13.1.7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路线的标示。13.1.8直流输电系统正常运行时,人员进入阀厅巡视走道宜佩戴耳罩。13.1.9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13.1.10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3.1.11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13.3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3.3.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13.3.2手持电动工器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

47、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13.3.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消防通道的配置等应遵守DL 5027一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13.3.4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13.3.5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13.5焊接、切割。13.5.1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13.5.2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13.5.3在重点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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